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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水平
审计整改是指通过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改正,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意见、建议,达到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目的的活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审计成果利用水平、实现审计目的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审计整改愈来愈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全省审计机关“抓建设、练内功、提效能”五年行动计划活动开展以来,蚌埠市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作为审计成果运用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督查督办、完善相关制度等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形成人大监督、政府督办、审计部门指导、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落实审计决定和建议的整改工作机制,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审计整改工作增强了被审计单位财经法纪意识,促进了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规范财政财务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针对部分单位和部门在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建议方面重视不足,一些违反财经法纪问题在少数部门和单位屡查屡犯,一定程度上给经济运行和管理带来不良影响的实际情况,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就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市委书记陈启涛在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时指出:严格审计执法,必须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审计整改应该成为我们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及时发现问题仅仅是审计工作的第一步,督促整改、杜绝问题再次发生才是审计工作的真正目的。通过审计结果运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从体制上、机制上、制度上把问题解决好,遏制某些问题反复发生,这是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是保证政令畅通的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要加强对审计决定的跟踪检查和落实,做到专人负责,一抓到底,确保每一项审计决定都能落到实处,提高审计工作的实际效果;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在听取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后,都及时形成审议意见,要求政府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人大主任会议多次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从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高度提出要求;近两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都亲自过问,多次主持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强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提高对审计整改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各审计整改责任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建议的意识也进一步增强,绝大多数单位都能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及时报送审计整改报告。
(二)强化责任,明确分工
审计整改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才能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落到实处。为此,市人大财经委、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共同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保证了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市人大财经委及时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的时限;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发出审计整改通知和督办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限期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报告包括: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处理情况,问题未整改的原因和责任,以及继续整改的主要措施和整改时限;市审计局及时督促指导审计整改工作,将各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总后向政府汇报,经政府同意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正式报告。上述措施有效加大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力度,提高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保证了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督查,确保成效
为使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由市政府秘书长牵头,市政府督查目标办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将审计整改工作情况与各部门目标考核挂钩,进一步加大了督查力度;市审计局综合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全部审计整改工作,相关审计业务科室项目组长(主审)负责督促指导,跟踪审计整改情况,确保了审计整改的有序进行和富有成效。多数被审计单位都能在规定时间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时报送审计整改情况报告,部分单位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就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整改。但也有少数单位对审计整改认识不到位,行动不积极,以种种理由拖延或敷衍了事,整改措施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佳。为此我们及时启动督办机制,利用政府和人大的力量推动审计整改。如2008年相关部门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截留应上交财政资金等问题迟迟不予整改,在审计部门多次督促无进展的情况下,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府目标办及时督办协调,约见两个审计单位主要领导,指出其态度和认识上的问题,帮助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法和措施,问题很快得到解决。
(四)完善制度,规范整改
为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蚌埠市在审计整改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完善制度,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2007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若干规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认真做好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以及有关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情况应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和政府目标考核的内容。同时明确由市人民政府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落实决议或审议意见情况,及时掌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并在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4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报市人民政府,并抄报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9月市政府转发了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一是建立三级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被审计单位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机关向本级政府综合报告全年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本级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情况。二是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公安、监察、财政、税务、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协助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三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内容之一。四是实行审计整改公告制度。
市人大、市政府相继出台的整改制度,为审计整改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保证。通过上述制度建设,蚌埠市审计整改工作已初步形成人大监督、政府督办、审计指导、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
(五)加强宣传,扩大效果
一是通过审计信息、政务公开网站等载体及时宣传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的情况,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二是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通报审计整改情况,表扬整改措施有力,进度快、效果好的单位,鞭策整改落后单位;三是借助新闻媒体,在公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同时,一并公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2006年以来,我局连续5年在《蚌埠日报》公告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住房公积金、福利彩票资金等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社会反响强烈。
二、主要成效
2006-2010年,蚌埠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发现的问题整改110个,纠正违规违纪金额12.7亿元,促进财政等部门制定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40多项,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维护了经济秩序,严肃了财经纪律,扩大了审计的社会影响,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得到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更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审计整改促进财政增加收入6.2亿元
5年来,通过审计整改增加财政收入6.5亿元,其中:清收土地出让金5.3亿元,清收漏征漏缴税款223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入库近1亿元。
(二)审计整改促进了财政、税收工作的进一步加强
