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公益诉讼助推法治 shi建设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治建设开展情况”。
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助推法治**建设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指出,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宪法法律权威。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在全国推开,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检察机关必须立即行动起来,保证这一重大司法改革落地见效。深刻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初衷 近年来,生态环保、国有资产保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包括一些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案件。由于我国目前保护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还不十分完备,传统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则在应对公共利益受损时存在明显缺陷,社会各界呼吁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益的要求日益强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应民意,明确要求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是对传统“无利益即无诉权”理论的突破,当危害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损害事件发生之后,普通公民或者组织不愿或者无法诉讼时,检察机关基于其法律监督属性,应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公益诉讼的职责。这是一种在基于国情的法权安排下,探索出的新型公共事务治理之道,是我国此轮司法体制改革乃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背景下法治与社会治理模式深刻调整的一个缩影。从两年来试点地区的经验看,顶层制度设计目的得到了充分检验。
严格遵循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司法规律
根据法律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检察机关必须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公益诉讼的内涵和外延;既遵循诉讼规律,又遵循法律监督规律,谨守边界,敢于监督,规范、理性、文明司法。
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和民事公益诉讼前,应当把履行诉前程序作为重点,通过检察建议给行政机关履职留出空间,通过督促、支持起诉给相关公益组织提供协助,把提起诉讼作为保障检察监督力度的最后手段而不是目的。这样做既能高效务实促使怠于履职的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充分调动其他适格主体保护公益的积极性,也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当然这也需要得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公益组织的支持和配合。
始终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纳入法治**建设大局 在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上,县委**书记提出,要以法治思维、创新举措,全面深化法治**建设。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一项全新职责,检察机关履行好这一职责,必须在县委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把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大盘子中谋划和推进。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更加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良法取得善治。
现阶段,必须结合我县加快推进新区建设的大局,把工作重点放在县委县政府关切、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和健康**建设等方面,围绕“**会战”和民生领域侵害众多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强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争取把公益诉讼办成党和政府满意、群众得益的民心工程。
提起公益诉讼是一项开创性工作,是对我们检察机关业务能力和绿色司法水平的一个考验。我们将进一步吃透领会制度内涵,深入研习业务技能,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新时期司法改革的伟大实践中锤炼检察铁军、体现检察担当,为法治**建设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