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若岩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简写本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41省道南复线永嘉岩头至大若岩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简写本 1 工程概况
41省道南复线永嘉岩头至大若岩段公路工程是《温州市永嘉县交通“十一五”规划》,是“三高两纵四横五连”公路网主骨架中五连之一,本项目的建设对构筑四通八达的永嘉县现代化公路交通运输网、完善永嘉县公路网“十一五”规划总体布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程位于永嘉县中部岩头镇和大若岩镇之间,岩头和大若岩两镇地处国家级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是整个三百里楠溪的精华。
工程路线起点推荐方案路线起点设在诸永高速枫林互通连接线楠溪江二桥西侧桥头,起点桩号K0+000,与41省道改建规划道路相交再与41省道老路相交后,沿横坑溪南岸和溪南村、下园村之间前行,在郑岙村南侧沿山展线,经郑岙隧道(3000m)穿芙蓉峰至大若岩镇大东村,再在小若口跨大东溪至九房村,穿桐州隧道(440m)至梧涨村,终点设在大若岩镇,终点桩号为K15+040,路线总长15.040Km。全线作为41省道南复线一期工程实施。
工程征占地64.90hm2,其中永久征地57.08hm2,临时占地7.82hm2,拆建建筑物10002m2,拆迁安置区0.76hm2。全线共设有大、中桥5座730m,涵洞62道,隧道2座6880m,工程为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3m,设计车速60km/h。
工程计划于2011年6月底全面开工建设,2014年6月建成通车,施工期36个月。本工程估算总投资90210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600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环境现状
工程涉及岩头镇和大若岩镇2个乡镇,工程所在区周边土地主要为耕地和林地。工程沿线主要以针叶林和经济林为主,未发现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工程沿线陆生动物主要以一些常见种类为主,如壁虎、画眉、松鼠等,未发现有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从表3.5-1和表3.5-2可以看出,芙蓉古村监测点位的TSP、SO2和NO2日均监测值和小时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一级标准,说明目前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从表3.5-4可以看出,大楠溪和小楠溪监测断面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要求。
从表3.5-3可以看出,九房和梧涨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超标范围为1.4~12.2dB;梧涨夜间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超标范围为13.8dB,这些监测点超标主要是受生活噪声和现有交通噪声影响(K10+700~K15+395,九黄公路和永缙公路)。
工程所在区域属浙江省一般防治区。沿线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3.1 社会环境
41省道南复线永嘉岩头至大若岩段公路工程征占地面积64.90hm2,其中永久征地57.08hm2,临时占地7.82hm2,占用基本农田约23.47hm2。拆迁建筑物面积1.00万m2,搬迁人口约150人。拆迁安置区面积0.76 hm2,主要为农村房屋安置区。
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拆迁安置相关条例、办法,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给予征地拆迁户适当补偿并妥善安置;对于被占用的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在项目开工前应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特别是基本农田占用的批准手续,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协助沿线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占用的补偿工作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工程设置交叉4处,分别为K1+000岩头镇和K10+000小若岩。需加强施工场地边的交通疏导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保证行车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因施工对交通造成的影响。
工程共计拆迁各类电力及电讯线杆649根。在拆迁工程涉及的通讯、电力设施之前,建设单位应该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电力线按照先通后拆的原则,接通临时的电力线,避免停电、通讯中断情况的发生,尽可能减少周围居民和企业单位的影响。
工程全线桥梁总长730m,共设大桥710m/4座,小桥20m/1座。涵洞共62道,用于排水。桥梁与涵洞设计洪水频率均为百年一遇。本工程无跨航道桥梁。桥涵工程及其相关配套工程完工后,能够确保沿线水系畅通,基本保持沿线地区原有和工程涉及河道的自然状态,但工程开工建设前需征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3.2 生态环境
工程永久和临时占地对沿线农田生态和植物造成一定的影响,从区域植物组成种类分析可知,受公路建设影响的多为本地区常见栽培种,因此,工程对区域的植物多样性不会造成影响。
工程区域受影响的动物种类主要为常见种类,未发现国家和省级珍稀保护动物,工程建设不会对珍稀保护动物造成影响。
工程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严禁狩猎,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3.3 水环境
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桥梁基础的开挖、钻桩、混凝土浇注、衬砌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及污废水,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跨河桥梁采用钻孔灌注桩施工,先钻孔,后灌注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产生钻渣0.35万m3,均在护筒内,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和泥浆池内,部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排放,沉渣干化后就地平整,施工过程中无废水排放,对水质影响不大。工程施工期间,应利用岩头镇和大若岩镇现有场地对工程施工机械集中清洗,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和处理,不得在施工场地任意冲洗车辆和机械。
根据工程施工安排与总体布置,各个施工点的人数相对较少,每个施工点施工人数按50人计,施工人员日生活用水量120L/人,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单个施工场地日产生生活污水量约为4.8t/d。工人营地可尽量设置于沿线村庄内,充分利用村庄现有设施进行处理;对无法租用沿线村庄的施工营地,可租赁移动临时厕所,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并定期运出纳入当地村镇处理系统处理。
