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一安全检查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开展安全检查通知”。
哈尔滨市卫生局关于开展
“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市直卫生系统“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稳定局面,市卫生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自即日起至9月22日,各单位开展自检自查;
(二)9月25日至9月30日,各单位之间开展互查;
(三)9月28日至9月30日,市卫生局督查自查与互查工作成效。
二、检查形式
以各单位自检与互查为主,市卫生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尤其是医疗机构中的患者疏散、撤离、救治等预案的演练和落实情况。
(二)门诊、病房等重点地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及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三)高压氧舱、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室、电梯、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
(四)毒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情况。
(五)电工、木工、炊事员等工勤人员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制的情况。
(六)有建筑施工项目的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责任状,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我市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类安全事故依然呈高发趋势,尤其火灾事故数量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从1月截至7月20日,全市共发生火灾3479起,死亡15人,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278.8万元。频发的火灾事故再次给市直卫生系统的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市直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多,整改难度大,而且在医疗单位就医的患者属于弱势群体,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各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主要领导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主管领导要认真抓好此次大检查的组织部署与督促整改,强化工作责任制。要克服形式主义,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把安全大检查抓紧、抓实。
(二)狠抓整改,务求实效。自检时要根据检查重点逐一进行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互检时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认真对照要点检查,做到看实况、查实情、找出真实的问题;互检完成后,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都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真正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并由检查单位写出总结报告。各单位要针对自检与互检中查出的管理漏洞、事故隐患,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加强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9月末,市卫生局将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三)加强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提前做好 “十〃一”长假期间的值班人员安排,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稳定情况。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加强巡查,确保通讯畅通。要认真落实重特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结材料报市局817办公室。
联系电话:84664509 联系人:黄世英
附件:各单位安全工作互检安排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附件:
各单位安全工作互检安排
(1)市第一医院—市儿童医院(2)市第二医院—市胸科医院(3)市第四医院—市妇幼保健院(4)市第五医院—市传染病院(5)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市中医院(6)市第一专科医院—市血站(7)市口腔医院—市眼科医院(8)市疾控中心—市急救中心
(9)市卫生监督所—市结防所、局信息中心(10)市朝鲜医院—市医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