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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17.5.25
“十三五”时期是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以下简称区镇)全面贯彻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和张家港市的发展要求,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杨舍”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区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根据国家、省和苏州市、张家港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部署和区镇“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特制定区镇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过去五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过去五年,区镇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原则,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培训,严肃查处事故,有效落实《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三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截止到2015年底,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1家,二级企业4家,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纺织、烟花爆竹、建材、轻工等行业领域累计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建设321家,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322家,有力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不断加强,累计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达592家,一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得以治理。全区镇各类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等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下达的范围内,与2010年末相比,全区镇各类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张家港市全面贯彻国家、省和苏州市的发展要求,扎实推进现代化港城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区镇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杨舍”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十三五”期间,随着区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1
安全生产工作迎来了新机遇: 一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安全发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二是区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转型不断加快、投资创新双轮驱动、政府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优化安全生产监管环境等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当前发展进入了一个稳中有进的中高速发展时期,如果一味地追求增长幅度,造成生产强度过高,生产人员超负荷工作,甚至违背程序、违背规律、非法违法操作,这些都存在安全上的高风险,因此稳中有进的中高速发展时期对控制安全生产的风险和事故也非常有利。
“十三五”期间,既要利用难得的机遇妥善解决好安全发展的关键问题,又要积极应对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的新挑战: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区镇共有工贸企业1789家、加油站2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1家,事故总量仍然比较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压降事故总量。二是安全风险依然较高。区镇重大危险源4处、易燃易爆品较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众多。随着区镇建设进程加快,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三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多发,职业健康监管力量不足。四是广大市民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升,市民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落后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市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矛盾凸显。五是部分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够强。部分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仍然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重发展轻安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依然突出,违法违规生产屡禁不止。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经济
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科技强安”,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重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大力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执法队伍建设,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确保区镇安全生产状况的平稳,为区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的良好环境。
(二)规划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明显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形成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协调共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各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20%,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和人员密集场所、内城区危旧房屋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状况得到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初步实现从防范伤亡事故继续向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力度,根据区镇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遵照国家的立法准则,依法加快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扎实实分级分层细化,进一步巩固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快区镇安全生产有关配套制度建设,要坚持“关口前移”,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探索建立行业安全生产“正面清单”,把安全隐患控制在最前端;积极探索政府与市场力量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在行政监管以外辅以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鼓励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发挥行业自律规范作用;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推动依法治安;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管,主动接受群众举报,欢迎媒体舆论监督,建
立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共同查堵安全生产漏洞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区镇实际,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攻方向,强力推进“五落实五到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组织领导机构、安全管理力量、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工作,编制实施细则和企业指导手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素质。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告知承诺制,制定适合小微企业的安全管理行动指南,发挥小微企业的主观能动性。重视、尊重和保障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监管和整治
工贸:专项整治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粉尘涉爆、纺织等工贸行业。区镇工贸行业企业1789家,以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为重点,主要对象为涉爆粉尘、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液氨、放射等领域。开展粉尘作业场所整治,督促企业依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严格落实除尘、防爆等风险管控措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即“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打击、彻底杜绝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企业,取缔列入国家、省和苏州市明令禁止的生产装置;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类整治,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无任何证照擅自组织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要列入关闭取缔名单,并实施关闭;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停产整顿名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正常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并加强日常安全监管。
烟花爆竹:区镇范围内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场所有20家,烟花爆竹存储仓库1个,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烟
