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政府安全监管职责”。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西政发„2004‟22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区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
(管理)职责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处、公司:
《区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以下简称《职责》)已经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区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管(管理)职责负总责。
二、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职责》中明确了区政府各部门应承担的安全监管(管理)责任。其中,主体责任是指政府部门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是指政府部门对本机关及其直管单位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责任;管理责任是指不具有安全监管行政处罚权的政府主管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对有关行业或领域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
-1- 的具有行业特点的日常管理责任;监管责任是指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对有关方面的安全工作依法承担的包括行政处罚在内的监督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是指负责组织协调、综合监督以及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的政府主管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对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依法应承担的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三、为了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生命威胁和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西城公安分局、西城工商分局、区卫生局等区政府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依照工作分工,分别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明确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以及政府各部门与派出机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职责,从而形成我区严密有序的安全管理网。
四、区政府各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意识,抓紧建立本部门的安全监管(管理)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监管(管理)职责分解到人,落实到位。
六、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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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政府各部门 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负责本区电力执法工作,维护用电秩序;依法协助电力企业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区教育委员会
一、负责组织本区域业务管辖范围内的教育机构(含学前教育机构,下同)严格执行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教育系统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督促检查所属教育机构严格执行校园建设和环境整治标准;组织所属教育机构开展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所属教育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所属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二、负责学校食堂、学生(幼儿)宿舍、附属设施、校园网以及实验室、校办企业和出租房屋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配合治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学校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负责本区教育机构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集体活动安全
-3- 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对教委直属的部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承担管理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管理责任, 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一、根据本市宗教活动场所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本区宗教工作的特点,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区宗教场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区宗教活动场所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二、向广大归侨侨眷做好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监管或管理责任。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
一、负责对本辖区举办的、市局管辖以外的大型社会活动(含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审核登记和大型社会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有关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对辖区内旅馆业安全管理、公园风景旅游区治安管
-4- 理工作中安全管理、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的监管(管理)等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本区灭火救援、火灾预防和消防监督工作;拟定消防安全责任制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并指导社会消防力量的培训;审核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对申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进行使用、开业或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综合检查工作,监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负责本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居民煤气中毒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居民冬季使用煤火的安全检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区监察局
一、负责对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
-5- 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并承担相应的监察责任。
二、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安全方面发生重大事故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区民政局
一、负责结合本区民政工作特点,组织拟订全区民政系统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局系统各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检查、指导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清除事故隐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局系统各科室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区财政局
保障区安全监管部门行使职能的必要经费,保证区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及时拨付,建立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人事局
在履行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等
-6-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被许可人的资质、业务范围等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负责依法组织对用工单位遵守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一、负责对全区房屋安全及房屋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抗震管理,负责房屋装修的结构安全管理,负责房屋修缮工程的技术质量管理,协调本区房屋防汛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西城分局
一、负责在组织编制和审查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7- 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城市规划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对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范自然灾害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等安全要求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擅自改变行政许可内容进行违法建设和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区建设委员会
一、负责西城区属地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以及按照分工管理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本区按照分工管理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和管理责任。
二、负责制定西城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西城区行业归口管理企业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西城区行业归口管理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其贯彻安全法律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负责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安等部门共同组成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并按照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责任单位、责任法人作出处理。
四、在履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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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一、负责结合供暖、液化气站、公益广告和环卫行业的特点,组织拟订本区供暖、液化气站、公益广告和环卫行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二、负责本区公益广告等重要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供暖、液化气站等重要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收集、清运的监督管理,协助市运输局对区域内化学危险品运输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区商务局
负责结合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特点,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和进行具有行业特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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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委员会
一、结合本区文化艺术事业的特点,负责组织拟订本区文化艺术单位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开展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权限范围内督促本区公共文化设施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对区公共文化设施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理。
二、负责对本区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权限审批在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等作业,监督检查本区内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开展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本区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抢险、修缮工程质量监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负责本区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对以区文化委员会名义举办的大型文化、演出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六、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10- 区卫生局
一、建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制订全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并承担综合监管责任。
