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工作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货物运输业税收政策”。
鄄城县地税局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
近年来,我县货物运输行业发展迅速,货物运输车辆和运输业务剧增,随着行业的迅速发展,国家税务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自2003年底以来,税务机关针对货运市场经济结构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流动性强和税收管理漏洞多、死角多的特点,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严格认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清理了大量的漏征漏管户,坚持开票即征税,开票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原则,将大量游离于税收日常管理之外的运输单位和个人及时纳入税务监控范围,使开票金额与征税依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堵住了税款流失的漏洞。
一、我局货物运输业征管现状
(一)由县局政策科负责认定“代开票纳税人”工作。
在我县范围内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纳税人,到分局税收管理科领取并填报《货物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认定表》,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主管税务所首先对其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代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将认定资料报送县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复核。县局政策法规科按照有关规定确认“代开票纳税人” 资格。认定工作完毕后,认定资料分别由县局政策法规科及税务所留存。
(二)货物运输业发票代开和税款征收工作由办税服务厅的货运发票代开窗口负责为进一步规范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堵塞征管漏洞,我局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代开和税款征收工作全部由办税服务厅的代开票窗口负责。在各税齐整的同时,为纳税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三)办税服务厅负责电子信息的采集及上传工作
从2009年1月起,我县所有的代开票纳税人在每月10日之前向政策法规科报送《代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纸制资料,向办税服务厅报送电子信息,办税服务厅连同地税局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电子信息一并进行汇总,在每月15日前向县局上传数据,县局每月22日前向县国税局传递汇总数。
二、货物运输业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年货运发票金额与实际承运能力不符,实际运营状况难以核实。
目前货物运输业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经济性质多元化,经营方式多元化,核算形式多元化,其中承租经营、挂靠经营成为普遍的生产经营方式。
(二)混淆业务性质,发票使用混乱
1、混淆公路、内河自开票货运业务和联运业务
公路、内河自开票货运业务是指具有公路、内河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资格的货运企业由其自备运输车辆从事的货物运输业务。
联运业务是指两个以上运输企业完成货物从发送地点至到达地点所进行的运输业务。联运的特点是一次购买、一次收费、一票到底。因联运企业发票可以抵扣后进行纳税申报,使得一些企业对不属于同一运输项目的运输业务进行相互抵扣,减少纳税申报。
货运代理业务是指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包装托运、代办运输手续、代提、代发、代办结算等服务项目的业务,不属于货运范畴,而属于货运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性质,从营业税税目规定上划分应归为服务业税目。按照财税[2003]16号文中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一些运输公司的经营活动涉及了速递服务和代理业务,未和货运服务进行区分或者故意混淆,从而对所有业务均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因业务量大,而所有业务不可能进行逐笔审核,为税务机关在监管上带来很大困难。
四、我局规范货物运输业管理的主要措施
通过四年来的货运管理工作,我局较为全面掌握了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纳税信息、购票信息和开票信息,基本实现了“摸清底数,管户到位”的目标。针对年审中出现的问题,结合货运业实际情况,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规范货运业征收管理工作。
(一)严格认定程序。分局对符合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规定的企业按照认定规程严格进行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认定。主要做法:一是分局对需认定企业应提供资料打印成册,发送给申请认定的企业,要求企业提供所有资料,看企业提供资料是否完整;二是对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检查车辆、账簿建立情况以及发票管理情况,详细掌握企业情况。三是做好已认定企业发票管理辅导工作。对符合自开票纳税人的企业,在发给其认定证书同时,详细讲解发票的使用、保管、以及清单电子信息的上报上传工作。
(二)认真做好年审工作。一是认真进行货运发票的信息汇总工作,每月按时上报《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表》,数据详实可靠;二是根据《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对辖区内原已认定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进行年审,对符合年审条件、资料齐全完整的自开票纳税人通过年审,不符合条件者,坚决取消其资格。
五、进一步提高货运业税收征管工作实效的建议
(一)联合相关部门,促成行业综合治理
货运业涉及公路、交通、运管、交警、保险、工商、税务等诸多部门,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行业治理工作,因此需要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通力协作,建立顺畅、灵活的综合治理机制。例如与相关部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清理行动,在各个环节和关口做到层层把关,有效杜绝货物运输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税收经济秩序。
(二)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借助互联网络平台,通过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资源的统一,准确全面的掌握货物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底数、经营规模以及相关信息,以便于行业性综合治理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纳税人税法意识
针对货运企业规模较小,货物运输企业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帐务处理、发票开具不够规范的现状,应采用宣传和培训并举的方法,一方面举办税收业务培训班,向纳税人系统讲解货运发票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使其掌握管票、开票、用票、识票的正确方法,规范健全企业内部货运发票管理机制;另一方面采取各种渠道和形式做好货运业税收法规的宣传工作,使货物运输企业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发票开具人员充分认识到税法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明确涉税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效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