工程建成后,在桥梁两侧及联接路段两侧均应设置截水沟、沉淀池等设施,防止路面、桥面径流直接排入横坑溪和小楠溪支流。因此,一般情况下本工程路面径流不会对横坑溪和小楠溪支流水环境产生影响。
路线跨越的横坑溪和小楠溪支流水功能区划为多功能区,横坑溪和小楠溪支流目标水质为Ⅱ类。工程营运期,一旦发生危险品车辆翻车事故,危险品可能进入横坑溪和小楠溪支流,造成水体污染。具体分析见第7章风险评价。3.4 环境空气
工程施工期间,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车辆行驶扬尘、堆场扬尘、搅拌扬尘和沥青烟气,通过采取措施,可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根据表4.5-6和表4.5-7可知,本工程建成运营后,各敏感点的CO高峰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一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但营运远期2028年NO2高峰小时值在最不利风向情况下小若口村和九房村可能出现超标现象,因此,工程营运后需做好道路良好运行状态,减少工程营运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3.5 声环境
公路的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筑路设备的机械噪声,以及建桥打桩、材料运输等产生的噪声。由于本项目的敏感点距离公路中心线的距离在24~142m之间,受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大,需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影响。高噪声机械和作业点应尽量远离这些居民布置,且夜间禁止施工,若要夜间施工须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同意并告知附近村民。
从表4.6-6和4.6-7可以看出,工程路段营运初期(2014年)、营运中期(2020年)和营运远期(2028年)4a类功能区内昼间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夜间各年份均有超标现象,2014年、2020年和2028年夜间超标范围分别为0.1~4.3dB,0.9~4.5dB,1.0~4.8dB。
工程路段营运初期(2014年)、营运中期(2020年)和营运远期(2028年)1类功能区内昼间和夜间均有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现象,2014年、2020年、2028年昼间超标范围分别为0.3~12.3dB,1.1~12.3dB,0.2~12.4dB;2014年、2020年、2028年夜间超标范围分别为0.2~13.9dB,0.4~14.0dB,0.4~14.0dB。超标的敏感点中九房和梧涨主要是受现状九黄公路和永缙公路影响,背景值超标。3.6 水土流失
工程建设扰动原地貌面积64.90hm2,工程建设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19.50hm2,其中林地16.69hm2,梯田2.81hm2。
工程开挖土石方总量为162.65万m3(含表层土7.62万m3),填筑总量152.11万m3(含表层土7.62万m3),弃渣量10.54万m3。弃渣中,桥梁钻渣0.35万m3,路基和隧道弃方9.90万m3,改沟工程弃方0.08万m3,拆迁废弃土石料0.21万m3。
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3.81万t,其中施工期3.69万t,自然恢复期0.12万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3.74万t,其中施工期3.65万t,自然恢复期0.09万t。
根据预测结果,工程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而路基工程、中转料场、桥梁钻渣和临时堆土场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要地段。因此,在工程建设中,应对以上部位进行综合防治,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避免发生大的水土流失危害。3.7 固体废弃物影响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工程弃渣,这些固体废弃物如不进行处理,随意堆放,可能导致土壤板结,破坏当地环境。环境保护措施
4.1 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下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调整线位,少占用耕地、林地,避开基本农田,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在满足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路基挖、填量,减少占地,节约用地。尽量避免穿越村庄,减少工程拆迁量。涉及工程沿线占地拆迁安置的,应充分考虑沿线政府和公众的意见,以供下一阶段路线优化设计。
在工程征地过程中,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户给予补偿,协助当地政府妥善安置征地拆迁户。安置新址选择应保证与当地村镇规划相协调。
工程在下阶段设计过程中,应减少临时占地数量,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数量。施工营地的选择应尽量利用路线两侧的现有房屋和场地;尽量利用路基永久占地作为临时堆放场所,临时占地应尽量不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迹地恢复工作,恢复原土地利用;表土临时堆放场尽量选用永久征地范围内。
对于工程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的占补平衡。4.2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占地,减小对农田生态系统的影响。根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对临时占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恢复植被或退耕。做好工程区表层土壤的保护和利用。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4.3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桥梁灌注桩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除部分泥浆回用外,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自然蒸发,不外排,沉渣干化后就地平整。加强对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应利用岩头镇和大若岩镇现有场地对工程施工机械集中清洗,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和处理,不得在施工场地任意冲洗车辆和机械。工人营地可尽量设置于沿线村庄内,充分利用村庄现有设施进行处理;对无法租用沿线村庄的施工营地,可租赁移动临时厕所,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并定期运出纳入当地村镇处理系统处理。
营运期:完善路面径流、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公路排水系统与现有规划的排水系统相协调。在沿横坑溪和小楠溪支流路段的5座桥梁两侧采用砼护栏以防运输过程中危险品落入水体,污染水质。营运期突发性事故对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措施详见“7.4 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4.4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合理选择施工便道等位置;水泥应罐装或袋装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蓬布,土、砂、石料运输应控制运输量,严禁超载,装高不超出车厢挡板,并加盖蓬布,以减少扬尘对空气的污染,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在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场工作。
