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题目及参考答案[1]1_邓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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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思考题及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邓小平理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理论体系。

2、“三个代表”:是指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

3、法制: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整个法律上层建筑的系统,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法律和制度,包括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等四个方面。

4、法治:是指同民主相联系的一个国家或地区依法办事的制度、原则和治国方略,是法的价值理念及相关制度设计的综合体,是指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治理国家,确认法律在实现社会治理和国家管理中的权威性,把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最基本方式。

5、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6、人权:是指基于人的本质和尊严应当和实际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特别是基本权利和自由。它的主体是所有的人;它的内容是一切权利和自由;它的核心是通过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对人的行为自由和价值的确认和保障;它的发展受一个国家的民族传统和经济文化条件的制约。

7、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表明我们党对这个问题形成全面共识,并成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得以确立的基础,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创新和发展。

8、社会主义民主:是指与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相联系的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是建立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基础上的民主,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

9、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指将人民的民主权利,以及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民主生活、民主结构、民主形式、民主程序,用系统的制度和法律固定下来,使之具有制度上、法律上的完备形态,以保障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性和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受破坏和侵害。

10、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指社会主义精神生产和生活的成果,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全体人民在继承历史上一切优秀精神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所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

11、政府部门职能法定化:是指要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各级政府及其职能管理部门的管理领域及为实现管理目标所应拥有的职权。

12、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指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为任务。

13、政治体制(p222)----体现并保障社会根本政治制度得以实施和完善而建立的各种具体制度的有机体系,包括国家的管理制度、领导制度、干部制度、司法制度、国家机构组织制度等,都属于政治体制的范围。

14、政治体制改革(P222)---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对这些具体制度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变革,调整政治关系,优化政治制度,巩固政治统治。对自身来说,是解决具体体制问题的一场革命;对政治制度来说,是政治制度的自我发展与完善。

15、“一国两制”(P276)----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16、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P317)---是党对国家和社会实行领导的体制、机制、途径、手段和方法的总称。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实现。实行依法治国,有助于改善党的领导方

34、“三三制”政权:中国共产党为了团结一切爱国力量,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在解放区成立了包括一切爱国、进步势力参加的抗日民主政权,即“三三制”政权。(共产党员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三分之一)

35、人治:与君主专制制度相联系的基本治国方略,它是依靠圣君贤人的个人权威或威望治理国家,要求下级对上级、全国对最高执政者的绝对服从和忠诚。

36、德治:统治者依靠道德规范人们的行为和治理国家的一种治国方略,或者说统治者主要依靠贤人或者圣君的道德、威望来感化人,以实现治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治国方式。

37、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的第三层含义是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以往任何社会的最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是先富带动后富,分三步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

38、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的配臵以国家计划为基础,其典型的运作方式是:由计划机构根据一定的社会需要制定具体的指令性指标,以计划文件的形式层层下达给附属单位,调节这些下属单位的经济行为并由计划机构设计适当的激励办法,引导有关计划的贯彻实行。

39、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配臵以市场调节为基础,其典型的运作方式是:存在着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企业法人,生产和消费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均由这些主体根据生产要素、产品和劳务在市场上的供求情况而独立的作出,市场供求状况和供求变化由价格变化加以反映,价格是市场经济资源条配的指示器。

40、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制度。

41、民主集中制(P187):民主集中制就是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下,经过民主程序决定由少数人代表多数人行使权力,并且对权力的行使实行监督的集中制,既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42、文明(P257):文明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所取得的成果,可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43、道德(P271):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光荣与耻辱、诚实与虚伪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

44、行政制度化(P249):行政制度化应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机构的设臵、调整、撤销作出规定,使行政机关人员定额、人员结构法定化、防止公务员人数和职位无限膨胀。

45、港人治港(P289):“港人治港”主要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香港当地人组成,而不是由祖国内地派人任职,中央政府不向特区政府派一官一吏。

46、政策(P312):政策,即政治策略,通常是指一定政党或其他政治组织为达到一定时期的政治目标,处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而提出并贯彻的路线、方针、规范和措施的总称。

47、香港高度自治(P289):高度自治是指国家依法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中央政府不干预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48、扩大基层民主(P216):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民主、教育民主等内容,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是国家民主制度的基础。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工作。

二、简答题

1、什么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指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2、什么是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

这十六个字是新时期我国法制建设完整的指导方针。

7、如何理解人权的含义?

