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资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小学安全工作资料”。
学校安全管理规范
厚坡镇齐湾学校
二O一一年九月
齐湾学校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学校日志。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出外宣传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等)要制定安全措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齐湾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成立以学校领导和班主任教师为主体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天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3、建立安全工作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学生在校内外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第一时间以内报告学校;书面报告一小时内上报区教育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深入学生中间,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加以教育,严禁处罚学生;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学校开展校外集体活动,必须向学区提出申请,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学校开展校内集体活动,须有安全防范措事及应急预案。
6、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在教育教学等工作中,需要学生操作时,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纪律,服从指挥,按一定规程进行操作。对患病及身体不适等原因不能参加正常教育教学等活动的学生,要给予适当的照顾。同时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有水喝,确保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齐湾学校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加强突发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协调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水平,更好地承当起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管理、监督、协调和调查处理责任,及时、有效的预防和处理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或其它过程中,因人为过失造成的责任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等。重特大事故范围为:
凡符合下列情况的定为重大特大事故
1、一次3人及以上重伤或1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
2、二人及以上被埋、被困、失踪事故。
3、群体急性中毒在50人及以上的事故。
4、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
组长:王文煌 副组长:孙培东 组员:李云芝 李杰顺 罗道兴 罗明芬
职责:明确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事故处理程序,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落实学校重大活动的预案和报批制度,对事关学校师生安全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事故发生时,应牵头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
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方法
(一)迅速报告事故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立即口头报告谢河镇政府、谢河学区或村委会相关监护人,并在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
2、事故发生学校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详细事故说明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等)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人的联系电话和事故报告单位。
1、对应学校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有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突发公共事件,要依法果断处臵,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原则,把统一指挥和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学校将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四.学校设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紧急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当安全危险源发生时,按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安排,上报上级组织进行指导处理.在整个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与事故现场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上报事故态势。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联络组、现场保卫组、现场抢救组三个小组,(一)、现场联络组 主要职责为:
1、接到安全事故报告,紧急通知各相关部门。
2、在校长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5、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事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现场保卫组 主要职责为:
1、负责保护人员、财产的安全和交通疏导。
2、保护现场,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
3、负责事故可能危及的地区内人员的疏散和撤离。
4、调查确定受伤人员的姓名、身份等相关情况。
5、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意外案件。
(三)、现场抢救组
工作职责为:
1、负责安排救援车辆物资等相关事宜
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镇中心学校电话: 69565217
齐湾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和处臵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改革的顺利推进及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淅川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预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影响和威胁教育系统甚至全区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二、突发事件处臵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1、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
组长:王文煌 副组长:孙培东 组员:李云芝 李杰顺 罗道兴 罗明芬 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的职能:
