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农民工培训中的问题_农民工子女教育与政府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0:50:5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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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对农民工培训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农民工整体素质低下已成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转移,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对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已成为各级政府工作中需要妥善处理的大事,日益受到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重视。然而,根据我们的调查,当前农民工培训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须采取措施。

一、政府农民工培训的现状

一直以来,我国农民工的知识和技术培训,主要是依靠政府的行政推动而展开。政府寻找培训机构、制定培训计划、考核培训结果。培训谁、培训什么、怎么培训,这些本该由农民工和劳动力市场、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等,通过良性互动而形成的职业培训链条,政府一手包办。而在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资质鉴定、培训市场的管理、培训资金的监管等方面,则缺乏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管理措施。

(一)政府农民工培训有流于形式现象

在外人看来,农民工培训虽然也是不小的投资,但毕竟不如铺路建桥一类项目,一落笔就是百千万,况且,作为财政专项资金,当是专款专用,培训项目展开又涉及多个部门,官员如何能腐败?又如何胆敢腐败?盖因政府在农民工培训问题上的越位和缺位,使得一些地方的农民工职业培训不仅成了“数字政绩”,还成了某些贪官的“小金库”。

不少地方要求下属村(社区)定期汇报农民工参加培训情况,并根据情况组织培训。但在一些基层单位却以登记失业农民工情况为由,获取了农民工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偷梁换柱”,欺上瞒下。

据新华网的消息,贵州发现多起农民工培训造假案,2008年以来,贵州省已查处相关系列案件近150起,涉案170余人,下至乡镇社保机构的工作人员,上至省厅官员。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副厅长杨锦福就曾利用职务之便,在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中,通过批准学校成立、获取定点资格、增加培训指标等方式,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87万元。

(二)惠民政策持怀疑态度,不太领政府这个情

有人参加了一个农民工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班开班仪式。教室坐的满满登登,农民工听得认认真真,给我感觉还很不错的。但仔细观察下来,觉得情况并不那么乐观。一是这个班是由安监局依照法规强制经营者组织农民工来培训的,农民工无法不来,自觉性不高;二是农民工对讲课内容并不很感兴趣,各部门都来插手,什么法制知识、世博知识、内容五花八门,千人一面,培训只是走过场而已。

最近看报,也有报道讲到农民工培训问题的,感到值得思考。据《湖北日报》报道,武汉市目前共有68家就业再就业培训机构,可提供电工、烹饪、美容美发、汽车驾驶、中医按摩等技能的免费或补贴培训。但报名参加培训的民工寥寥无几。不少农民工压根不知道有政府免费培训的事,觉得免费不正常。这则新闻其实透露出两个信息,一个信息是农民工不愿意接受政府的免费培训,或者说是报名接受政府免费培养的农民工不多;另一个信息是不少农民工根本不知道政府免费培训农民工的 “阳光工程”这项惠民政策,甚至是怀疑政府的这项政策。

众所周知,国家实施“阳光工程”已有六年多,全国共免费培训农民工多达数千万,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到今天居然还有农民工不相信政府免费培训农民工,对国家的阳光工程表示怀疑。农民工为什么对政府免费培训这个惠民政策持怀疑态度,不太领政府这个情呢?

二、政府在农民工培训中现状分析

(一)农民工中失去了威信与公信力

过去一些年里,一些地方对农民工的歧视政策或做法伤了农民工的心,使得政府在农民工中失去了威信与公信力。对农民工的歧视政策主要表现为身份歧视,具体表现在就业条件和待遇方面。同样是劳动者但仅因为农民工的身份,却受到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工不同酬、无社会保险等歧视性对待。在私营企业更是如此,不论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还是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等,农民工的状况都差于当地的城镇就业人员。在农民工的各种就业形式中,有一种被称为“劳务派遣”。对于劳务派遣工,企业一般只负责给付约定工资,按最低标准上保险或者不负责保险,单位其他的福利待遇一概没有。劳务派遣工的收入一般与单位正式员工相差一倍甚至几倍。更重要的是,劳务派遣工有随时被解雇的风险。这些政策与做法偏离了民心民意,使得农民工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对政府的信任,这恐怕是农民工怀疑政策的主要原因。

(二)政府对免费培训农民工的宣传力度不够

各级政府和媒体对于政府免费培训农民工的 “阳光工程”宣传力度不够,宣传不到位,导致广大农民工还不了解这项惠民政策。元宵节前,武汉各地的三场招聘会总共提供岗位近2万个,进场人数也有1万人,但报名免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寥寥无几。不少农民工压根不知道有政府免费培训的事,觉得免费不正常,“哪有天上掉馅饼哩!”很多农民工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培训,这个就说明了一个问题,政府就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没有很好的对农民工进行宣传。

