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加强反腐败能力建设的回顾与思考2_反腐倡廉与党的建设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5 20:23:3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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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党反腐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宋成果枣庄市民政局山东枣庄)

摘要:

当前,我党和我国的反腐败能力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反腐理论创新有待深化、反腐的监督和执行力疲软、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活

动的空间严重不足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对腐败的预防能力、发现能力、打击能力、加强反腐败队伍的战斗力和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能力。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就非常注重加强反腐败能力建设,依靠自身的力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与腐败现象展开了坚决的斗争,把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代表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目标,并在每一次重大历史转折关头,都告诫全党要避免出现腐败,注重加强反腐败能力建设,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一、当前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尽管我党的反腐败能力有了重大提高,但是在层出不穷的腐败大案面前,与严峻的反腐败形势相比,我党反腐败能力仍显不足。主要表现在:

1、反腐理论创新有待深化

近些年来,我党的理论创新能力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反腐败理论创新方面取得了许多重

大的理论成果:行政许可法、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稳步实施;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经

过理论创新首次提出的建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体系也得以

全面部署。在反腐败领域正在形成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促进政府廉政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良好局面。虽是这样,在反腐败理论创新上我们依然有许多路要走。特别

是当前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域会出现许多新情况,需要用创新的理论予以

分析,许多深层次的腐败现象需要用创新的理论予以明辨,许多认识上的困惑需要用创新的理论予以阐明,反腐制度建设中手段与目的的矛盾还需要用创新的理论去解决。我们

必须紧紧抓住反腐败斗争的新课题,切实把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作为理论创新的重点,继续

创造性的进行新的实践和新的探索。

2、反腐的监督和执行力疲软

从监督层面上看,离权力得到全面、强有力的监督还有很大的差距。一些地方对“一把

手”监督相当薄弱;监督缺乏环境和法律保障,难以真正落实到位;监督大多是单方面的监

督,未形成监督的合力;同时,监督在环节上有脱节现象,未形成更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从制度建设执行层面上看,在制度建设上我们已取得了重大的成果。至今,我国已有预

防腐败的地方性法规13部。1997年9月以来,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制定党风廉政方面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00多项。但是,不少法规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包括2004年初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那么,是什么让制度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呢?除了制度自身不完善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在执行环节出了问题。我们的反腐制度建设与执行之间还存在一些手段与目的的矛盾、良好的初衷与实践操作之间的误差,我们的制度还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着即使有人明明违背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也无人举报、不敢举报、无组织过问、充当老好人的现象。

3、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不少纪检监察人员综合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知识更新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执纪办案的能力、整合资源的能力、创新工作的能力、沟通亲和的能力、自我约束的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不重视提高利用学习理论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不能用新的理论、新的观念来审视和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工作预见性、前瞻性不足,缺乏创新意识,工作方法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敢去大胆尝试,不愿意去总结经验,在调查案件实践中,还存在着本领不强,技术不硬,方法不多,调查不全的现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不强、群众观念不够、公仆意识淡漠,对腐败现象发现不力、查证不力、处理不及时,办事拖拉,效率低,责任心不强。特别是调查有一定影响的人的案件,逃避矛盾,想当老好人,更有甚者为腐败分子通风报信。

4、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活动的空间严重不足

人民群众是防腐治腐的主要力量,群众作用发挥的好,腐败分子就难有藏身之地,然而现实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群众作用的发挥还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一是过分依赖纪检监察机关对腐败案件的查处,把反腐败斗争看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把反腐败的希望寄托在纪检监察机关对腐败行为的打击上。二是没有健全的反腐败保护机制。由于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不完备,有的举报人害怕被打击报复,担心触犯权势难逃掣肘。对贪污犯罪知情不举,不愿作证或不敢作证,使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热情受到一定的限制。三是还没有找到一种让人民群众充分地积极地参与反腐败的更有效的形式,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难有大的作为。

二、加强反腐败能力建设的几点对策

1、提高群众对反腐败的公信力

反腐败的公信力就是公众对反腐败价值、效果的认同和信心的普遍确立。近些年来,随着我党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批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的落网,我党反腐败的公信力有了大幅度提升。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还有相当比例的群众对我党的反腐败成效认可程度不高,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一部分群众看得见的腐败现象还在制约着人民对我党反腐败公信力的进一步提升,个别性质恶劣的腐败案件更是导致了部分群众对政府官员的不信任以及对执政党和政府权力的认同程度降低,使一部分群众产生了心理失衡,这种心理失衡往往具有很强的传递性和扩散性,会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导致社会动荡。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大力提升人民对反腐败的公信力,从治理群众看得见的腐败现象入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只有这样,才能理顺群众情绪,抑制社会心理失衡,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

