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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地信访案件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而国家提倡节约集约用地和执行严格的产业政策,土地闸门紧缩,加之新农村建设和农民自身生存发展需要占用大量土地,由此涉及的土地征收、补偿安臵、权属纠纷、非法买卖、非法占地等方面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农村涉地信访案件不断增多,并且矛盾越来越尖锐,这些矛盾若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和及时解决往往会引发一系列信访事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认真做好农村涉地信访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保障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涉地信访案件的特点
(一)涉地矛盾多
当今涉及土地的矛盾多。以前农村土地纠纷大多为邻里建房矛盾以及土地界限纠纷,而如今土地矛盾涉及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臵、权属纠纷、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等,涉及面广,利益交织复杂,矛盾纠纷多。由此引发的涉地信访案件呈现“六多”态势,即:案件数量多,重信重访多,越级上访多,集体上访多,老案旧案多,历史遗留问题多。这些案件若不能妥善处理,将会引发系列矛盾,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二)群众要求高
群众的期望值高。涉地上访中反映的问题既有不尽合理的诉求,也有合理的诉求。有的信访人认为“大闹大解决, 小闹小解决, 不闹不解决”,尤其是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国企改制等群体性上访事件, 往往涉及较大的经济利益, 因此有些人企图通过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获取更大的利益。有的信访人为满足私欲, 往往利用一些小问题借题发挥或趁火打劫, 煽动群众, 散布谣言, 蛊惑人心, 制造事端, 致使群体性上访事件越闹越大, 甚至以堵塞交通、冲击党政机关相要挟, 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特别是那些熟悉土地法律法规的上访老户,对处理程序和结果要求更高。
(三)处理难度大
处理涉地信访案件的难度较其它信访案件大。由于社会转型期群体利益矛盾以及政府对公众利益决策的失误和偏差,政府职能部门集中执法等因素,引发涉地上访数量增多。涉地上访案件上访当事人对土地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多数在上访前做了仔细的研究,更有一部分人在咨询了法律工作者的情况下来访,在上访材料中直接引用了相关法律条款,体现了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群众在上访时往往情绪激动、行为过激、提出要求过高,重复上访、回访率也较高,处理这类上访案件的难度大。
二、涉地信访案件产生的原因
(一)法制观念增强
通过多年的普法宣传,农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群众把信访作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主要途径之一。群众之所以选择信访这种方式,首先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其次各级党委、政府不断重视和加 2 大土地市场清理整顿、保护耕地和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新闻媒体持续的正反面宣传和广泛报道,使土地管理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再者是信访的方式灵活方便,容易实施,没有司法诉讼严格规范的程序性、终结性要求;最后就是信访成本低廉,不需要什么费用。所以,群众基本上都是希望通过信访解决问题,而极少寻求司法程序解决。
(二)心理上“不平衡”
征地拆迁补偿安臵引发心理“不平衡”。一方面征地拆迁多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公共建设需要,因此是一个不间断而长期的过程,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其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也不断提高。但农民从自身朴素的同地同价观念出发,认为同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就应该同价,因而早期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在对比现行补偿标准后,往往会产生“不平衡”的心理,频频以信访方式表达政府应追加补偿的诉求。但新政策只能调整今后而不能溯及既往。另一方面,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虽然按国家标准给予赔偿和安臵,但仍然有些户主感到自己吃亏,这些人认为现在城市一亩土地出让可拍到几百万,自己所得的补偿只是个零头,这种心理上的“不平衡”导致个别户主不但成了钉子户,也成了涉地信访专业户。此外,不同区域同地类之间的补偿差异也会造成“不平衡”心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土地利用更新与土地利用现实性之间存在差异,同一地类不同区域的地块可能导致同类不同价,因而导致信访。
(三)非法占地严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的拉动,土地需求旺盛,“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加强粮食生产,对“三农”问题尤其是土地使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高度重视,加之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使土地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土地市场上形成了空前的高压。但高压政策在某些地方并没有十分有效地遏制非法占地行为的发生,在高利润的诱导下,某些组织和个人臵国家的土地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巧立名目,侵占耕地,形成非法占地事实,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四)基层工作薄弱
在实际中,有一大部分涉地信访问题是完全可以通过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协调解决。但是由于一些村集体组织不健全或者是没有充分发挥功能,少数基层干部瞻前顾后,不敢接触矛盾、化解矛盾,不敢勇于承担责任,不敢接受挑战,一出现问题就往国土资源部门或县级政府推,使得一些并不复杂的信访问题上升到县级政府,问题由小变大,情况由简单变复杂,引发不稳定因素,无形中增加了政府的信访工作压力。
(五)幕后组织操纵
个别上访“专业户”组织操纵信访。当前,存在个别上访“专业户”组织操纵村民上访。这些人多是农村社会中的活跃分子,有一定的活动和组织能力。他们多以上访作为“生计”,在农村鼓动农民“集资”上访,组织农民集体上访。4 上访过程中为达到个人目的,有的胡搅蛮缠,强词夺理;有的甚至还背后组织煽动群众围堵政府机关,扰乱办公秩序,对此处理和协调劝返通常很难。这些人的产生,对于集体访、重复访以及群体性事件数量的上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社会的稳定工作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六)政府诚信缺失