二、负责结合本区卫生工作的特点,组织拟订本区卫生医疗机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本区卫生医疗机构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区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区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
三、负责食品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和食品包装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制订预防食物中毒措施,负责对食物、生活饮用水等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和监督管理;负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采供血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11-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负责本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定期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负责指导、督促所出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出资企业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
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的组织协调,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划、计划;食品安全统一标准以及食品安全监测、评价体系建设的有关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本区食品安全的综合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收集、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食品安全形势,评估、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综合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对全区食品安全承担相应的综合监管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负责市场和商标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本区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开办者(市场服务管理机构)、进入市场的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对经销掺假及假冒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对鲜、冻畜禽产品冷藏运输和蔬菜封闭运输进行监督管理;对食品经营者以及经营食品的市场开办者的监督管理;对食品进货验收制度
-12- 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内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的专项整治;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市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市场年检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商品展销活动的登记和监督工作。
四、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经营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
五、负责审定、批准、颁发分管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市场等经营单位的证照;发布本辖区内企业法人登记公告;负责办理本辖区内企业改组改制的登记工作;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负责本区生产和加工环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对产品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本区特种设备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宣传按教育,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调查案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对特种设备安全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生产和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
-13- 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食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对食品的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区环境保护局
一、依法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依法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二、负责审批权限以内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区体育局
一、负责结合体育工作的特点,组织拟定本区体育工作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辖区范围内体育场所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按照职责权限负责依法对本区公共体育设施及其管理单
-14- 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减溺工作的法规、制度进行宣传并组织实施。
三、督促本区体育系统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对以区体育局或区体育总会名义承担的重大体育竞赛活动,承担主体责任。
五、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区园林局
一、区园林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公园(市属公园除外)和风景名胜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辖区内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辖区内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受区市政管委委托,负责区属道路(不含封闭小区内道路)的综合巡察和道路养护工作,参与因区属道路损坏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及掘占道路审批的现场勘察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
-15- 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城分局
一、负责所在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所在地区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依法调查处理保健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根据职责制定并实施相关安全工作预案并承担管理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依法对本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制订本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划,负责组织本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全区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考核工作,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统计本区安全生产事故,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承担安全生产委员
-16- 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综合监管责任。
(二)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依法监督检查本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情况,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区旅游局
负责对全区贯彻落实有关旅游企业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检查旅游业重点单位,落实有关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检查区域内旅游企业制定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旅游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对相关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区外事办公室
负责以区政府外办名义举办的国际交流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区法制办公室
一、负责审核区政府有关安全方面的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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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区政府制发和区政府各部门报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安全方面内容的公文进行合法性审核,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区信访办公室
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与信访工作有关的突发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本区群众到市级国家机关等重要场所的异常上访问题。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防工程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监督管理人防工程的防汛、防火等安全工作,组织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监督管理,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按照职责权限和分工督促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区城管监察大队
一、负责集中行使公用事业管理中供热、燃气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跨地区、重大疑难案件和领导交办案件的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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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督促本区城管监察分队依法履行对城市河湖、黑车等方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西单地区管理委员会
一、负责对西单商业区公益和商业文化活动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综合管理。
二、协调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西单商业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消防安全、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综合管理责任。
区房屋土地管理中心
一、负责对本区直管公房的安全及房屋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修缮工程的技术质量管理,负责本区直管公房防汛安全及相应的管理责任,对本单位涉及的房屋、施工、防水、防汛、冬季供暖等有关的安全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
二、负责建立本单位防范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下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三、负责对本区直管公房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维修的施工安全并确保工程质量。
-19- 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建立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预案制度,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什刹海地区管理处
一、负责什刹海风景区的综合管理:负责协调两个办事处、四个派出所、三个城管队做好什刹海景区综合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综合协调管理责任。
二、负责协调统一安排和管理在什刹海景区内举办的文化、娱乐、休闲活动项目,并承担相应的综合协调责任。
三、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景区交通疏导、水域游船管理,安全保障措施,组织应急演练,并承担相应的综合协调责任。
四、负责结合什刹海风景区的特点,组织拟定本景区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街道办事处
一、负责组织开展具有本辖区居民特点的防火安全、煤气中毒事故预防等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高居民的防范能力;组织指导社区及居民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辖区居民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对以办事处名义承办的各类重大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
-20- 体责任。
三、配合区政府主管部门对辖区重点单位的治安、消防等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协助并参与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组织的对辖区安全综合检查工作。
另外,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同时对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主题词:机构 职能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
处、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武装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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