2、加快体制和制度创新,筑牢反腐“防火墙”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反腐败不能零打碎敲,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应当尽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把它作为一个系统,通盘考虑,长远安排,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编制严密的体制、制度之网,减少一些人想钻的空子,使漏网之鱼越来越少。2005年新年伊始,中央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这一体系,有利于打造合力,把各种反腐败措施有机地整合起来,以取得“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的反腐效果。为此,我们应当深入加强对反腐败的理论包括体制和制度研究,遵循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遵循制度建设的规律,构筑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并确定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破除阻力,选择合适的时机尽快启动;遵循监督的规律,始终保持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同时,把三者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实施,使它们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

3、紧紧依靠群众,打造发现腐败现象的“火眼金睛”

发现腐败也有个能力问题。近年来,全国加大了反腐败力度,揪出了不少贪官。可令人吃惊的是许多高官的腐败问题多是被其他案件牵连意外暴露的。反腐靠“意外”发现,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说明我们的体制还有待完善,从体制内发现腐败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一方面,要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反腐败的积极性、创造性,坚持走群众路线,使人民群众不断增强反腐败的意识和主动性。人民群众是发现腐败,推动反腐败运动向前发展的力量源泉。多年的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多数是由人民群众举报后经侦察而成案的。因此,要把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贯穿反腐败的全过程,增强群众参与的意识,给予人民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立法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健全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的激励机制,对阻挠群众参与,打击报复、威胁和恫吓群众反映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另一方面,要提高纪检、监察等反腐部门反腐败的发现能力。时下贪官搞腐败,除了少数“隐形”贪官外,大多数贪官均有腐败的先兆和迹象。例如,“吃”、“嫖”、“赌”、插手工程等,这些现象背后往往隐藏着重大的经济犯罪问题。而当这些问题反映到有关部门时,往往就事论事处理,而不去通过现象洞察问题,分析问题,向深处追究,到最后被发现时,已经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新的条件下,腐败分子会以更以隐蔽的形势出现,加强对腐败的发现能力刻不容缓。

4、加大腐败成本,增强打击腐败能力

从经济学角度讲,人的活动有一个收益和成本的问题,腐败成本越小于腐败收益,越容易使人产生腐败的动机。如果对腐败的查处及时而且严厉,就会使一些潜在的腐败动机和腐败行为夭折,因为腐败是赔本的买卖。因此,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脏物追

缴力度,加大对携赃款外逃人员的追逃力度。要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心理上后悔莫及。通过让贪官自己真正感受到搞腐败的高成本、高风险来遏制腐败,打击腐败。我们的反腐败工作当前亟须大幅度提高腐败的各种成本,包括被查处的概率、法律处置程度、经济惩罚程度、精神或名誉损失,使腐败行为高风险低收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5、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提高反腐战斗力

一是要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提高政治素质;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认真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增强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防范和打击腐败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和政策理论研究,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培训工作,适应岗位的需要。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发扬“五种作风”,即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的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勤于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以民为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作风,努力塑造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真正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三是增强创新能力。要深入研究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努力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实现新发展。要学会用全新的视角观察问题,用全新的思维思考问题,用全新的方法解决问题,努力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四是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权力分工、制约体系。现阶段,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反腐组织体系,主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检察机构和纪委。但在实践中,两套系统互不统属,各自为战,削弱了反腐机制的作用和威力。应考虑整合二者资源,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统一的反腐机构,并通过法律规定其设置、权限、程序、各种保障手段等问题,增强反腐败的战斗力。

6、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增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力

民主和法治是腐败的天敌,是防腐治腐的重要法宝,只有在实施民主法治的过程中,腐败现象才能降到最低点。如果只讲反腐,却没有民主的参与、法治的保障,反腐败就不可能成功。为此,一是要通过发展党内和基层民主,强化党组织和群众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包括:健全党内外民主制度,发展民主形式,使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党内和国家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保证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实施和坚持人民决定官员的制度,由人民来选举管理国家事务的人,由人民通过选举、监督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实现民主和反腐。二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法制化水平,从而将反腐败纳入民主宪政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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