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例十(两违建筑死灰复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领导干部工作典型事例”。
典型事例十
马山县“两违”建筑死灰复燃问题
事例背景
两违建筑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建筑的简称。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县城区规划的完善,两违建筑越来越引起政府和群众的重视。2012年,国土、住建部门集中清理了一批两违建筑,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然而2014年,原拆掉的建筑又有死灰复燃的趋势,鳌鱼山脚、体育馆江滨新城安置地在原拆建的地方又违章建起了建筑。为此,县“两违办”决定再次重拳出击,于2013年6月份进行拆违行动。
事例简介
案情1 鳌鱼山脚(水利局南面)两间基脚
2012年前,鳌鱼山脚超建一间房屋基脚,经国土、住建部门认定该房屋基脚无任何建房审批手续,属违法占地建设,2012年4月25日拆违行动中已拆除,该地于2014年4月利用节假日时间又重建两间基脚,国土、住建部门都已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经县“两违办”领导组讨论决定将鳌鱼山脚(水利局南面)两间基脚列为2014年6月份拆违行动之一拆违点。
案情2 体育馆江滨新城安置地多建一间一层房屋 2012年体育馆江滨新城安置地多建一间一层房屋,2012年4月25日拆违行动公告极限时段内该房已自行拆除,2014年5
月该房地利用围网遮挡,又重建一间一层房屋,国土、住建部门都已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经县“两违办”领导组讨论决定将体育馆江滨新城安置地多建的这间房屋列为2014年6月份拆违行动的拆违点之一。
经验教训
两违建筑是社会发展的毒瘤,它侵占公共资源,损害群众利益;质量难以保证,存在安全隐患;助长不正之风,破坏社会公平。目前,我县城乡“两违”现象十分突出,已严重破坏了县城总体规划,侵占了农业生产用地,严重阻碍和影响了县城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严重侵害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公共利益。整治“两违”,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在本案中,职能部门存在着督查不严,监管不力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只管当时执法拆违,事前不监督,事后不追查,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相关领导、责任人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管理工作做的不够扎实,自己监管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发现了也是能避则避,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性,平时不闻不问,都要等到主要领导批示、全县非要大行动后才行动、才落实。充分体现了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着求稳怕乱,当“太平官”、“逍遥官”的官僚主义。
作为监管部门、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主动性,挑起重担,负起责任,杜绝官僚主义作风,主动维护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真正为群众着想,才能激发群众同心协力建设马山的积极性,促进马山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