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验收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整改群租房”。
“三合一”和群租房消防隐患整治验收流程
申请验收
出租、承租双方自行对照“三合一”和群租房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办公室开具的《责令停产停业告知单》或《责令停租告知单》,对“三合一”或出租房进行逐条整改,完毕后,由出租人填写《验收申请书》;居住与经营合用场所,居住与生产、储存合用场所,自建房、别墅群租类,公寓房群租类,关停取缔类,这五类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后,向村(社区)申请验收;申请验收前,出租人、承租人及所有从业人员要通过下发的二维码扫码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并在观看结束后根据提示实名注册相关信息。
组织验收
村(社区)收到验收申请书后,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人员进行实地验收,同时张贴《消防安全一户一栏》。如果验收不合格,出租人应继续整改并再次申请,待所有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后,再次验收。验收时,出租方和承租方需同时在场。
经组织现场验收后,按照《整治验收单》填写要求,由整治包干户责任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包干村(社区)板块负责人、乡镇(板块)整治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拍照上传《整治验收单》后正式恢复生产(使用)。
临时查封解禁 街道整治办的临时查封,在验收作出同意决定后自动解除。消防大队的临时查封,由出租(承租)人将作出同意决定的《整治验收单》报送至辖区派出所,消防大队会派员进行解封。
恢复供电
被停电的单位(场所)经验收合格后,由村(社区)向板块整治办集中填报《复电申请表》,经板块整治办审批通过后抄送供电部门实施复电。群租房验收“7条标准”
1.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每个房间,应当配齐四件套:防烟面罩、报警哨、手电筒、灭火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地面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清楚。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安全责任牌上墙。2.出租房的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租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儿童除外)。3.出租房不得改变原有结构。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不得出租住人,没有建筑外窗的房间不得出租住人。4.出租房不得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即使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也决不允许。
5.出租房只能在厨房生火做饭,厨房以外的区域不得使用明火,居室内不得使用钢瓶液化气、煤油和酒精等燃料的灶具(炊具)。6.出租房屋外窗不得设置难于向外开启的金属栅栏或影响逃生救援的障碍物。
7.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出租房屋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