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学模式若干问题的辨析_中外合作办学模式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1:29:0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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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陆俊杰

摘 要:文章认为办学模式的研究不应过于泛化,狭义范畴的研究可以为实践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校企合作本身并不是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办学模式的探索应该更关注质量,而不是追求数量:集团化办学模式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内涵提升;社会培训也应该进入办学模式研究的视野。

关键词:办学模式;质量;校企合作;集团化

作者简介:陆俊杰(1978-),男,河南尉氏县人,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博士生,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政策、比较职业教育。

基金项目:2010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研究”(编号:10JZD0040),主持人:石伟平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3)19-0022-03 关于办学模式的研究是职业教育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引和示范院校建设的推动下,办学模式研究已逐渐从表面走向内在,职业院校在办学模式上的创新实践也为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但是,关于办学模式仍然有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还存在争议与误解,只有在准确进行概念界定的基础上,才能本着切实有效的原则进行更多有成效的探索。

一、对办学模式的研究应该更多坚持狭义范畴

办学模式的概念一直是理论争论的焦点之一。不少学者将办学模式泛化为包括举办形式、招生模式、教学模式、就业模式等在内的一系列教育环节运行方式的总和。这一点在诸多学者的概念界定和内容展开上可以看出来,而且这种理论惯性在很长时间内存在并流行。习军花(2007)、赵翔宇(2008)、齐兰芬(2009)、茶刘英(2010)、陈慧芝(2011)、胡昌荣(2012)在不同年份发表的学术文章中对办学模式的界定和实际内容展开均不同程度上体现出这一点。

在理论研究存在综合化和精细化并存的今天,笔者并不一味反对进行综合性强的理论研究,但是对于职业教育而言,对于职业教育办学而言,在许多基本问题没有很好解决的情况下,笔者建议进行细化和狭义的办学模式研究。

所谓狭义的办学模式概念,是指职业教育或者职业学校得以办学的运行机制的总和。涉及的最关键问题是,资金从哪里来、如何管理与支付,办学主体包括哪些,相互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不包括相应的人才培养模式、管理模式和教学模式。不可否认的是,不同的办学模式下的教学、管理、就业都是不同的,但这些均不是办学模式本身的内容,而是办学模式研究之后的衍生物。

在这样的语境下,研究办学模式应该研究职业教育是一种什么样的教育,应该和可以从哪里获得资金,如何处理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并促进职业教育和职业学校更好的运转。

当然,即使是这样,仍然有几个层面的办学模式,一是具有地区特色的办学模式,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当地教育机构和社会资源相匹配的职业教育构成、运转体系。二是具有行业特色的办学模式,即与某种行业、某种类型的人才培养相契合的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学校架构与运行模式。三是具有学校本身特点的办学模式。从本质上讲,如果第一、第二层面的办学模式能够很好地确定的话,那么第三层面的办学模式是可以得出相应的结果的,也就是说,或许并不需要每个学校就办学模式进行各自费心的探索。

但是,研究发现,实际情况是,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探索主体似乎并不是第一和第二层面,而是第三层面,这就出现了相当程度的倒置情况。职业学校往往在实践中通过要政策、要机制、要资金的方式倒逼着第一、第二层面办学模式的生成与发展。也可以说,正是职业学校的辛勤努力促使着相关制度与政策的变革,才生成具有地区和行业特色的办学模式。尽管从结果上看,上行模式与下行模式或许殊途同归,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是一种理想化的模式生成途径。

二、办学模式的研究与探索必须平衡数量与质量

办学模式的探索是职业教育办学领域内一个持久的热点话题。随着国家示范院校、国家骨干院校、省级示范院校、省级特色院校等种类繁多的示范院校建设,仅在学校类型的职业教育内部的办学模式创新探索就层出不穷。在鼓励这种创新精神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职业学校关于模式的探索在量上的井喷效应并不需要欣喜迎接,我们更加需要关于关键问题的有效果的突破。

从办学主体的角度讲,职业教育尤其是职业学校需要处理和整合的资源包括政府、行业、学校、社会。因此,从极端的角度讲,针对这四类与办学主体相关的元素的探索就是最关键的。’ 从政府元素看,尽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是政府的主要部门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职业学校往往需要处理与政府部门的复杂关系,在这一点上有突破我们才能称其为创新。而要突破这一点,职业学校必须进一步增大开放程度,只有打破了围墙的职业学校才能更好地与周边、与政府有更紧密的结合。打破围墙与人才培养的关系处理、融入社区与教育独立性的微妙平衡,这是需要探索的关键问题。

从行业元素看,脱离行业的大多数职业学校或许赢得了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也更容易按照教育的规律来办学,但是多年以后,许多职业学校尤其是脱胎于行业的职业学校发现仍然需要适度的回归。办学专业多样化了的职业学校还会发现,必须与多个行业相对接才能实现全面发展。而中国的“行业”与国外的行业协会的权力与职责无法比拟,因此,职业学校必须与代表着行业的协会进行有效的合作,更为重要的可能是依托行业协会进行更多的资源整合,也或者应该说,按照行业的游戏规则进行办学,或许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从学校元素看,应该说,目前学校与学校的合作已经不是办学模式创新中的新鲜词汇了,但这并不意味着路已经走到了尽头。事实上,目前职业学校的校校合作往往局限于相同类型的职业院校,或者具有升学联结点性质的不同层级的院校。这是不是校校合作的全部内容,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我们强调不同区域和行业的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但是若从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区分的角度来理解,职业院校本身理论上都是可以有所借鉴的,这似乎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索的“新”领域。另外,办学过程中的跨国合作也是值得拓展的办学模式创新点。在这一点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社会角度看,这是办学模式探索中涉及较少的一个部分。尽管民办职业教育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是职业学校在利用社会资源方面仍然是相当欠缺的。当然,这与两个方面的制度和政策局限有关:一方面是教育的公益性限制了职业学校在社会融资方面的探索步伐,另一方面是人事制度限制了职业学校通过人的平台整合社会资源的便利。或许正是这种制度刚性限制了职业学校在探索中的积极性。