答:1)人权的主体是所有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群体、民族和国家等。

2)人权是基于人的本质和尊严而生成的,有人就有人权。

3)人权的内容是一切权利和自由,特别是基本权利和自由,基本权利主要包括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生存权、发展权,其核心和关键因素则是人的行为自由和价值确认。

4)人权的发展受一个国家的民族传统和经济、文化条件的制约,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发展,逐步完善。

5)人权的含义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即道德层面、政治层面和法律层面。道德层面的人权是指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属于应然领域的权利;政治层面的人权是指可以对抗公共权力的权利,是衡量公共权力合法、合理与否的最终尺度;法律层面的人权,是指法律规定、认可和保障的权利。

6)人权的属性是多种多样的。

8、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按劳分配?

答:首先,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每个社会成员不可能再凭借土地、资本获得地租或利润,或是依靠占有其他生产资料获取收入,而只能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取收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实行按劳分配提供了条件。

其次,社会主义阶段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物质财富还没有达到极大丰富的水平,人们的精神文化素质也没有达到非常崇高无私的境界,因而不能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任何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而想提前否定按劳分配,大搞平均主义的做法在实践中必然遭到失败。

再次,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旧的社会分工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劳动的社会差别,这种劳动的差别就要求表现为在劳动报酬或分配收入上有它的差别。所以,对按劳分配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就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必须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条件。

9、简述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答: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紧密联系的关系:

首先,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两个方面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的。

其次,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民主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制所具有的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内容;同时,在实行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中必须贯彻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

再次,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法制是制度化、法律化的社会主义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社会主义法制不仅可以为人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供组织形式和方法,还可以提供法律的规则和程序,并且对破坏民主的行为予以制裁。

10、怎样理解“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答:“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处理同国家和宪法、法律的关系方面必须遵守的准则,也是党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总结出来的重要经验。这一准则的基本要求是:一切党组织和所有党员的任何活动,都必须以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为根本依据,而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都必须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其尊严,保证其实施。

11、为什么政治体制改革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进行?

答:中国是一个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的国家,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改革所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特别是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相当复杂。在改革的过程中,触及各方利益时,肯定会遇到各种障碍,这就要求有一个代表人民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能够始终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兼顾和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进行改革,这个核心力量就是中国共产党。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才能保证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正确,措施得力,方法科学,并且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改革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分清轻重缓急,积极、稳妥、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12、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有哪些?

16、对台湾“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基本内容是什么?(P292)答:1)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祖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的制度,长期并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两岸统一后,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与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外国人投资等均受法律保护。

3)高度自治。两岸统一后,台湾成为特别行政区。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台湾还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台湾党、政、军、经、财、文等事宜自行管理,有自己的军队,中央政府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

4)和平谈判。通过接触与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

17、中国共产党应如何依法执政?(P317)答: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权。实行依法治国,有助于改善和提高党的领导方式及执政水平。其实质在于党领导人民将自己的政治主张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变为宪法和法律,并以此为依据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执行。党通过依靠法律手段,依照法定程序,领导和管理国家事务,既不能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机关包办一切,18、为什么说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P207、P310)

答:首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不同环节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有效实施。其次,通过党的领导,可以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律手段相互配合来治理国家,以弥补法律手段的不足。党的正确领导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证。最后,坚持党的领导和实行依法治国是完全一致的。党的主张和国家的法律都代表和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意愿与利益。

19、怎样处理法律与党的政策的关系?(P312)答:共产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作为社会调整的两种基本形式,都产生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都体现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它们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所追求的社会目的从根本上说也是一致大的。故彼此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尽管如此,法律代表国家意志,对全体公民具有普遍的效力。而党的政策代表共产党的意志,只对党组织和党员具有效力。所以,由于两者的意志属性不同,即使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的政策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也不能用它来代替法律。党的各项工作政策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20、如何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运行过程?(P324)

答:权力的运行过程就是社会价值和资源的分配过程。加强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就要求建立一整套专门的监督制约机构,使权力结构本身合理,形成严密的制约和监督,以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在这种权力运行机制中,不同性质的权力要作适当分解,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要相对独立行使,使各种权力由不同部门行使,在各种权力之间形成合理的结构。职权配臵要科学,体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职权和责任相统一。根据分权和各自的职权设计权力运行的程序,从而使各种权力部门既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又互相把关,保证权力依法运行,从而防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

21、怎样认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关系?(P5、P188)