花爆竹存储、销售、运输、燃放等各环节流向管理。对未取得许可证的商户,结合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后布点。进一步规范持证销售烟花爆竹单位的经营秩序,持证销售烟花爆竹单位必须做到三证齐全、防火措施到位、配备消防器材、张挂禁烟禁火标志,并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对出售非配送劣质烟花爆竹的经营户,必须严格教育及处罚,坚决收缴无证销售单位的非法烟花爆竹,加强各部门联合检查的力度。构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的零售户将纳入黑名单,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诚信有问题的零售户吊销零售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对全区镇内4家危险化学品存储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坚决禁止未经许可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坚决禁止违法将厂房、库房、生产装置等出租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储存、生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不符合建设项目规范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立即停建,非法建设和严重违法的项目要坚决依法关闭或取消。对区镇化工生产、储运企业,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设备陈旧和工艺落后的粗放型生产化工企业以及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关停并转”。对非化工企业使用危化品情况进行普查摸底,加大整治力度,逐步整改遗留问题,重点要求区镇光伏企业、涉高危化工工艺企业对使用和储存的危化品严格执行储存要求,同时对储存的危化品品种、数量、质量及危险性等方面加强监管。对非化工企业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把事故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作为全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消防(火灾):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补充建齐商业区、旧城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
爆场所和居民稠密区周边市政消防火栓。对区镇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存储单位和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严格执法,坚决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安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强化企业火场风险科学评估意识,开展火场风险规避训练教育,邀请专家授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特点,广泛宣传消防知识,鼓励群众举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建筑施工:开展建筑行业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强化临时建筑物安全监管,加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严格项目分包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和非法承包转包行为。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事故防范措施的制订和落实。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对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
地下管线:认真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化品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和蒸汽管线安全保护,完善地下施工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地下管线巡查和施工作业监管。
涉氨制冷:进一步建立健全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事故发生。重点排查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以及用氨直接制冷的冷冻间与工作场所联通。液氨管线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落实应急管理,通过组织演练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应急逃生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提高信息利用水平
加快适用的安全科技应用推广。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推广应用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加装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重点设备设施、重点工艺环节、危险区域、重要岗位以及影响生产作业安全的环境状态进行监控和预警。
加快先进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四化”为重点,支持和鼓励企业把安全生产先进科技成果和技术装备与生产实
践相结合。应用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化手段,了解掌握安全科技动态,加快安全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加快淘汰落后安全装备步伐。按照安监总局发布的《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彻底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通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和冶金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大幅提升。
(五)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有效控制职业危害
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监管和防治。在充分分析掌握区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企业负责人为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推进技术进步,改善作业环境和条件,切实健全和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制度和措施,企业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与作业环境;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危险因素告知义务,设置各类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严防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大力开展对全员职业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进一步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与投资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获取项目建设单位相关信息,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切实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进一步严格抓好重点职业病防治工作。积极在区镇范围内对粉尘、有毒化学物危害严重的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把消除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作为重要内容,落实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要求企业按时、按要求、按内容如实上报情况。对粉尘危害、有毒化学物使用情况进行排查,促进用人单位加大职
业病防治的资金投入,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水平,逐步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关闭粉尘、有毒化学物危害严重、不具备整治条件的小作坊、小工场。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有效防范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推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预防治本
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发现、整改治理、监控防范、验收审查、惩处问责等隐患排查整治动态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清单,推动“一企业一清单”制度建设及一对一帮扶。
推动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坚持“自下而上、循序渐进、突出试点、以点带面”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生产现场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有效监管,把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有效稳步运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监管机制。
加大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预防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地下管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年度“三级”政府挂牌隐患整改工作,提高企业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水平,对新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即挂即改,并针对隐患易发生事故的特点,优化应急指挥,加强技术装备和针对性演练,提升应急保障水平。
企业要加强对承包商队伍隐患排查预防治理。企业应严格承包商队伍入网管理,严格执行承包商队伍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对承包商队伍按工程或时间阶段进行安全考核,对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的队伍取消入网资格。加强对入网承包商队伍作业人员的培训,规范承包商队伍档案管理,培养和留住一批施工质量好、安全控制能力强的队伍,保持承包商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动态掌握外包工程项目施工情况,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系统。主要包括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事故信息报送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对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检查数
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有效监控。
(七)健全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托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统筹安排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考核质量,全面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法律和“红线”意识教育,强化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安全监管综合能力。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安监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专业知识,同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网格监管员的知识更新,以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深化安全知识社会化宣传,借助社区电子屏,依托“幸福杨舍”微信公众号、12345热线等新媒体平台,拓宽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同时,强化安监、交通、公安、建设、人社、工会、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协作,针对各类人群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全面普及安全文化,构建安全发展环境。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地等“六进”活动,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面,同时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为区镇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八)深化城市安全管理,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