工程营运期间:加强交通管理,确保现有交通畅通;在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4.5 声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拌和场、预制场等距离居民区≥150m。禁止强噪声机械夜间作业,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施工时,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告示周边民众。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噪声源强。
工程营运期间:主要应加强工程管理措施。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在距离公路较近、评价范围内受影响户数较多的溪南、下园和九房等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以控制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在噪声影响较大的梧涨安装通风隔声窗,并加强道路养护,保持桥面和路面平整。4.6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Ⅰ区:主线工程防治区
工程措施:路基工程施工前清基工程;路基边坡两侧截排水工程。
植物措施: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路基边坡绿化工程和绿化区域的覆土工程。临时措施:路基两侧临时排水沟末端临时沉沙工程;路基填筑边坡施工时设置急流槽;临河路段和改沟工程开挖土石方临时拦挡工程。
(2)Ⅱ区:桥隧工程防治区 工程措施:桥梁钻渣沉淀池利用结束后土地整治工程;隧道洞脸周边截排水工程。植物措施:沉淀池迹地绿化工程。
临时措施:桥梁钻渣和扩大基础临时防护工程。(3)Ⅲ区:中转料场防治区
工程措施:中转料场利用前剥离表层土工程;中转料场拦挡工程和截排水工程。植物措施:中转料场迹地覆土和恢复林地工程。
临时措施:大东中转料场临时绿化工程;桐州店和梧涨中转料场临时拦挡、排水工程。
(4)Ⅳ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工程措施:施工临时场地和临时施工便道利用前剥离表层土工程;施工临时设施利用后土地整治工程。
植物措施:施工临时设施覆土和恢复林地工程。
临时措施:临时堆土场临时拦挡工程;施工临时设施临时排水沉沙工程和临时施工便道边坡临时防护工程。12.4.7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1)生活垃圾
工程线路沿线村庄都设置有环卫垃圾桶,施工人员应尽可能租住当地民居房屋,必须设置临时施工营地的路段设置垃圾收集筒,所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
(2)工程弃渣
工程弃渣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桥梁钻渣两部分。
工程弃渣量10.54万m3,其中土方1.78万m3,石方8.20万m3,桥梁钻渣0.35万m3;拆迁废弃土石料0.21万m3;桥梁钻渣采用沉淀池固化处理,其它弃渣运至大东中转料场临时堆置,最终运至岩头镇的西山大街、大若岩镇的永嘉书院和九黄线改建等工程综合利用。公众参与意见采纳与落实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问卷105份(个人73份,团体32份),回收率均为100%。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对工程的建设情况了解程度很高,对工程建设所持的态度非常支持,群众主要担心的问题为生态环境破坏、水污染、噪声等。在下一阶段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将充分考虑工程沿线群众的意见,做好生态环境、水污染、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建设,及做好征地补偿,不辜负工程沿线群众的期望。
2009年2月26日起,连续10个工作日在岩头镇和大若岩镇2个乡镇及相应行政村进行了环保一次公示,并于2009年4月22日在沿线乡镇及相应行政村和评价单位网站上进行了二次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收到九房村村委向建设单位和审批单位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作出相应回访调查,相应反馈意见具体见附件5。
在公众参与过程中,虽未收到被调查个人和团体对本工程建设反对意见,但为了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工程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并尽量做到不降低公众生活质量。工程建设必要性和线路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减轻41省道的交通压力,同时对完善永嘉中部地区的路网、改善交通区位条件,加强永嘉县内部以及永嘉与温州市区的有机联系,形成内通外连的交通整体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建设符合《浙江省公路发展规划》、《温州市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规划》、《永嘉县“十一五”交通规划》、《永嘉县县域总体规划(2005~2020)》、《永嘉县岩头-枫林镇总体规划纲要(2009~2020)》和《永嘉县大若岩镇镇城镇总体规划(2006~2020)》;工程路线经过永嘉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中的限制准入区,不涉及禁止准入区,与永嘉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不冲突。
通过对工程线路方案从主体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角度进行多方面比较,最终得出推荐方案。下一阶段将尽量通过优化线位、优化路基施工工艺等方面进行优化设计,以减少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是必要的,其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但工程建设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因此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以及建成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工程线位涉及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原推荐方案涉及全国文物保护单位芙蓉古村,需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同意函件,工可单位、建设单位根据本环评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意见、浙江省文物局意见,对K1+600~K2+250段进行优化调整,选择原比选方案B作为新的推荐方案,新推荐方案不涉及全国文物保护单位芙蓉古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最近距离约280m,不会对该文物单位造成影响,优化后的线路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角度看,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