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相关问题咨询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员工说要咨询我的意见”。
劳动保障相关问题咨询意见
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及查阅相关劳动法规定,现对当事人所提问题作如下分析:
1、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回单位上班?
因为当事人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仍属于单位职工,当然有权回单位上班,单位提出“停产技改,不接受之前不在岗人员”,除非其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备案程序,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否则无权拒绝当事人回单位上班。
2、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单位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及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之规定,单位应为仍属于其职工的当事人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是根据当事人的描述“企业同意我们按60%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企业承担企业部分。”,可知,当事人已经与单位就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达成了一致,鉴于国有企业的特殊制度,即如果国有企业对于为减轻企业负担而实行轮休及调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等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履行了审批或备案手续即为合法,所以当事人要求企业按照基本工资100%缴纳养老保险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3、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在 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之规定,只要当事人仍属于单位的职工,单位就有义务为当事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当事人单位在以前效益不好的时候,可能向相关部门申请过缓缴住房公积金,但是在效益好转之后,应该为职工补缴,因此当事人可以要求单位缴纳及补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