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郑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月报分析(推荐)_山西省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1:14:5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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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政府非税收入月报分析

10月份,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双基”建设,加大征缴力度,完善工作措施,1—10月份,全省非税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一、非税收入征缴基本情况

1—10月份,全省非税收入完成1064.2亿元,为预算数的104%,较去年同期增收289.5亿元,增长37%。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一般非税收入完成312.2亿元,为预算数的100%,较去年同期增收47.7亿元,增长18%;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0.2亿元,为预算数的107%,较去年同期增收295.8亿元,增长10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完成161.8亿元,为预算数的101%,较去年同期减收54亿元,下降25%。10月份当月,全省非税收入完成122.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收35.6亿元,增长40.8%。

全省非税收入呈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已基本完成预期目标。分类别看,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0.2亿元,为预算数的107%;专项收入完成79.8亿元,为预算数的113%;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236.5亿元,为预算数的96%;罚没收入完成43.1亿元,为预算数的9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6.5亿元,为预算数的9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7.3亿元,为预算数的120%。

二是政府性基金增长较快。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0.2亿元,增收295.8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完成441亿元,增收199.1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完成29亿元,增收10.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完成23.2亿元,增收17.5亿元。

三是“两权价款”等收入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两权价款”收入完成41.9亿元,增收21.8亿元,主要是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鹤壁煤业集团等一次性上缴“两权价款”收入17亿元。

(一)分级次征缴情况1、1—10月份,省级完成214.5亿元,为预算数的103%,较去年同期增收37.1亿元,增长21%。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一般非税收入完成58.5亿元,为预算数的123%,较去年同期增收21.3亿元,增长57%;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7.3亿元,为预算数的111%,较去年同期增收69.3亿元,增长18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完成48.8亿元,为预算数的75%,较去年同期减收53.5亿元,下降52%。10月份当月,省级非税收入完成34.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收6.7亿元,增长23.8%。

省级非税收入增收37.1亿元,主要是“两权价款” 收入完成41.4亿元,增收22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完成27.2亿元,增收8.9亿元;彩票公益金完成7.2亿元,增收

2.4亿元。

2、1—10月份,市及市以下完成849.7亿元,为预算数的104%,较去年同期增收252.4亿元,增长42%。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一般非税收入完成253.8亿元,为预算数的96%,较

去年同期增收26.4亿元,增长1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82.9亿元,为预算数的106%,较去年同期增收226.5亿元,增长88%;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完成113亿元,为预算数的119%,与去年基本持平。10月份当月,市及市以下非税收入完成88.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收28.9亿元,增长48.8%。

18个省辖市中8个省辖市增收超过10亿元,郑州完成219.7亿元,增收61.9亿元;开封完成57.6亿元,增收22.8亿元;洛阳完成95.4亿元,增收32.6亿元;安阳完成41亿元,增收12.8亿元;新乡完成39.6亿元,增收10.3亿元;许昌完成49亿元,增收17.8亿元;信阳完成37.5亿元,增收15.8亿元;驻马店完成38.1亿元,增收13.2亿元。

(二)分类别征缴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0.2亿元,为预算数的107%,较去年同期增收295.8亿元,增长100%。10月份当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3.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收29.1亿元,增长85.5%。

2、专项收入完成79.8亿元,为预算数的113%,较去年同期增收26.6亿元,增长50%。10月份当月,专项收入完成8.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收5亿元,增长133%。

3、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236.5亿元,为预算数的96%,较去年同期减收48.5亿元,下降17%。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完成99.4亿元,为预算数的102%,较去年同期增收15.4亿元,增长18%;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完成137.1亿元,为预算数的93%,较去年同期减收64亿元,下降32%。10月份当月,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40.5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4、罚没收入完成43.1亿元,为预算数的94%,较去年同期增收2.7亿元,增长7%。10月份当月,罚没收入完成2.7亿元,较去年同期减收0.4亿元,下降11.8%。