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邓小平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理论,其内容主要涉及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根本任务、政治保证、党的领导和依靠力量等部分,但它与其他基本问题也有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如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战略步骤都直接相关。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也在不断发展前进,它还包括高举邓小平理论旗臶领导我国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以江泽民、胡锦涛等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许多新的理论创新、理论成果,最集中表现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学习、研究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 1 必须同学习和研究邓小平理论的整个体系的诸问题,与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联系,不能孤立地进行;也是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治理论为入口学习和领会整个邓小平理论体系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对抗。

第二,对人民内部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相结合。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人们群众有“广大的自由”,人民通过选举产生国家机关,并通过各种方式参加国家管理,国家机关则以为人民服务为惟一宗旨。相反,对敌人实行专政,即在必要的时期内,不让他们参加政治活动,强迫他们服从人民政府的法律。

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根本不同。人民内部矛盾通过“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人民内部争论的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讨论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解决。敌我矛盾采用强制的方法、专政的方法解决。但不是对整个阶级分子加以肉体消灭,而是尽可能地通过强迫劳动改造和正确地引导,使他们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人民民主专政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专政的第一个作用就是为解决敌我之间的矛盾;第二个作用就是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活动和可能的侵略。专政的目的是为了保卫全体人民进行和平的劳动,将我国建设成为民主、文明、富强的社会主义大国。

25、在法制建设中,如何贯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答:第一,大力加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第二,建立和健全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良好机制,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

第三,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对执法违法的追究赔偿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把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臵是法律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

26、怎样认识人权与主权的关系?

答:人权同主权的关系十分密切。主权是人权的前提和保障,是集体人权的集中体现。人权要靠国家的主权来保护。主权同人权是辨证统一、相辅相成的。不能离开国家主权来讲人权。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民族独立或者丧失主权,那么就根本谈比上人权。人权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西方世界编造的“人权无国界”、“人权高于主权”的谬论,体现了西方某些大国大讲人权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借口人权来侵犯别国的主权。

27、如何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答:在优化结构和扩大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

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备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

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28、国家运用法治手段促进公平分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通过对某些高消费品的高额税收,对高消费者的消费支出加以调节; 2)通过对高额遗产收入或其他高收入实行累进税调节高收入者的财富收入;

3)对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采用反垄断法或通过高额税收将其垄断利润集中起来,用之于民;

4)建立强制性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为丧失工作机会或劳动能力因而丧失基本生活来源的公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5)制定法律,拨出专款,通过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投资的内需,以工代赈; 6)制定法律,对自然灾害给予大规模救济;

7)严格执法,通过实施惩罚性的经济赔偿抑制违法经济行为,并对已经造成的社会损害给予补偿; 8)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没收一切犯罪所得,收缴国库,并将其用于社会保障及教育事业。

29、邓小平同志关于达到共同富裕的途径是什么?(P154)

答:邓小平同志对于如何达到共同富裕的途径提出了两个重要思想:一是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或农民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二是分三步走,加速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的发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紧密结合的要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

依法治国意味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它要求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最重要的就是党要依法执政,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然后再以之为根据规范自己的执政行为,即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不能代行国家机关的职权,因为国家机关的职权已在宪法和法律中明文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改革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政治体制。

36、以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为依据,简要说明各种法律现象。

1)法律现象是以物质生产及其所造成的经济状况为其社会基础。

2)除了法律意识中非意识形态的部分以外,法律现象在整体上是具有阶级性的。3)法律现象具有时代性。

4)法律现象具有民族性,即每个民族的法律活动都有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点。5)法律现象有继承性。法律现象是历史的产物和表现,而历史是有连续性的。

37、中国政府处理国际组织与台湾关系问题的原则有哪些?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的主权和领土是完整的,既不能分割也不能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它有权利也有义务在国际组织中行使主权,代表整个国家。只有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前提下,中国政府才可以考虑,根据有关国际组织的性质,章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中国政府同意和接受的某种方式,处理台湾参加某些国家组织活动的问题。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台湾无权参加。

至于除主权国家参与以外,也允许地区参加的国际组织,台湾已经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加入了亚洲开发银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地区性经济组织,这是根据中国政府与有关方面达成的协议或谅解,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主权国家参加,台湾只是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以“中国台北”的名称参加活动。这种做法属于特殊安排,不能构成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效仿的“模式”。

在民间性质的国际组织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应组织同有关方面达成协议或谅解,在中国的全国性组织以中国的名义参加的情况下,台湾的相应组织可以以“中国台北”或“中国台湾”的名称参加。当最近几年,台湾当局企图在某些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中搞所谓的“一国两席”。自1993年以来又为“重返联合国”而大肆鼓噪,就是要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中国政府坚决反对这种行径。

38、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重要主张是什么? 1995年江泽民针对两岸关系提出的八项主张主要有:(1)必须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2)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3)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4)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和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民族;(5)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6)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7)保护台湾同胞的一切正当权益;(8)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的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

39、为什么说香港、澳门不是殖民地?

