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资料: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
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资料: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即将于5月24-25日展开,想必各位今年的二级建造师考生们的复习工作都进入了如火如荼的冲刺阶段。首先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吧,本人是去年的二级建造师考生,当时报名之前就想着一定要一次性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后来也终于如愿以偿了。当然,这其中除了我自己的努力用功以外,还有就是很多前辈的经验教导,再有就是我听了前辈们的经验报了个103网校的班,上了以后真的感觉挺不错的,不光是知识点讲的透彻,还给我节省了很多复习时间。所以我现在想要给今年的二级建造师考生们做点儿贡献,下面就是我在听103网校课程的时候总结出的一些复习资料,本文是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知识点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抵价位报价;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
(二)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招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三)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四)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四)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等等;(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好了,以上就是我在103网校课程的指导下总结出的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知识点的复习资料,还希望能够对今年的二级建造师考生们有所帮助。大家要是觉得光看我总结的还不能完全理解的话,也可以去103网校的官网看一看,他家讲的真的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