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6.5亿元,为预算数的93%,较去年同期增收6.1亿元,增长12%。10月份当月,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收0.8亿元,增长30.1%。

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7.3亿元,为预算数的120%,较去年同期增收1.9亿元,增长7%。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完成18.7亿元,为预算数的89%,较去年同期减收

3.9亿元,下降17%;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完成8.6亿元,为预算数的475%,较去年同期增收5.8亿元,增长212%。10月份当月,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7亿元,较去年同期减收0.2亿元,下降12.9%。

(三)分部门征缴情况

1、公安部门完成收入30.8亿元,为预算数的110%,较去年同期增收4.7亿元,增长18%,主要是随着车辆保有量的增加,带动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增加1.9亿元;罚没收入增加1.9亿元。

2、计生部门完成收入12.4亿元,为预算数的101%,较去年同期增收1.3亿元,增长12%,主要是社会抚养费增收1.4亿元。

3、人防部门完成收入8.4亿元,为预算数的240%,较去年同期增收5.2亿元,增长161%,主要是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标准提高,相应增加4亿元。

4、教育部门完成收入115.4亿元,为预算数的93%,较去年同期增收4亿元,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增收3.7亿元。

5、国土部门完成收入538.9亿元,为预算数的111%,较去年同期增收232亿元,增长7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增收199.1亿元;“两权价款” 增收21.8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增收10.6亿元。

6、建设部门完成收入46.8亿元,为预算数的127%,较去年同期增收22.7亿元,增长94%,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增收17.5亿元。

7、交通部门完成收入66.5亿元,为预算数的90%,较去年同期增收6.3亿元,增长11%,主要是车辆通行费增收5.9亿元。

二、非税收入增减因素分析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增收295.8亿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一是从2009年起,全省土地基准地价平均提高20%,同时,经济继续回升向好,企业用地需求增加,带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收199.1亿元,增长82%;二是车辆通行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后,新增收入61.7亿元;三是受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同比增收17.5亿元,增长307%;四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有较大增幅,同比增收10.6亿元,增长58%。

(二)专项收入增收26.6亿元,增长50%

主要原因:一是“两权价款”收入增收21.8亿元,增长109%,其中,10月份当月增收4.6亿元,增长742.2%;二是受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增长的带动,附征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增收3.7亿元,增长18%。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收48.5亿元,下降17%

主要原因:一是车辆通行费(二级公路及以下)于2009年4月取消,其他车辆通行费今年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应减收55.8亿元;二是耕地开垦费减收1亿元,其中省本级减收3.9亿元,主要是省国土部门对于城市规划区外的省级重大工程项目或单独选址点,在本省辖市不能补充耕地的,不再执行省级计划补充,而是实行先补后占,耕地开垦费不再缴入省级财政。

(四)罚没收入增收2.7亿元,增长7%

主要是公安部门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集中开展了涉牌涉证、酒驾等专项整治活动,相应罚没收入增加1.9亿元,增长17%。

(五)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收6.1亿元,增长12%

主要是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各地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力度加大,涉及的产权转让收入较上年同期增收6.9亿元,增长23%,其中郑州市增长6.4亿元,增长61%。

(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1.9亿元,增长7%

主要原因: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征管措施,加强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管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较去年同期增收5.8亿元,增长212%。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缴工作。省财政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省水利厅、省监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豫财非税〔2010〕16号),通报了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的征缴情况,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措施,请各地切实落实征缴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基金筹集任务。

二是不断提高收缴水平。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建设,完善收入监管措施,实现“收费政策、票据使用、资金收缴”的全程监管;加强对执收单位的收缴业务培训,提高其收缴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促进收缴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是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做好取消、暂停征收项目等的落实工作,加强与各执收单位或部门的沟通交流,逐步形成完整的信息采集、处理和反馈渠道,提高非税收入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信息来源:非税收入管理局发布人:梁铁旦发布时间:2010-12-02 16: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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