三、校企合作本身并不是办学模式

校企合作本身并不是办学模式。也就是说,直接把校企合作说成是办学模式并不符合办学模式的定义,因为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根本特征,离开了校企合作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职业教育,或者说并不能称为职业教育或职业学校。可以理解的是,之所以近年来把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或许与长期以来职业教育办学过程中脱离行业企业需求有关,与“之前”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学校相比,或许校企合作的提出与实践是进步了的。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是回归了正确轨道的职业教育,是新时代职业教育应该具有的特征。

另外,之前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需求结合得并不紧密,并不是因为职业教育和职业学校不想这样做,而是计划经济条件下,职业学校按照“计划”进行人才培养,无须关注“市场”,或者说当时并不存在劳动力市场,更无谓提关注与结合了。而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以及企业改制等带来的技能人才培养机构的剥离使职业教育和职业学校关注劳动力市场和企业需求成为必须。

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建国以来的很长时间里,科学技术的发展并没有像现在这样的快速,因此,职业教育和职业学校可以“按部就班”地进行办学和人才培养。而现代生产的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等则使人才需求变得瞬息万变,职业教育必须关注行业、企业,并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细细研究我们还可以发现,所谓的民工荒出现,所谓高工资无法求得技工的新闻里涉及的“主人公”大多居于技能人才的两端,一端是普工,既技能要求不高的普通员工,这是劳动力相对减少,人口红利逐渐消退的一种表现;另一端是高级技术工人,即拥有某种领域所需技术的高端人才。这两类都不是职业教育和职业学校重点关注的对象,对于普工而言,他们是否接受过职业教育并不是他们获得对应职业的关键所在,关键是是否有足够数量的人来从事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而对于高级技工而言,他们又不是职业教育,尤其是职业学校能够培养出来的。因为这里的高级技工的高级之处在于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这里并不是说职业教育和职业学校对于高级技工没有任何益处,因为接受过相应职业技术教育的人理应更有可能成为高级技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职业教育尤其是职业学校可以直接培养出高级技工。

四、集团化办学模式必须进行内涵深化

零星的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情况下,自然出现了集团化的办学模式。此模式长期以来得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推崇,也是理论研究者的关注点之一。

从理论上讲,集团化集成了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政合作、校社(社会)合作的所有优势,应该成为推进职业教育大发展的重要利器。但是有几个问题想与同行探讨。

第一,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否真正运行起来,是否产生了1+1>2的结果?这里的1+1既指职业教育集团里整合的不同学校在办学模式探索中集合的企业,也指职业教育集团往往有不止一所学校。理论上讲,这种整合化的模式探索应该会收到良好的效果,至少其效果远大于职业学校各自的独立集合能力。然而,抽样调研显示,不少职业教育集团只有其名,并无其实。与企业的合作也往往局限于实习和就业,而且这种优势也变得越来越弱,有失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初衷。

第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否具有区域特点和行业特点?虽然从实质上讲,职业教育集团的成立并没有区域的界限,但实践上,大多数职业教育集团仍然是省域内的集团。所以,职业教育集团理应具有地区特点,即使是同等规模、同等行业范畴的职业教育集团也会呈现出地区特点,但是这一点并没有在现有的大多数职业教育集团中得以体现。从行业特色上看,在行业构成上尽管不同的职业教育集团整合了不同的职业学校和相同、或相近行业内的企业,但是在办学模式上,不同职业教育集团其办学特色也不明显。这似乎也与不同行业内的人才需求不同、技能要求不同的现实情况不相适应。

第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未来的出路在何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如果仅限于形式上的创新,那么它并不能成为办学模式的典范。要推动职业教育集团的大发展,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必须探索具有区域和行业特色的成功经验。比如,经济发展处于不同阶段地区的职业教育集团在办学活力、运行机制上必然会不同,需要解决不同的现实问题,不同行业的职业教育集团在培养具有行业特点的人才方面其运行机制也是不同的。现有的数百个职业教育集团应该进行经验总结与推广。

五、职业培训应该成为办学模式研究未来研究的重点内容

办学模式的研究语言所及往往只在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方面,对职业培训较少涉及,这或许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职业培训由劳动部门管辖,职业学校的办学模式探索往往忽略了这一方面:二是办学模式的研究者往往是职业院校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者,研究者的视野往往局限于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三是职业学校往往通过社会服务的研究语境将职业培训作为涵盖,没有对职业培训进行专门化研究的理论习惯。

事实上,职业培训是广义职业教育的重要范畴,对办学模式的研究不能不关注到这一方面,尤其是对于区域办学模式探索而言,不关注职业培训领域可以说是不全面的。充分整合学校形态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优势,并探索如何合理处理二者的关系。才是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探索的全部意义所在。

另外,对职业培训的深入研究可以更全面地把握职业教育的真正内涵,也更有利于深入探索学校形态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长期以来,职业学校办学模式探索往往是在一定阴影范围内的探索,这个阴影就是普通教育。对于中等职业教育而言,由于不少学校是由普通高中改办而来,因此,师资的理论视野和办学模式沿袭的因素导致关于办学模式的探索往往是在原有范围内的修修补补。对于高等职业教育而言,由于争取高等教育“身份”和力争上游的浮躁原因,办学模式也存在眼睛向上的问题。当然,由于国家的正确指导,较为全面的制度设计,上述问题越来越消弭了,但是,这种现象仍然在办学模式研究中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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