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楼小学教职工请假管理条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
田楼小学教职工请假管理条例
为了更好管理好学校整体工作,结合国家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校长会讨论决定,对职工各种请假进行统一要求:
(一)婚假:
1、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对晚婚的(女超过23周岁,男超过25周岁),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2、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工资照发。
(二)产假:
1、法定的产假期为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2、符合生育条件,在怀孕不满四个月意外流产时,根据医疗机构证明,给予2周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6周产假。期间享受产假待遇。不合法、无准生证,流产的,由自己安排课务及其他工作,按病假请,病假期间不享受产假待遇。
3、产假期满,如有特殊原因可向学校申请病假1—2月,病假期间不享受产假待遇,需自行安排课务,工资待遇按上级要求进行打折。
(三)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1--3天丧假。
(四)病假
职工因病请假,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制度执行。
(五)事假
职工因事请假,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制度执行。
以上各种请假,须提供书面请假材料,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存档。一天以内向所在学校校长请假,一天以上须向校长室请假,一周以上的向教育局请假(产假例外)。请婚假、丧假、病假、事假的课务及其他工作一律由请假人自行安排好,并上报教务处。(法定)正常产假由学校安排课务及工作。本规定从公布之日实施。
灌南县田楼中心小学
二0一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