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优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3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总局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对象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报。选拔对象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已纳入省和部门重点人才培养工程的人员优先推荐。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推荐人选,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总局人事司。
(二)总局人事司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表决,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标准提出拟推荐人选,报总局党组审定后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报送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3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总局人事司:
(一)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报告1份。
(二)候选人情况登记表15份(见附件,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请不要装饰,一般不附加附件。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并在材料明显位置明确标出。
(三)数据光盘1张。其中储存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生成的人选数据库文件。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报材料前必须严格把关。
(三)如本单位不推荐人选,请书面说明,并于3月20日前传真至总局人事司。
联系人:张贵
联系电话:(O1O)64463315(带传真)
附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