迄今为止,英国和葡萄牙在香港和澳门实现的是典型的殖民式统治,但并不等于香港和澳门就是殖民地。因为,通常意义上的殖民地主要是指外国统治、管辖而丧失了主权的国家。香港和澳门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没有丧失主权,所以,殖民地的概念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席位后不久,当时的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于1972年3月8日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主席,明确宣布:“香港和澳门是属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害人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殖民地的范畴”。中国政府在香港和澳门问题上的立场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支持。1972年11月,联合国大会以99票对5票,通过了有关香港和澳门从殖民地名单中除去的决议。40、为什么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同于内地经济特区?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而内地的特区只是经济特区,只有经济政策的优惠,不具有高度的自治权。同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现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内地经济特区仍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

1说,要搞法治,实行依法治国,而不是搞人治。只有健全法制,实行依法治国,才能防止某些人滥用党和国家的权力,以权谋私,做权钱交易,弄权渎职。

关于法律与政治、思想和道德的关系。法律调整的是人们的行为。公民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政治、思想问题不等于法律问题,单纯的政治、思想问题,没有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不能对其惩罚。法制建设必须同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同时抓,“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

邓小平同志正是在正确解决了这五个关系的基础上,才确定了他的民主、法制理论的核心观念,即坚持党的领导,发展人民民主与实行依法治国相结合,其中党的领导是关键,人民民主是基础,依法治国是保证。

3、如何理解马克思所说“权利就不应该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 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还是以无产阶级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需要一定的历史关系。有决定意义的是经济关系。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经济关系以人身的依附为特征,所以在观念上,不平等比平等更具合理性,法律亦明显规定财产在政治上,法律上的特权,规定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不仅在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也包括统计阶级成员内部之间)

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客观的要求资本之间能够平等自由竞争,每个主体所给的和所获得的是相等的东西。他们通过交换证明自己是价值相等的人。但是,其政治和法律的平等完全是一种形式的平等,它背后不仅掩盖着资本和资本之间的战争,更掩盖着资本与劳动者之间在经济与社会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恩格斯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就是消灭阶级的要求。只有消灭了阶级,才有普遍的,真实的平等可言。

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广大居民对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上的平等,并且在政治上成为国家的主人。但社会主义还不是一个“平等的王国”,因为按劳分配的平等,就是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平等就在于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但个人的情况是不相同的,因此,这种平等的权力,对不同的劳动者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力。这种形式(原则)上平等而事实上不平等的情况当然是一种“弊端”。因此,马克思说道,要避免这种“弊端”,权利就不应该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就是说,要用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代替按劳分配原则。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即共产主义。

4、为什么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国新时期、新阶段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 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法制建设

我们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最终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制,必须为巩固和发展经济基础服务,必须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一方面法制建设要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改革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推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改革和废止阻碍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得以完善和发展。二。中国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与法制建设

中国当代先进文化就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其前进方向就是更好的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武夫,为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服务。一方面,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需要法制加以确认,维护和保障;另一方面,法制建设要在先进文化前进过程中得以完善和发展。

三,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法制建设

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指中国最广大人民长远的,全局的和整体的利益。一方面,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通过法制来维护和保障。另一方面,法制建设要在维护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实践中组部完善和发展。更有效的发挥法的确认,促进和保障先进文化的作用。

5、为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法制,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 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他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前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民主,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制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要领导人民贯彻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价值目的之一是:在保持市场效率的同时,逐渐促进实现社会公正。

国家可以运用法治手段,根据公平原则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组织较大规模的社会募捐。

国家运用法治手段促进公平分配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1)通过对某些高消费品的高额税收,对高消费者的消费支出加以调节;(2)通过对高额遗产收入或其他高收入实行累进税调节高收入者的财富收入;(3)对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采用反垄断法或通过高额税收将其垄断利润集中起来用之于民;(4)建立强制性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对丧失工作机会或劳动能力因而丧失基本生活来源的公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5)制定法律,拨出专款,通过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投资的内需,以工代赈;(6)制定法律,对自然灾害给予大规模救济;(7)严格执法,通过实施惩罚性的经济赔偿抑制违法经济行为,并对已经造成的社会损害给予补偿;(8)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没收一切犯罪所得,收缴国库,并将其用于社会保障及教育事业。