纵观目前的涉地信访活动,面临着许多困境。有的地方为了自身的政治利益,采取各种手段消除来自上级的压力,但这会带来新的问题。首先,“销号”、“截访”损害了信访人对政府部门的信任;“贿买”、“收买”,将各种复杂的现实矛盾转化为庸俗的经济问题,破坏了信访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信访本是为密切联系群众,现在却将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看成是不稳定因素;信访本是为了落实宪法赋予群众的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现在却在花钱稳控中损害了信访人的基本权利。更重要的是,花钱买来的稳定是假象,它不利于中央真正了解基层的情况,“贿买”、“收买”信访人在一定程度是上提高了信访人的期望值,在客观上促使了“信访钉子户”的产生。
三、化解涉地信访案件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氛围。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好涉地信访工作就要想方设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使群众对信访问题有正确认识,从而避免群众因对法律、政策的误解而越级上访、重复上访。5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等法律法规,练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内功”,为涉地信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面向社会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每年 “4〃22” 世界地球日、“6〃25” 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有利契机,开展较大规模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板报、普法挂图、横幅等媒体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健全信访网络,畅通信访渠道。
当前我们涉地信访网络自上而下是健全的,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都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涉地信访,从而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在具体工作中,首先是领导要高度重视涉地信访工作,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组织专门力量,对已发生群体上访和有可能发生围堵党政机关、阻断交通等集体上访,要集中重点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化解矛盾。对已经发生的以及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表,千方百计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是涉地信访要有专职人员负责,要配备政治素质高,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强,有强烈的事 6 业心和敬业精神的人担任,要有应对和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要不怕吃苦,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第三是畅通的信访渠道,常言说得好:“堵则塞,疏则通”,土地信访和水渠一样,要保持畅通就必须经常去疏通它,要多渠道保持土地信访渠道畅通,设立土地信访意见箱,开通网上土地信访信箱,公布土地信访接待热线电话,建立土地信访登记预约制度,土地信访交办负责制度,完善土地信访处理反馈信息制度,使土地信访在阳光下操作。
(三)转变工作方式,着力化解矛盾。
随着构建和谐社会氛围的增强,人性化的接待方法显得十分重要,土地信访接待人员的一举一动影响着上访者,因此,在接待上访者时可采取多种方法。一是“五心”接待法,热心接待,耐心倾听,专心记录,细心解释,尽心疏导,从细微之处感动上访者,通过心与心的交流,拉近与上访者的距离,可以钝化矛盾。二是政策破解法,把与上访者有关的法律法规逐字逐句地破解给上访者听,让他们吃透精神,真正理解其法律意义,切不可断章取义,增加工作难度。三是换位思考法,从不同角度去做上访者的思想工作,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更多地为上访者考虑,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要保护他们的利益,不符合规定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四是深入了解法,土地信访工作者要深入实际,走进矛盾的中心,进行调查走访,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五是案例借鉴法,通过平时工作中已经发生的典型案例,用类似的案例来教育和启迪上访者,用事 7 实引导和疏导上访者,用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转变上访者,从而杜绝和减少涉地信访。
(四)严格执法监察,加大查处力度。
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是减少和预防土地信访案件发生的根本手段。首先要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 时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信访案件的形成。其次,对土地违法行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大强制力度的情况下,要加强与纪检、公安、检察和法院的配合,积极争取司法机关对土地执法的支持与协作,增强土地执法的威慑力。第三,要严格依法行政,不仅要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还要依法处理违法用地责任人,要不畏权势,不怕背景,敢于执法,敢于查处,行政、纪检、经济、刑事等多管齐下,决不留情,真正做到查处一起,解决一起,从根本上解决土地信访问题。
(五)创新征地机制,做好社会保障。
要消除涉地信访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首先政府在征地时就要把政治思想工作做到位,提高被征地农民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支持征地工作。创新实施“土地臵换社会保障”的征地补偿模式,返回预留用地。同时要把经济补偿到位,要按照政策标准,不打折扣,及时准确地把征地补偿款发到农民手中。此外,还要把社会保障做到位,为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解决就业,真正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六)严格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长期以来土地问题一直是农村最具普遍性、复杂性、最棘手的问题,是农村社会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就会失信于民,引起纠纷。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土地使用许可,包括土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农村宅基地和工业用地许可等。土地管理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管理,做到监督日常化、制度化,并定期自查整改,不断提高土地行政许可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地信访案件的发生,树立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结束语
随着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参政意识和维权意识的逐渐提高,涉及土地与人民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访问题日益突出。科学分析近年来涉地信访的特点和原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提出有效解决涉地信访案件特别是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对策,对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