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机制,规范有序地保障城市运行。为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和维持社会秩序,在生产质量、食品安全、居民住房、交通规则、安全预警、监控指挥、限流疏导等方面,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则。在基本框架下完善并改进规则规范,不断提高执行标准,将城市运行的每个细节都摸透、吃准、牢牢把控,以实现社会安稳。
公共安全管理常态化与应急化相结合。公共安全管理常态化运行之下,巩固有效的城市运行制度和规则,并严格执行各类应急管理预案,严格遵守活动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把关安全预防和处置措施。科学、前瞻地应对城市公共安全的挑战,健全城市公共安全评价、预警、应急处理、后果平抑机制。
从整体事故控制而言,要警惕事故发生的潜在可能性,一旦发生,要尽力把损失、后果降到最小化,并行之有效地将事故后果及时稳定地处理。
城市公共安全事务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管理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并通过政府采购,支持发展城市公共安全事业。对有关机构、人员、设施进行控制,对企业、组织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监管。同时,引进专家参与指导机制,通过专家帮助企业开展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工作台账和对生产现场等进行全面“体检”,通过专家“会诊”帮助查漏补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城市管理与居民安全意识同步提升。城市居民公共安全意识的提高是城市安全运行的根本,城市秩序安全运行需要居民的落实与维护。在提升城市规划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同时,更需要提升的是市民的公德与素质,只有两者同步提升与强化,城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才能协调发展。
(九)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安全“红线”。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对于这条“红线”,我们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心,绝不能踩踏。政府要永远把人民放在GDP之上,企业要永远把生命放在利润之上,坚决不要带血的GDP。要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城市安全运行、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安全生活。
以最严格的要求依法尽职履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和狠抓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尽责,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严抓严管。企业必须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抓紧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党委“不松手”,政府“不甩手”,企业“不放手”,真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以最严厉的手段实施监管执法。树立“监管执法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行政执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依托上级执法部门,安监中队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和重点治理,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合法运用行政强制措施,坚
决做到露头就打,违者严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于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拒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措施,屡令不改、改过又犯,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依规坚决严厉处罚,加大企业违法成本。
(十)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有关领导、牵头部门、重要岗位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认真学习、熟悉预案,掌握应急处置的程序、关键,不断提升企事业单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企业加强事故救援技术和战术研究,科学制定救援技术和战术训练科目并认真组织训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各重点企业需建立专业能力强、机动灵活的应急救援队伍,发挥企业联动作用,降低事故损失。
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响应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干部到岗值班制度,明确事故救援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和其它相关信息的接报处置程序和工作要求,要强化各级部门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责任。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工程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能力建设的通知》(苏府办〔2017〕64号)精神要求,不断充实监管执法力量,加快建立专职安全员队伍,到2017年底,至少配备9名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把政治思想过硬且具备较强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和监管程序培训。
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保障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保障安监机构必要的执法、通讯、交通、安全保护、信息处理、应急救援等装备、设施。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程
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细化隐患排查的标准,明确具体
工作负责人、日常工作机构、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区域、企业重大危险源(点)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本行业(领域)、区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基础上,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登记建档,注册入网。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依托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的采集与监管。
(三)加强和规范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
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区镇“三级”监管、“四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活动,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系统网格化工作。安全生产网格员在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的同时也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录入张家港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
(四)利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贯彻“科技强安”战略,依托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以市安全生产数据中心为技术支持,强化技术运用,大力提升数据分析挖掘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关联性等特征分析,做到检索查询及时便捷、归纳分析系统科学,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做好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析工作,让信息化更好地融入安全生产。信息化是区镇牢牢掌握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权的有力抓手,将合理有效利用信息化作为加强区镇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社会安全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五)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把强化安全发展观念与提升全民安全素质高度结合,是对全民安全发展观念的有力重申和固化,传递和凸显“安全发展”这一主旨要义。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企业落实”的要求,建立义务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安全诚信教育,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推进安全文化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地等“六进”活动。开发市民安全防灾应知应会读物,加强安全普法宣传和事故案例剖析,教育警示全体市民遵章守法,提高市民公共安全自救意识。探索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充分发挥现有教育陈地的功能作
用,组织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学生等参观市局的安全警示教育馆和云盘社区消防安全体验馆,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六)引入专家、中介等第三方开展安全监管
引入第三方开展检查服务外包和安全生产专家检查等方式,充分利用安全评价、检测、培训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作用,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区镇重点企业开展作业现场风险评估、技术性审查和员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发挥其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对企业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真正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区镇、办事处(街道办)、村(社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作用,帮助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识别管控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民用燃气、特种设备、供电等有关行业与领域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车间、班组、岗位和个人,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高度重视经济政策和调控手段作用。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公益性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
识,普及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力度和广度,倡导社会化、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氛围。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大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社会性、群众性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互联网、报纸、电视、手机APP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广度、延伸监督深度,注重监督效果,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整改。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五)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要以科技型企业为主,新入驻企业必须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