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求援命令、信号;二是组织指挥救援人员实施求援行动;三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四是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求援;五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2、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能
(1)及时向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求援情况,提出处臵意见;(2)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曼延、扩大的有效措施;(3)调配现场处臵力量,指挥现场救护;(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与现场保护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学区和淅川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行存档,并正式呈报有关部门。
2、召开事故总结会。分析事件出现的原因,查找事件暴露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
3、追究事故责任。查找事故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必要时提出处分意见。
4、通知整改。提出整改,下发通知,限期整改。
5、应急工作结束后,学校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工作、教学和生活秩序。
四、应急保障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人要全天候开通有关通信工具,在应急办公室整合各职能部门通信网的基础上,迅速建立起教育系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通信顺畅。
2、交通运输保障。请区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协调,加强应急交通保障,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程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道路设施,设备、运行秩序等交通保障条件。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满足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卫生保障。请区卫生部门配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4、治安保障。请公安机关配合协调,迅速对事故的现场实行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5、经费保障和物资保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养和发展经济动员能力,确保应急救援所需要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关于在勤工俭学劳动中学生的安全要求制度
为了保持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特制订以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凡各班组织学生集体劳动,都要精心组织好学生,加强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务必作到谁组织谁管理,责任到人,消除安全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能组织学生前往。必须搞好学生外出时的饮水和饮食卫生。
三、外出勤工建学或劳动所用工具,交通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必须有学校领导的同意凡可。
四、外出勤工俭学活动中如发生一切事故,责任全部有组织者承当。
73、事故发生后,对于伤员来讲,时间就是生命。在事故现场,首先要做的就是组织人力对伤员进行初步的抢救,如包扎止血、人工呼吸等。
4、立即报警、紧急救援。事故一旦发生,就要立即安排专人向公安、医疗等部门求救,争取使医疗人员和公安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同时,还要即刻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求援,以便政府和上级部门能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更大的力量投入救治工作。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发生事故后,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同时,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四)体育运动与艺术表演等集体活动安全要求及措施
1、体育、艺术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增强学生体质,锻炼学生的毅力,提高学生艺术审美水平,组织学生开展、参加文体比赛、表演等活动,如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文体教学活动和表演活动等。这些活动人员高度集中,涉及器械种类多,活动场所相对集中。
2、剧烈体育活动具有一定的技能和技巧要求,不少项目还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对抗性,一定程度上具有潜在的不安全性,容易发生诸如摔伤、撞伤、扭伤、拉伤、砸伤、踢打伤或溺水事故。运动会、文艺汇演的组织形式与大型集会活动类同,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有文体活动的特点外,同时具有大型集会的一般特点,应与之结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在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时,要重点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运动员身体损伤、骚乱、火灾、拥挤踩踏、中暑、舞台坍塌等事故做出预测,要求各环节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制定出应对措施。
4、要从安全角度考虑入场和退场的顺序,要给每个班规定的座位区域并定出互不冲突的疏散通道。
5、对活动中使用的花环、花束、气球、乐器、背景字幕拼板的材料,标牌、旗臶、横幅等道具都要认真考虑,在设计上考虑学生的年龄,要轻便、易拿、防火,尽量没有尖锐的棱角。制作的横幅尽可能用纱幅底(纱不兜风,能减轻举横幅学生的负担)。对吹塑脂等易燃物更要做出严格的规定。对活动中使用的有关器械要进行认
(7)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饭菜、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8)值周领导、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按值周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9)检查家长是否尽到监护人的职责,是否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是否做好每天的安全教育和子女生病护理等工作。
(10)值班教师要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没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和接(必须是学生直系亲属)、护送(班主任或课任教师)人员不得将学生放出本校门。符合规定出校门者要在登记册上记清学生姓名、离校事由,接、护送人员签名(护送人员不能是学生)。
(11)负责校门外区域卫生的班级,在打扫卫生时,所在班班主任监护外出打扫卫生的学生安全进校。
四、值周领导安全责任
1、处理值周期间学校的有关事务,组织教师按时上课,做好课间操,负责升降国旗。
2、教育、引导教师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负责值周期间校产安全及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3、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擅离岗位。
五、护校教师安全责任
1、节假日昼夜值班,防火、防盗、防水、防灾等,确保校产不受损失。
2、值班护校时,不得引学校以外的人投宿、寄宿,更不得招引赌博、酗酒。
3、若发生失盗,先保护现场,再报学校领导,视其情节处理赔偿。
36、值班前与值班期间不准酗酒,正常上班时间按时开(锁)校门(具体时间依作息时间确定)。
7、特殊时期的值班按照该岗位职责的要求执行。
六、值班领导职责:
1、扎实安排值班工作。督促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
