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修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路养护管理小修保养”。
广东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顺利推行我省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43号)的要求,以及《广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办„2008‟9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地方公路(站)管辖的农村公路中乡道和村道公路,农村公路中县道养护管理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执行。
第三条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基础性工作。内容包括:路面、路基构造物、桥涵隧道、沿线设施、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的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保养和小修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界定。
第四条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紧紧围绕我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规划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养护管理,提高养护质量。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乡(镇)养护道班(中心、养护公司)为推行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的主体。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均应组建一个养护道班(中心、养护公司),并按县道每3公里配1人、乡道每5公里配1人的原则固定配置若干名养护工人。农村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由乡(镇)养护道班(中心、养护公司)按合同要求具体负责落实,每月养护资金由县公路站按合同和检查考核办法计量支付。
第三章
第十一条 市地方公路总站将省、市补助部分小修保养资金(按养护质量评定标准及路况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相结合来支付)实行每月支付给各县级公路站。
第十二条
县公路站要在年底前对所辖公路编报分项小修保养建议计划,并报送市总站核查。
第十三条
县公路站要严格执行养护投资计划,日常保养及小修工程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结合每月检查考核得分,实行每月计量支付给承包主体,市地方公路总站对日常保养及小修工程资金进行监管。
第四章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的日常保养与小修工程分开管理,日常保养工作采取
第二十条
路基养护要以《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原路设计标准为依据进行质量管理。通过对路基各部分的日常巡视和定期检查,发现病害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和加固,消除病害根源,使其经常保持路基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公路线型顺适等。
第二十一条
路面养护必须采取经常性、预防性保养和维修措施,对于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必须及时处理,并登记在册。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现有桥涵及附属构造物的经常性检查和养护,做到桥涵各(构)部件完好;适时对桥涵过水面进行检查,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持常年排水畅通。
第二十三条
沿线设施及绿化等按照各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设置和种植,并按相关工程项目的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小修工程要建立各道工序施工检查验收制度,认真填写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质量评定表等;市公路总站应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小修工程进行质量抽查;县级公路站要严格控制小修工程质量,每道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县公路站负责每月向市公路总站报送工程进度统计、质量评定等有关报表。
第二十五条
县级公路站要根据《广东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检查考核办法》在每月月底前对本月的生产完成情况和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