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中考复习专题_中考复习卷思想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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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中考复习专题

一、权利和义务 ㈠权利

1、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国家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国家保护,有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其中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4、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

5、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是广泛的,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大致有九类: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申述、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的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6、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我国的普通法律则依据宪法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

7、在自习课上,八年级学生阳阳跷着二郎腿,得意地哼着流行歌曲,影响了周围同学们的学习。面对同学们的批评,阳阳振振有词:“我有唱歌的权利,你们无权干涉!”你认为阳阳说的对吗?

答:⑴阳阳说法是错误的。⑵因为公民在行使权利时:①要尊重他人的权利;②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⑶阳阳有唱歌的权利,但在上自习课唱歌损害了同学们学习的权利。所以是错误的。

(该题是明辨是非题,做好该类题目要注意三点:一是判断正误,二是回归课本找到相关知识点,三是结合材料进行阐述并归纳总结。)

㈡义务

8、我们在社会中生活,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9、“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享受权利是自己的事,履行义务是别人的事”的认识正确吗?为什么?

(情景:小凡对同学说:“我们现在就应该享受父母的爱,在家里,什么事都不必做。小凡的观点对吗?)

答:不正确。(小凡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①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行义务的主体。②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③小凡在家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是错误的。

10、宪法规定的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②保守国家机密③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④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等。自觉履行这些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11、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2、公民应如何履行义务?

答:①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③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

13、公民应怎样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4+3)

14、江某参军前是一个勤奋学习的好学生,在校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退役后他精心照顾年迈的父母,同时自筹资金开办了一家公司,由于认真守法,积极纳税多次被评为辖区内的先进,在新一轮区人大换届选举中被选为区人大代表;他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向区政府提出一些有利于城区发展的好点子;当台湾和大陆实行“三通”以后,他积极宣传我国政府的对台政策。江某享受了哪些权利?履行了哪些义务?

答:①享有的权利有:受教育权利、、荣誉权、劳动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建议权。②履行的义务有:受教育的义务、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劳动的义务、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材料中必须全部找出来)

二、我们的人身权利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人格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

4、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5、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6、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它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7、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8、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

9、我们应该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

答:①公民有权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10、我们要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的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11、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和抛弃,轻生和自残的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和。

12、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即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13、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尊严,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

14、人格尊严权: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15、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16、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和诽谤他人。侵权者,轻者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317、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18、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19、在坚持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20、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21、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保护。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22、如何尊重他人隐私?

答:①树立隐私意识②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23、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24、我们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一把锁。能够自觉尊重和维护隐私及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三、我们的文化权利

1、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2、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3、公民接受义务教育对个人成长有什么意义?

答:①有利于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②有利于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③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④有利于更好的参加国家和社会管理。

4、公民接受义务教育对国家发展有什么意义?

答:①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②有利于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③有利于应对国际竞争④有利于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5、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国家统一实施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6、义务教育具有三个显著特征:①强制性②公益性③统一性

7、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8、国家重视教育发展和教育改革体现我国正在实施什么战略?法律依据有那些? 答:①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②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9、我们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10、青少年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呢?(面对越来越好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我们应该怎么做?)

答: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④积极创造条件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实现终身教育。

四、我们的经济权利

(一)拥有财产的权利

1、社会上的财产十分丰富,有的属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公民的合法财产属个人所有。

2、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3、我国的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我国的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总之,我国制定、运用多种法律,采用各种不同方式有效地保护着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4、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5、我国公民享有财产继承权。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作为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①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②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③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6、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7、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要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8、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遗赠受法律保护。

9、我们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遵循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10、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

11、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荣誉权不受侵犯。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荣誉权受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12、保护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当自己的智力成果权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拥有消费者权利

12、我们都是消费者,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联合国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权益,于1985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

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

14、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有何意义?

答:①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②有利于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③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④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15、法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消费者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

16、怎样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

答:①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炼就一双“慧眼”,善于在众多的商品信息中比较鉴别,不盲从,合理消费。

②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加强对现代科技的了解。

③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一方面在消费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警惕,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不法经营者受到惩治。

17、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可通过哪些途径来解决?

答:消费者要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具体有以下五种途径: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你有哪些好的建议?答:①国家应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②经营者应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增强诚信意识。③消费者应加强学习,了解消费常识,增强维权意识。

五、我们崇尚公平

1、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是社会公平的重要表现。

2、公平无处不在,公平是我们社会生活追求的一个重要主题,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体,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

3、对公平的理解: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承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4、不公平的后果:①影响人们之间的合作,影响着经济发展,影响社会长治久安。②影响个人发展机会和成绩。因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5、不公平是客观存在的,公平总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6、公平与否的判断受到个人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制约,我们要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的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客观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7、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不公平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如何面对不公平的现象? 答:①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的公平。②我们要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的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客观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③崇尚公平主持公道,要求我们同破坏公平的行为做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8、公平意识是道德的重要内容。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的融入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

六、我们维护正义

1、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2、什么是正义的行为?什么是非正义的行为?

答: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3、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尤其要尊重人的生命权,公正的对待他人和自己。

4、公平正义与制度的关系: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正义,维护社会公平靠正义的制度来保证。

6、正义与发展的关系:①正义使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最终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②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7、作为社会成员,我们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在维护正义。

8、①有正义感的人对正义行为态度是: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并付诸行动。②有正义感的人面对非正义行为的态度是: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采取行动维护正义。

9、只有有正义感的人、正直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稳定更和谐,有正义感、为人正直,这是做人应该具有的优良品德。

10、你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答:①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②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护③作为未成年人,要做到见义智为。在尽量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11、路见不平、挺身而出的“平民英雄”李豪,用稚嫩的臂膀挽救他人生命的“90后”少年郭为民,抚养八子、赡养八老的崔万凤,人性管理、艺术执法的城管队员高勇,视乘客为亲人、用真诚传递文明的27路公交线司机,散尽千金服务乡亲的村委会主任冯善进,跋山涉水铺就爱心邮路的“绿衣天使”黄德印,甘当“片儿医”的社区医生张仕银,用生命接受血与火考验的消防中队长徐骏峰,传播爱心火种、弘扬助人自助精神的襄阳义工群。

⑴看了以上人物的事迹你有什么感受?

答:他们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社会正义。我对他们的行为非常敬佩,我会向他们学习,在生活中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人,维护正义。

⑵李豪在与小偷搏斗中被刺身亡,被誉为“平民英雄”。对小偷的行为你有什么感受?

答:我非常愤怒,我强烈谴责这种恶行。遇到这种行为,我会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记住犯罪分子的特征,用智慧和法律来维护社会正义。

12、国家为维护公平正义采取哪些措施?有什么意思

答:(1)措施:①免农业税②全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③失业保险制度④稳定房价。

(2)意义:①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造福每一位社会成员②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③有利于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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