2、负责对值班情况抽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4次),加强值班交(接)班检查(必查),同时做好相应的检(抽)查记录。
3、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缺岗、无人交接班等),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处理。
4、做好值班落实情况的检(抽)查。
七、值班人员违纪处罚:
1、电话抽查缺岗一人次(10分钟内),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并给于扣除 30 元的津贴处罚。
2、实地检查缺岗一人(次),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扣4分,并给于扣除60 元的津贴处罚。
3、不按时交(接)班者,按实地检查缺岗一人(次)处理。交(接)班一方不能按时到场时,另一方不及时通知学校领导者,以电话抽查缺岗处理。交接班时间过后1小时不到者,按值班缺岗一天论处。
4、无故不值班或值班缺岗,每天扣除津贴100元,同时对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扣10分;造成财产丢失和损坏的,责任人无条件双倍赔偿丢失、损坏物品外,扣除三个月岗位津贴,同时在责任书考核中扣除20分。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私自留宿他人或酗酒一人(次),按实地检查缺岗论处。
6、私自调班以电话抽查缺岗论处,出现安全事故,由原值班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7、值班期间私自找人替班。以缺岗处理。
8、不严格履行值班岗位职责者,取消当事人年内评优树模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定合格以上等次,本年度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
9、值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取消当事人两年内评优树模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定合格以上等次,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
八、值班领导责任追究及违纪处罚:
齐湾学校夜间巡逻制度
一、护校教师是学校夜间巡逻的责任人,必须在护校期间做好夜间巡逻工作。
二、护校教师必须推牌巡逻,坚守岗位,准时交接手续,及时发现校内问题和隐患,妥善处臵,及时汇报。
三、护校领导督促护校教师在夜间巡逻期间防火、防盗,多看一看,转一转,走到学校的每个死角,确保学校的安全。
四、护校巡逻教师严格进行推牌巡逻制度,不允许私自更换或顶替,如有特殊情况有护校领导处理解决。
五、若遇偶发事故,机警应对,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镇定自若,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学校安全,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六、护校期间所发生的责任事故,由护校人员负全责。
齐湾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各班在冬季要开关好教室电灯,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后要及时关闭,放学后要切断教室电源。
2、使用交流电的录音机等自备电器,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要报告总务处修理,不要自作主张寻找配电板,进行线路维修。
3、打扫卫生要注意安全和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抹电线和日光灯管、电扇上的灰尘。如果有必要进行彻底清扫,也要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4、空中架有电缆、电线,不要在下面放风筝和进行球类活动,不要高抛物体,否则不小心碰着电缆,便会发生事故。
齐湾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各类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做到教育及时,措施落实,制度严格,责任明确,督察到为,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护工作,学校特制定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庙山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这个中心任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政府和教育部门监督职责,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严格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事故。
2.总体要求:学校将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日常管理,狠抓各项科学预防措施的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将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校舍建设、消防、交通、食品卫生为重点,加大学校安全督察力度,排查事故隐患,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率,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务主任是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必须为学校师生安全负责,坚持依法执教,依法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建立负责制,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直接负责。班主任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对学校安排的安全工作事宜要及时传达,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加强教学安全,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实践中,教师要严格要求,规范操作,严防事故发生。微机室的电路要合理规范,并每日检查一次。体育教师上课前要做到“两检查、一保护”,即检查器材是否安全,检查学生是否带有铁制物品;教给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
学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勤检查、勤发现,督察到位,不留死角,确保学
齐湾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师生实施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明确安全目标范围,确定安全管理的责任,勤看勤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查,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个人分管范围的管理,密切注意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立即消除隐患。
四、防火、防盗,严格用电用水管理,预防交通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预防学生中不良行为的养成。主管人员所分管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分管人员把所分担的工作做为一种职责,常抓不懈,落实到每时每刻。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成为学校安全的忠实保护者。
附:饶西学校安全责任分担一览表:
1、各教室、班级安全管理及排查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具体分工为:
一年级: 李云芝 二年级: 罗明芬 三年级: 罗道兴
四年级: 李杰顺 五年级: 孙培东
2、光盘播放室、卫星收视室、微机室责任人:史林
3、学校厕所及操场篮球架责任人:赵玉岑
4、伙房安全及饮食安全排查、水井责任人:赵玉岑
5、广播器材及用电安全排查责任人:赵玉岑
6、教师宿舍及办公设施安全排查责任人:住房人负责
7、学生劳动安全排查责任人:班主任及值周教师
113、遭受挫折打击时,要理智、深思,必要时向学校领导、老师、家长反映情况,绝不能自暴自弃,更不能伺机报复。要以正常的心态正视挫折的打击。
14、宣传、劝说家长,少抽一条烟,少喝几瓶洒,积极参加学校集体保险或家庭个体人身、财产保险,保一生平安。
