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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2014年高中招生方案
为深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普高、职高均衡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让每一个学生都学得好”的办学理念,稳步推进我县中考和中招制度改革;努力提升普通高中内涵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招生计划
2014年全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为7700人,其中普通高中3900人,职高3800人,其中五河一中1600人,五河二中1600人,新集中学300人,苏皖学校200人,大志中学200人,职教中心500人,五河四中500人,双庙职中500人,其他2300人(初中专、技校等)。
三、招生政策
1、各高中均面向全县统一招生。
2、五河一中、五河高级中学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根据办学水平、参考人数及中考成绩,将计划内指标按80%以上的比例定向分配到各中学(划定最低控制线)。
3、根据县政府五政办[2009]32号文件规定“落实绝育措施的两女户家庭其子女升入县内高中时,分数线降20分录取。”
4、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享受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在外地参加中考后,要求到我县就读高中的,必须持原就读报考所在地县(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证明及县级以上招生部门的中考分数证明提前报教育局教育科审核,此类考生录取不占我县省、市示范高中计划内指标。
5、按照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第九条规定对军人子女优待录取。
四、志愿填报
今年高中招生自愿填报在初中毕业学生考试后,中考阅卷结束前进行。高中招生报考志愿表必须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并经家长签名。严禁任何学校或个人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或涂改考生志愿。学校根据《高中招生报考志愿表》按中考准考证号顺序,整理汇总并打印《高中招生志愿录入汇总表》,让学生签名后,复印件张榜公示。各校《志愿表》、《志愿录入汇总表》(附电子表格)于6月26日前上报教育科审核。
五、录取程序及办法
第一阶段:计划内指标统招。一中266人、五河高级中学231人,各录取学校在全县范围内根据中考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阶段:定向分配指标录取。一中1068人、五河县高级中学1068人。全县按1:1.2比例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不予录取,指标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
第三阶段:特长生录取。五河县高级中学35人,新集中学100人。各初中于6月16日前将《特长生招生推荐表》送交招生学校。招生学校于6月21日对推荐特长生进行专业测试。6月25日前按1:1.5比例将特长生专业达线名单报教育科。录取时,以专业成绩、中考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第四阶段:新集中学“支教班”(五河一中、五河县高级中学支教教师任教)录取。共100人。
第五阶段:择校生录取。一中266人、五河高级中学266人。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在教育局限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缴费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名缴费,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阶段:其它普高、职高(含民办学校)录取。普通高中(民办)
录取时,要根据招生计划全县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职业高中录取时按考生志愿录取,努力完成各校的招生计划。
六、加强中招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一)加大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力度。各职业中学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每个考生和家长全面介绍本校的办学条件、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办学模式和就业情况,各初中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对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应积极引导他们报考本县职业高中,不让生源流失外地,各职高在优先录取今年参加中考考生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将中职招生对象延伸到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和返乡农民工。进一步拓展初中毕业生升学渠道,继续坚持中职招生“五个放开”政策,鼓励职业学校联合招生、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招生的自主权,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
(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各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非择校招生计划的20%。择校生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按学期收费。各校收费标准须报主管部分批准,提前向社会公布,招收择校生必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各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全县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否则,不予审核上报高一新生学籍。民办高中收费标准须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三)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1)任何学校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违规招生。(2)禁止学校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或被县内其他高中正式录取的考生,否则不予办理上报高一学籍。(3)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招生学校都不得擅自或提前向考生乱发录取通知书。(4)任何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都不准为外地学校搞有偿招生,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5)县内外高中招生广告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核、县分管领导同意批准,通过县电台正式公布后方可生效。(6)县域内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四)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省市示范高中,必须按批次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包括学生姓名、学籍号、家长姓名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长生招收办法由五河县高级中学、新集中学制定,上报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教育局监督。
(五)继续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为B以下等级的不得录取省、市示范高中),逐步改变以分数为唯一录取依据的做法。各校应按《五河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五教〔2011〕16号)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全体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六)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沫河口学区的考生,中考后要求参加我县高中录取的,统招、定向批次降20分录取。
(七)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各初中要认真做好未参加中考和未升入高中学生的跟踪调查工作,并将这部分毕业生去向情况于9月上旬上报县教育科,县教育局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升学率作为考核各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评估指标。继续实行中招工作奖励制度和通报批评制度。
附表1.五河县2014年特长生招生推荐表 附表2.五河县2014年高中招生报考志愿表
附件1五河县
2014年特长生招生推荐表
2、特长类别是指音乐类(音乐、舞蹈)、美术类、体育类。
附件2五河县
2014年高中招生报考志愿表
注:
1、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有关栏目要填写完整,书写规范;
2、一中、五河高级中学录取顺序为统招、定向、择校;
3、是否同意调剂其它学校一栏不填写,视为不服从;
4、“其他普高”指新集中学、苏皖学校、大志中学;
5、职业高中指职教中心、五河四中、双庙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