9、如何理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P166)

市场经济与高度的社会分工相联系,现代化生产跨地区、跨国界,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既有精细的分工,又有紧密的联系,社会经济关系十分复杂。所以,现代化大生产必然要求经济运行法制化。一,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国内统一的市场,保证企业和商品自由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各种国内市场的培育都需要法律的介入,建立和维护市场运行法律秩序。

二,市场经济要求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加入国际经济循环。这就要求运用法治手段,引进公认的国家惯例,加入相应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

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需要法治的保障。国家通过立法制定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确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将市场主体的利益法律化,使市场主体的行为有法可依。

四,市场主体的行为需要法治加以规范和监督。国家通过实体法和程序法,赋予市场主体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法律责任。国家机关依法监督市场主体的行为,为市场经济正常、有序的运行创造一个稳定、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需要法治。宏观调控与社会主义法治相结合,能更充分地发挥其对市场经济的引导、促进、调整作用,减少宏观调控的随意性。

10、如何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职工下岗、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P160)

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职工下岗、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需要靠经济发展和严明法治。发展才能稳定,稳定促进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人民内部矛盾可以在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节。

一,制定政策和法律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二,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三,以法律手段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经过一断时间的经济发展,社会财富进一步积聚,综合国力进一步提高。要创造条件使贫富差距的发展趋于稳定,然后在经济增长一定阶段中逐渐缩小这种差距。如,在坚定不移的推进国有企业发展的同时,国家初步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同时通过发展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经济和建设基础设施工程以及西部大开发,大力实施了再就业工程。

11、怎样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人权观点?(P127—132)一,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尊重和保证人权。二,对于发展中国家,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

三,人权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反对借口人权干涉一个国家的内政,反对把人权作为实行对别国的某种政治企图的工具。

四,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把集体人权和个人人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统一起来加以推进。

五,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必须与各国国情相结合。六,人权是由多种权利构成的,是不可分割的。

七,不是人权高于主权,而是没有主权就没有人权。

5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自觉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主动与一切违法犯罪及其他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一般来说,在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规范的要求和法律规范的要求往往是一致的,一个道德意识很强的人违法的可能性比道德意识淡薄的人要小得多。

其次,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重要得体现和保障作用。许多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容和要求需要通过上升为社会主义法之后,才能获得更大范围的普及,才会具有更强的约束力。例如,禁止盗窃的道德规范虽然古已有之,但是如果不以法禁盗,只靠道德的力量显然是不行的。所以,必须通过法律惩治严重的不道德行为,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引导公民道德生活的健康发展。

总而言之,社会主义法和社会主义道德既有一致性,又有区别。因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既要重视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也要重视社会主义道德的作用,既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二者统一发挥作用,就一定能够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15、怎样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P323、P324)

答:权力的运行过程就是社会价值和资源的分配过程。这个过程为掌权者获取某种价值或资源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可能产生腐败。权力导致的腐败危险在任何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这种权力的腐败不可能完全消除,而只能通过建立结构合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才能防止权力的滥用。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制约监督,加强对他们手中掌握的人、财、物管理权的使用的监督。目前我国专门的监督机构主要有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各级政府设立的监督机构和审计机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即各级人民检察院及其内部设立的专门反贪污贿赂机构,要加强这些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提高其工作的实际效率,使他们能够依法独立行使监督制约权。加快制定相关的廉政法,建立起严密的反腐败法律体系。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操守有明确的规范指引和约束。以党纪、政纪、国家法律作为监督制约的强制力量,迫使受监督制约者能够接受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求建立一整套专门的监督制约机构,使权力结构本身合理,形成严密的制约和监督,以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在这种权力运行机制中,不同性质的权力要作适当分解,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要相对独立行使,使各种权力由不同部门行使,在各种权力之间形成合理的结构。根据分权和各自的职权设计权力运行的程序,从而使各种权力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制约,保证权力依法运行,从而防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领导班子的内部制约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党委内部领导班子各成员之间的监督是最直接、有效的监督。因此,党委成员之间的分工要科学、合理,属于互相制约的权力不能由一个人来承担。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办事。切实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不允许个人凌驾与组织之上。应当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的具体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总之,要把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臵于有效监督之下,逐步形成完备的监督体系。要切实采取措施,使现有的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法律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等各种制度结合起来,保证党的领导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进行。