15、生命诚可贵,青春价更高。请同学们珍爱生命,永保健康。这项制度班级要学习、张贴,家中要张贴、保存,在家长监督下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齐湾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大环境日趋复杂多样,特别是独生子女数量的增加,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已出现新的情况或问题。虽然绝大多数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好学,但也有少数学生违犯校纪校规,甚至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失;也有的出于心理承受能力差,思想消极,造成意外事故。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作用,我校决定与学生及其家长签定《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一条 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尊敬师长、文明待人。
第二条 学生家长应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学生家长应每学期至少来校一次,到班主任、任课教师那里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若自己孩子言行有异常变化,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联系电话:***)
第三条 学生家长要以健康的思想、文明的言行和适当的教育方法教育自己的孩子,不参与迷信活动及各种教会,经常性地引导自己的孩子进行有益的身心健康活动,坚持预防和制止孩子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坚决杜绝孩子偷看黄色、淫秽书刊、录像等不良行为。
第四条 学生家长必须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挫折教育、生理卫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使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珍爱生命,明辨是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第五条 学生家长要关心爱护孩子,尊重孩子人格,善待孩子,对孩子严格要求,耐心教诲。不讽刺、挖苦、歧视孩子。
第六条 若遇恶劣天气(扬沙、暴雨、冰暴等天气),家长应及时接送孩子上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第七条 因学校方面原因,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学校承担相应责任。第八条 因学校教职工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有关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因学生自己过错或者失误(横穿马路、翻越道路围栏、戏水、攀树、5
齐湾学校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交通安全,情系万家,它关系到表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家家户户的幸福美满。我校是一所农村学校,由于特殊的地域位臵,学生上下学时须沿村级公路行走,交通安全问题时刻威胁着学生的出入平安和生命健康。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为了全校学生安全健康地成长,为了每一个家庭的祥和幸福,为了让每一位学生能“高高兴兴上学来,安安全全回家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上级部门同意,我校决定和广大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责任。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办公室,建章立制,责任到人,经常性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教育,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学生家长负有对学生上下学路上和非在校时间内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对通过有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学生,家长应经常警示,严禁学生在公路逗留,如因此发生意外事故,家长承担完全责任。
三、通过交通安全重点路段的学生,家长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接送,严禁学生在公路上玩耍,以确保学生安全通行。如果发生意外事故,由家长承担完全责任。
四、途经干渠、支渠的学生,发水期间,学生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如因不接送而发生意外者,家长承担完全责任。
五、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恶劣天气和不可预测的偶发险情,家长应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如因不接送而发生意外者,家长承担完全责任。
六、凡本校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者,学校和学生家长有相互通知的义务。
七、本责任书一式一份,由学校宣传,家长认真阅读审核同意后双方共同签订。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后,都必须承担其中各自的义务。责任双方应积极协作,相互谅解,共同遵守。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责任书生效之日至学生在我校毕业。如遇中途缀学、休学、转学等情况,安全责任全部由学生家长负责。
责任甲方:学生家长 责任乙方:齐湾学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第五条 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 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臵紧急照明装臵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臵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第四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 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 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 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 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 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公安部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八条措施
为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公安机关的职责,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及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
二、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停,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三、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四、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二次。
五、在地处交通复杂地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六、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臵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臵人行横道信号灯。
七、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臵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八、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各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