1、促进财政改革和管理进一步深化。近年来,市财政部门根据审计建议,不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先后出台了预算编制、非税收入管理、市对区财政体制改革、政府采购等多项财政管理制度,促进了财政管理进一步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别是2009年以来市政府制定的《蚌埠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蚌埠市清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工作实施方案》、《市本级财政预算追加审批管理办法》,建立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新体制,确定了财政预算追加审批管理基本原则和程序,为从源头上根治一些屡审屡犯顽疾提供制度保证。5年来,促进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资金3.5亿元,促进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专项资金,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促进税收征管的进一步加强。市地税局近年来积极整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征管方法,促进地方税收快速增长。5年来清收审计发现的漏征税款1600多万元。今年5月份以来,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市地税局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信息管税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全市开展地方税漏征漏管户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普通发票专项检查的通知》等加强税收征管的意见和办法,构建信息化立体化的税收管理新体系,并组织力量对税源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清查,全市共清理出地方税漏征漏管户2048户,其中1280户已补办了税务登记并补缴了相关税金。
(三)审计整改促进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
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是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我市近5年对土地出让和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5次审计或审计调查。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有关区政府积极清收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并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有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转让和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2007年,蚌埠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市区土地出让金收入由多头分散管理改为“全部缴入市级国库、收支两条线管理”;2010年3月,市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金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土地出让金分层级、分类别划拨使用的细则内容,使得管理体制日臻完善。2010年7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区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管理的意见》,加强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监管,2010年8月,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政府又下发了《蚌埠市关于深入贯彻〈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办法。
(四)审计整改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
5年来,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如:2006年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预算外资金及其他收入账户工作的通知》等11项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所属单位坚决制止无依据收费,所有收入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并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2007年,市卫生局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各单位收入必须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市环保局规范了污染治理项目预算编制;市房管局制定了《蚌埠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细则》;市粮食局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及粮食收储工作。2008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针对保险基金征缴中的问题,采取缴费基数“五险合一”和单位及个人缴费基数分开申报等办法,防止出现新的欠费等问题,并联合市财政局、地税局、监察局、审计局等7部门制定了《蚌埠市社会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治理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2009年禹会区区委、区政府根据审计结果和审计意见、建议,制定了在全区加强管理的11项制度、办法。相关单位还根据审计建议,加强了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认真清理往来账务。有效促进各单位内控制度和内部管理跃上新的台阶。
(五)审计整改维护了经济秩序,促进了依法行政
5年来,审计纠正行政事业单位无依据收费问题500多万元,全部予以清退或收缴财政,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审计处罚,维护了经济秩序和企业利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如2006年市法院多收取的诉讼费23万元、高新区和新城区无依据收取的定额测定费等216万元全部没收上缴财政。2009年,市规划局清退无依据收取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项目规划押金53万元,并将无依据收取的建设单位项目规划评审费12.5万元上缴国库。
(六)审计整改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
5年来,我局先后对福利彩票、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费、农村饮水安全、城镇保障性住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民生工程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揭示和反映了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或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相关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如:2006年,市民政局归还了占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304万元;2007年,市房管局收回被蚌埠房地产集团公司经营使用的物业维修资金969万元,保证了物业维修资金的安全;2008年,审计促进财政部门拨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918万元;促进市建委制定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三项措施,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2009年,五河县政府出台了《五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五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五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监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计调查发现的市区132户不符合条件的住户隐瞒住房真实情况骗取廉租房补贴问题,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完善了廉租房补贴的发放和管理;2010年,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蚌埠市医疗废物中心工程和淮上区承建大板楼危房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地方配套资金3450万元未到位问题,目前已全部落实资金来源并拨入建设单位账户;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做好优抚对象年检及抚恤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优抚对象有关经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优抚对象的档案管理,建立了年检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防止虚报冒领专项资金问题再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思考
(一)审计整改面临的问题
5年来,我市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体会有:提高认识是基础,领导重视是关键,工作机制是保证,被审计单位支持配合是根本。审计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提高的空间还很大,审计整改工作也还存在不少问题,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整改问责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不到位;三是由于制度、机制、利益等原因,收入支出超预算、未实行政府采购等不可逆问题无法整改,屡查屡犯;四是整改不全面,当前人大、政府主要关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其他方面的审计整改关注不够。五是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不力的单位尚无有效处理手段,这些问题影响了审计整改的成效,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努力。
(二)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思路
整改是审计成果运用的重要方面,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加强审计整改,首先要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有正确的认识,重点是提高各相关单位领导的认识,要认真组织《审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和积极性、主动性;其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强化各部门责任。审计整改这项系统工程,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的主体、本源,人大监督、政府督办、审计指导是审计整改的直接推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上级主管追究问责是审计整改的重要保障。只有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协同运作,审计整改才能及时、有效到位;第三,加大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制度,在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介披露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并运用社会力量督促审计整改。第四,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扩大审计整改覆盖面。在继续抓好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将其他方面审计发现的问题也纳入审计整改工作范围,使审计整改工作更加全面、规范。第五,收入支出超预算、未实行政府采购等不可逆问题的整改,除对一些主观恶意明显、性质较为严重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处理外,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从体制机制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铲除产生问题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根治“屡审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