16、你认为应该如何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P14)

答:邓小平民主、法治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坚持立国之本,走强国之路,贯彻最佳的治国方略的理论指南。学习邓小平民主、法治理论,首先,要联系邓小平理论整个体系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把握民主、法治理论,不能孤立地就民主、法制谈民主、法制,同时不能把邓小平民主、法治理论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它的新发展、新内容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理解,而要看到邓小平民主民主、毛泽东思想关于民主、法制思想在新时代的发展,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是在新阶段深刻把握和切实贯彻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行动指南。

其次,要认真听讲,认真阅读原著,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做读书笔记;应联系实际理解、消化。要开动机器,适当开展讨论,不同的看法,模糊的看法,经过讨论求得接近、共识和明确。个别的非正式的讨论与

7清除和化解各种不安定的因素和矛盾。只有加强法制,才能准确、有力地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才能正确、有序地调整和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和纠纷,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对有一些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必须给以最严厉的法律制裁。只有这样,才能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

社会主义本质内在地要求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谈话中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怎样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怎样消灭剥削和消除两级分化,办法固然有多种,然而法制却是最基本、最有效的。法制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本质内在地要求建设高度的民主和健全的法制。法制通过维护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通过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消灭剥削和消除两级分化。这正是社会主义法制最根本的价值和作用所在。

19、我国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我国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是对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有法必依是对守法提出的基本要求,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对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是对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有法必依是对守法提出的基本要求,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对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这十六字是新时期我国法制建设完整的指导方针。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有五个方面:一是加强立法。有良好、完备的法律,这是实行法治的前提条件。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三是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四是发展法学教育,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五是要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法制建设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其根本问题是教育人自觉地遵守法律。

20、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同时,怎样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答: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治国方略,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是我国的两项长远任务,需要进行艰苦、细致的工作。当前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使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国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党的最高之德。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确保党的先进性。

二是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正气,对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里装着广大人民群众、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对那些见义勇为,同一切违法犯罪作坚决斗争的好人好事,要积极宣传、大力表彰和鼓励。

三是要加大腐败力度,严惩腐败分子。反腐一靠法制,二靠道德,要狠争源头,健全制度,治标治本并举。

四要普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深入进行党的基本、基本纲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全民的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是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在全面推进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同时,大力推进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为社会保持良好的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思想道德基础。

21、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征。

答: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所有制结构上,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其它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共同发展的原则。第二,在分配关系上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运用各种手段防止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是比资本主义国家干预经济、调控经济更为明显的自觉行为。第四,在抓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反对资本主义的极端个人主义。第五,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重要保障。

9含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允许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服务,也允许存在私有制经济。这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由我国目前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的。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存在私有制经济和剥削是历史的必然。

25、为什么说“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P209)

答:无产阶级专政对于人民来说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是历史最广泛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只能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相联系的民主,只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只能是建立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我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建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原因在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人民群众参与对国家事物的管理,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使立法和监督工作,使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全面地反映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表明人民大家作主的地位,体现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它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保证我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权利。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实现过程中处于主导、支配地位,便于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26、为什么说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根本上讲完全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P212)

答: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长期以来革命经验的总结,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我国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和两党制。它的特点在于: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科学地表明了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是以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政治基础的。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是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的。民主党不是“在野党”,而是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构成具有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显著标志。

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方式。我国的政党制度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

我国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斗争中,把马列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举。它体现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紧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有着本质的区别。

27、如何理解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主政治的理论?(P196)

答: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当代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政治理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既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

民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文化大革命”后,人们依然在涉及某些具体问题时还不敢大胆思考。这同国家急需建设和发展的局面很不适应。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邓小平理论才特别强调民主对解放思想的重要性。

民主是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全国各族人民享有的最广泛的民主,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人民民主创造了前提条件和提供了制度基础,人民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邓小平把发扬民主作

1(可适当补充)30、“一国两制”在国家制度和法律上有哪些创新?(因时间较紧,只列了提纲,具体扩充可见教 科书P298-P302)

“一国两制”构想是当今世界和平解决国家统一问题的一种创造性政治蓝图,是对马克思主义 政治理论的核心的光辉运用和重大贡献。概括起来,该制度在国家制度和法律上有以下创新: 保证社会主义能够和当代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长期共存。创造了中国特色的国家结构形式 创造了新的国家政权组织

加深了对 还有“缓和冲突”的政治职能和作用的认识 是列宁提出的和平共处思想在一国之内的创造性运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本质也将出现“一国两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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