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上报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
关于抓紧上报2012年度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水利局:
为做好2012年度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顺利实施,根据国家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列入国家规划的粮食产能任务县。
二、项目县安排原则
1、投资与产能任务相挂钩;
2、投资切块到市,统筹安排;
3、集中连片、成片区规模化开发;
4、奖优罚劣。省里及市里对绩效考评差的、项目进展缓慢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产能任务县可暂停或者少安排投资。
三、申报投资规模及内容
省里根据各市承担的产能任务、项目管理及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确定分市投资规模,投资全部用于高产稳产粮田建设。(经测算,你市投资规模为4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600万元,地方投资900万元。)各市根据我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规定,综合考虑2010年度项目绩效考核情况、2010年度和2011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有关文件材料报送情况,奖优罚劣,选择产能任务县并确定其投资规模。每县申报投资总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且田间工程须严格按照每亩500元的标准确定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请参照《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鲁发改农经[2011]322号)要求确定。
四、项目区选择
县级项目区建设地点要细化到乡镇、村和地块,可打破乡镇行政区域界线,集中连片。田间工程各类基础设施要配套建设,相对集中,不能分散布局。严禁在已建成或在建的大型商品粮基地、标准粮田、旱作农业、良种繁育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治理、重点小型农田水利等项目区内搞重复建设。对用新项目套老项目的,一经发现省里将收回年度投资并暂停以后年度投资安排。
五、其他要求
(一)市发改部门会同农业、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确定项目县及其投资规模,并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县确定好项目区。县发展改革、农业、水利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项目区现场勘查,准确划定项目区范围,合理确定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
(二)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水利务于5月14日前联合行文将确定的项目县名单及分县投资规模(排出先后顺序),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和省水利厅,同时 2
报送电子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可推迟至5月底前联合报省里。
附件:
1、2012年度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分市投资规模2、2012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表(样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 于华美 0531-86191704 省农业厅发展规划处 徐 高 0531-67866107 省水利厅发展规划处 刘 帅 0531-66572190 邮箱地址: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nongcc@fgw.sd.gov.cn
省农业厅发展规划处:jihuachu@nyt.shandong.gov.cn 省水利厅发展规划处:bm_slt@pub.sd.gov.cn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