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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意见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精神,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成果,提高我市各级政府行政能力和执行能力,大力推进“城市建设与投资发展年“活动,促进经济和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就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性。行政执行力是指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上级的战略决策、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就是提高执行命令、完成任务、达到目标的能力。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具体体现;是深化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城市建设与投资发展年”活动,实现“三个阶段”发展目标和北海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必要性。从总体上看,我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队伍是能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真抓实干,积极主动和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但也有一些部门及工作人员,对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及工作部署执行不力,存在不执行、虚执行或乱执行现象。不执行主要表现在:或强调客观原因,从政策、制度的边缘寻找模糊的理由不坚决执行;或推诱扯皮,推卸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任务;或顶着不办,各行其是,我行我素。虚执行就是执行不到位,或搞形式主义,只做表面文章,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应付了事;或断章取义,各取所需,部门利益至上,贪小利而损大局,对本单位有利的就执行,没利的就不执行;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乱执行,就是不依法行政、不依规办事,或业务不熟、能力不强,造成在执行过程中走样;或只认私交关系,不认制度和规定,有关系的不该办的也办,没关系的该办的也不办。上述执行不力的种种表现,都会极大地妨碍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通过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切实加以解决,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坚决执行、主动执行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个阶段”发展目标,以坚持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为基础,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为重点,提高各级、各部门组织实施、处理问题的能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树立新形象、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北海“步伐,实现北海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目的是建设一个具备依法行政能力、高效服务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快速应变能力的政府体系;建设一个责权明确、运转协调、政令畅通的政府机制;建设一支能打仗、打硬仗、打胜仗,能干事、会干事、于好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一个坚持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恰守信用的诚信政府、以人为本的亲民政府。
三、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重点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是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前提。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首要任务。各级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法制观念和规范意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实施公共服务和管理社会事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解决政府部门存在的不依法行政,没有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要解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等问题;耍解决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不严格依法行政、不按程序办事的问题,以杜绝行政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提高行政决策能力。科学、民主的决策是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重要保证。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限,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充分调查研究提供方案、公众广泛参与、专家集中论证、政府最终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的程序和时限,力求以较小的决策成本、较高的决策效率,实现更好的决策效益。提高行政决策能力,要将决策科学性与效率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解决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疑;将决策民主性与推行政务公开结合起来,解决行政决策透明度不高的问题;将依法决策与规范行政行为结合起来,有效遏制草率决策、盲目决策、依靠少数人决策的现象。
(三)提高行政管理能力。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是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基础。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必须把推行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持之以恒地实施,并在执行中不断深化和提高,形成长效机制。要在去年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巩固提高,特别是要通过重点抓好政府部门二层机构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将政府的管理、实施、执行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提高行政管理能力,要建立、完善规范化的规章制度,解决不依法行政、不依规办事的问题;规范办事流程,解决行政效率不高的问题;重点抓好行政执法部门二层机构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解决执行过程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权力寻租“的问题。
(四)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组织协调、狠抓落实是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关键。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各自职责,制订周密的实施计划,组织分解任务,协调好各方的关系,抓好落实,齐心协力完成相关任务。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各级各部门必须要有全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折不扣地执行,确保政令畅通。要强化执行意识和执行能力,树立高效率的效能观念,围绕市委、市政府既定的目标任务,加大推进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实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要重点解决政府部门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匙;解决责任不清、不敢主动承担责任,导致工作迟迟不能打开局面、许多不该发生的行政行为禁而不绝的问题;解决各级、各部门及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效能低下、办事拖拉、推诱扯皮、应付了事等现象。
(五)提高团结协作能力。行政执行中的协作配合,是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重要环节。目前体制中执法和管理机构众多,解决一件事情需要多个部门配合进行,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树立大局观念,加强沟通,搞好团结,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必须明确责任,敢于承担责任,凡是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责的政务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承担责任,主动工作,协助单位密切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通过提高团结协作能力,解决政府部门中多头管理、责任不清、各自为政的问题,减少梗阻,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是政府建设的重点。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健全机构,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全市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认真查找本单位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制约因素和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要制订出本单位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文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提高执行力的决定因素。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服务意识,更新服务理念。要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建设,树立执行理念,提升公务员政治鉴别能力、宏观调控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担负主动执行的责任,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规范公务员培训制度,让所有工作人员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都能熟练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建立有效的学习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学习培训的考评考核和质量评估,为提高机关干部执行能力创造条件,为加强执行能力建设提供重要保证。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执行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行机制,是提高机关执行力的重要载体。目前,不少行政机关之所以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职责不清。必须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职能执行机制,形成行为规范、有章可循的“以制度管事管人”的执行制度和责任明确、执行有序的行政执行机制。要结合“两化”建设的深入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优化办事流程,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本部门工作任务时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到岗、落实到人,一级一级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使每项工作都有具体指标、完成时限和基本要求,形成多层次狠抓执行的目标体系。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二层机构,是具体实施执行管理的工作单位,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建立健全执行机制,下大力气提高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通过强化二层机构的管理和执行,逐步把“两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采用科学的方法,对行政机关及共工作人员的执行力、执行结果以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监测、考核、分析和评价,不断改善执行手段,提高执行效率。建立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考核机制,主要是建立决策执行责任考核、评议、警示、奖罚制度,把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与年终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结合起来;并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部门负责人政绩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加大决策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从严治政,确保政令畅通。对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执行不力、拖延不办、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对执行中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根据《北海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五)强化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是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手段。行政监察机关要切实肩负起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监督的重任,把各级行政机关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列为行政监察的重要内容。对执行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查处,以维护决策执行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建立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方面具有的公开、迅速、广泛的独特作用,设立舆论监督热线,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载体,加强舆论监督,对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效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宣传,对执行力不强,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则要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