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二中食堂承租须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食堂承租合同”。
闽侯二中食堂承租须知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食堂面向社会招租,为确保投标的顺利进行,协议如下:
1、参加投标者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
2、学校提供场所、学生饭厅的桌椅及厨房设备(具体配备及数量以清单为准),承包方须自行准备餐盘、汤碗、烹饪厨具等相关的器具。要做好学校公物的看护、保护和维护工作,如有损坏承包方应及时进行维修并自行承担费用,另须向学校报告并做好记录,如无法修复的应按照清单的单价进行赔偿。
3、承包方应树立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食品保证质量、讲究卫生,价格要公道。工作人员要持健康证并接受定期体检(自费),穿着工作衣帽方可上岗。
4、承包食堂投标以明标形式进行,参加投标者每人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学校食堂招标领导小组研究、设定投标的高限和底限分别为人民币7650元和4000元,超出高限及低于低限者均为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有效标中最高者中标,投标价相同者以抽签决定。承包期从2011年8月25日至2013年7月15日,计交 20 个月。
5、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食堂押金(水电费、退场、财产等)。中标者当场签订合同,不签订合同或弃标者没收押金,并当场重新投标。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押金。另外,为督促从业人员及时办好健康证(应备 5本),无证者每本加收办证押金500元。签定合同后应立即体检、办证,办妥即归还。7天后,由学校督办,一切费用从办证押金中支付。
6、参加投标时间2011年8月23日下午15:30,逾期以自动弃权论。
甲方(校方)闽侯二中参加投标者:(乙方)
代表:
2011年 8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