这里借此文做点宣传。以北京市为例,对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无拖欠职工工资等违规用工记录的企业招用的外来农民工,其参加企业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中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由政府对承担培训工作的定点培训机构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初级补贴400元/人,中级补贴500元/人,高级补贴600元/人。各地此项政策是一致的,补贴标准稍有差别。同时,去年全国总工会也宣布启动全国工会“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援助行动”以援助农民工就业、免费培训为重点,同时向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维权服务和“一站式”帮扶救助。再如,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总工会近年来为农民工培训提供了多种优惠,如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实行补贴,农民工只要是在上海工作,缴纳过综合保险(以前要求缴纳6个月以上,现在都已取消时间限制),取得证书后就可以获得培训经费一半的政府补贴。

(三)农民工培训流于形式,效果不理想

课程设置多在培训班开设前由各省级主管单位统一规划,这意味着课程设计是固定不可改变的,办学机构所做的只是按照政府设定的培训“格式”,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放到培训结构中进行培训。有其他发展与学习兴趣的农民工将因不符合“格式”的需要而失去参加培训的机会。

目前扶贫、劳动、农业、教育、工会、妇联等部门均有培训任务和规划,但是培训投入和补贴标准不一致。受财政水平限制,贫困地区地方配套资金有限,培训投入明显不足,而有限的资源又分散在不同部门,但平均到地方的补贴资金并不多。培训机构要考虑成本,肯定是能省就省。其结果是培训效果不理想,再加上就业机会少,农民工觉得学了白学,更加不愿意参与培训。

在一些基层单位却以登记失业农民工情况为由,获取了农民工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然后背着农民工制作好《失业证》,在区县劳动部门组织就业培训时,利用组织者“只数人头,不看照片”的疏忽,组织低保人员参与培训。而当农民工真正拿着自己的《失业证》申请培训时,却被告知“此证已进行培训登记”,而丧失培训机会。现在从中央到地方,有十来个部门参与培训,每个部门在总结汇报时,都表示自己培训了多少农民工。但是,真正就业了多少,真正学到一技之长的又有多少,很难有一个确切的数字。而且,每个部门都说自己在搞农民工培训,农民究竟应该去学那个部门分管的培训课程,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

三、政府做好农民工培训的建议

(一)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财政支持力度

根据《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政策措施,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工培训工作。而目前现实中,农民工的培训大多表现为农民工的个人投资行为――培训的资金主要还是由农民工自己承担,政府及用人单位投入严重不足。虽然2004年中央财政专门划拨2.5亿元用干农民工培训的“阳光工程”,但受资助的只有250万人,只能起到示范作用。虽然许多地方政府也拨款支持培训工作,但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资金短缺仍是制约农民工培训的主要原因。基于此,我国提出以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新举措。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方向,江西省各级政府财政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并将其纳人财政预算范围以确保与所在年份上一年度财政收入总量的同步增长。

(二)建立农民工培训的竞争激励机制一是严格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农民工就业准入制度。就业前未接受生产安全、法律政策、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不能实现就业。一方面要求用人单位要从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接受职业培训的人员中招收人员;另一方面要求各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部门只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经过职业培训的人员办理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服务,以此来激励和约束农民就业前参加职业培训。二是制定农民工接受培训的合理、优惠的费用政策。由于当前国家则政状况以及农民工培训数量巨大,所以国家还不能完全承担农民工培训经费,只能通过政府财政扶持和多方筹措资金的灵活优惠费用政策。例如,对于拟向非农部门转移的农民可以实行与城市下岗职工同等的就业前短期免费技能培训;对参加半年以上长期培训的农民实行优惠的学费;对进城培训的农民,政府要在住宿上予以优惠政策;建立奖励制度,对在岗参加职业培训的农民工实行基本工资保留,用人单位负担学费的政策;对参加培训后并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技术创新的农民工实行奖励等。同时,对已实现就业的农民工,实行按其职业技术等级和工作熟练程度的等级工资制度。通过上述政策和制度安排激励农民参加培训,提升拟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在岗农民工职业技能及就业市场的竞争力。三是制定农民工培训的财政扶持政策。对高质量的农民工培训、可以财政拨款为主。即一面向劳动力市场、面向工业化、面向城市化,质量过硬的教育培训以政策扶持,使其在职业培训市场中拥有竞争力。

(三)加强农民工输入地与输出地的联系

一方面,劳动力输出地政府要重视农民工输出前的培训工作,使输出人员掌握一定的实用劳动技术技能;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强化农民工输入地政府对农民工的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责任。要重点支持劳动力市场和农民工培训相关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在农民工主要输入地建立对农民工的需求数据库,在输出地建立劳动力供给信息库,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及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劳动信息网络。

目前在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中,江西省民办培训机构的参与率还不足30%,许多地方在加强农民工培训的措施中,仍把社会力量办学放在建立农民工就业培训网络的补充地位,不注重市场化运作。“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适应劳动力结构的新变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的要求。为此,江西省各级政府可以在加强全国劳动力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来激发和利用市场主体对需求的发现功能;积极扶持企业、民间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培训体系的成长;逐步形成、鼓励不同培训主体有序分工、公平竞争的体制和政策环境,进而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效对接。

由此可见,农民工培训这一项好的惠民政策要切实落实,真正惠及亿万群众,政府只有努力做到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落实到位,才能够利用国家实施众多惠民政策之机建立地方政府在农民工培训上的良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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