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Ⅱ卷)答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律知识考试答案”。
酒泉市2011年度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Ⅱ卷)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中国国情
2、最高国家权力,立法
3、互相配合,互相制约,4、书面劳动合同。
5、行政关系
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7、拘役,罚金。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C2、D3、A4、B5、A6、D7、B8、C9、B10、C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ABC2、CD3、ABC4、ABCD5、BCD6、ABC7、A8、ABCD9、AB10、A
四、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五、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答案要点: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2、答案要点:(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3、答案要点:(1)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2)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3)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4)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5)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4、答案要点: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对人的适用范围、空间适用范围和时间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就是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8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自然人的规定,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自然人、法人在国外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适用所在地的法律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就是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我国民法适用于我国领土、领空、领海,包括我国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以及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有无溯及力。我国民事法律规范贯彻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一般没有溯及力。但司法解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论述
答案要点:贾将丙引见介绍给乙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甲为丙和乙进行引见介绍,使得丙的行贿行为和乙的受贿行为得以实现,且介绍行贿的情节严重,构成介绍贿赂罪。甲收受丙的1万元“感谢费”构成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进行数罪并罚。甲的财产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又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公务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以受贿罪论处。乙收受3万元回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丙的行为构成行贿罪。丙为销售其次品电脑、走私品电脑,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甲和乙共4万元,数额较大,并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构成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