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学院科技协会_大学生科技协会活动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0:39:2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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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学院科技协会

简介:

地质与测绘学院科技协会成立于2012年。我社以“弘扬科学精神、培养创新意识、锻炼实践能力、活跃学术氛围” 为宗旨为全院全体同学服务,本着“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精神,指引同学们树立科研意识,培养严谨求实、挑战自我的能力,拓展求知领域,让他们在课堂之外学有所乐、学有所用;同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科普宣传,推广和普及科 学文化知识,开展科技咨询服务活动,组织科研和创业知识讲座,从而不断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

组织机构:

我社现有四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外联部。设会长、副会长各一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部长各一名

部门介绍

1.负责每次活动的前期宣传,包括绘制

海报、制作展板、喷绘等等; 2.负责通讯录的制作及其他基地所需装饰物的制作等; 3.负责保管科协内所有宣传用品,如画笔、颜料等; 4.制作活动后的宣传画册电子稿等。

办公室:

• 做好科技协会经费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部门经费的预审工作,负责各项活动经费预算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收集各部分同学的工作表现,做好学生每月的考核工作;

• 负责科技协会办公室的值班安排,并督促和检查办公室的卫生及值班情况; • 负责科技协会的人事关系及档案备份及管理; •

5、负责科技协会报刊资料的购置、订阅及管理;

1、负责每次活动到场情况及每次开会到会情况人员签到工作,统计好上交办公室; •

2、负责每次活动策划及人员调配工作; •

3、处理科协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4、联系学生会、社联、青协、大通社等各校及学生组织。

1、主要是负责活动经费的申请及筹集。通过向外面商家的沟通,让他们赞助我们社团的大型活动(象纸飞机比赛、科技知识竞赛等)

2、负责和黄冈市信息中心联系,获取一些新的信息,以及配合信息中心开展科普知识宣传。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科术协会(简称:大学生科协)。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大学生科协是挂靠于教务处,由院团委负责日常管理,由热衷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的大学生组成的全院性的学术性学生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培养创新精神,提高科研能力,弘扬科学精神,培养拔尖人才。协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办学理念,在院团委、教务处的领导和指导下,广泛深入地开展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实践性的课外科技活动,激发创新意识,营造学术氛围,提供交流平台,培育出一大批学生科研项目成果,培养出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院团委在日常工作上的领导,接受学院教务处在业务工作上的领导,接受学院科技处在业务工作上的指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大学生科协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设立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各(室)部门(主任)部长组成,设置办公室,培训部,竞赛部,宣传部,共四个部门,均设置一正职二副职,主要学生干部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协会主席对全体会员负责,并有对院级活动开展的领导监督权,各种活动经费去向的审查权。各下属部门工作由各部门部长具体负责,各部长有组织的协调权和各项事务的决策权。会员可按自己爱好和实际情况参加活动,并有权选举产生主要学生干部,表决协会重大事项。

协会机构的各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主 席:

(一)负责本协会的全面日常工作,拟定学期工作计划,制定本协会的整体发展规划;

(二)主持召开大学生科协常委会会议,全体干部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协调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

(三)宏观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妥善协调处理大学生科协与其他学生团体,学校指导管理机构的关系;

(四)定期向挂靠单位和管理部门进行活动申报和工作汇报,并负责向全体学生干部和会员进行工作部署和报告工作。

副主席:

(一)协助主席做好科协日常工作;

(二)对分管各部,各下属机构工作予以指导监督;

(三)有重大活动时,可担任执行主席,总体负责活动;

(四)主席不在时,可代行主席职责。

办公室:

(一)处理本协会日常工作,制定学期初的工作计划及提交学期末的工作总结报告,负责会员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二)负责各种文件的起草整理和保管,收发和管理会员证,负责处理本协会内部人员的违纪事件,协调和协助各部的工作;

(三)收集协会内部人员对本协会的建议和意见,并向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四)负责办公物品的购置和非学术性活动的组织;

(五)负责干部管理和考勤,制定干部考核制度,完成年度考核;

(六)负责各种活动材料的准备、接收与整理,并对会议进行记录;

(七)统筹管理大学生科协的财务,负责所有财产使用的登记和检查情况;

(八)对大学生科协承办的各项活动做出资金预算,并对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整理及登记,保证其完整性及准确性;

(九)活动结束后,统计各部门经费使用情况和举办活动的所有资金。

宣传部:

(一)负责与院报、电视台、红帆网等媒体联系,设计和宣传大学生科协整体形象和科协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负责校内横幅、海报、板报、橱窗、网络和利用校内报刊进行宣传;

(三)负责宣传工具(纸、笔、宣传板、橱窗、网络等)的保管和维护。

(四)负责学生科研成果的展览、推广、转发及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活动。

培训部:

(一)负责对全院同学进行科学精神培养和科学知识普及,提高广大同学的科研兴趣;

(二)邀请知名专家作科技学术讲座,定期播放科技录像,举办科技培训班,组织各类科技探讨,专题报告会等活动。

竞赛部:

(一)负责组织参与全院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同学的交流提高,帮助他们解决项目完成中的实际困难,督促他们按时按量完成项目结题,并负责对学生科研课题的经费进行监督和审查;

(二)协助对院级参赛作品初评、复评、决赛成绩进行分数统计与整理工作,协助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大学创业计划竞赛,并挑选优秀作品参加全院“挑战杯”竞赛;

(三)组织并举办一些实践活动及操作技能竞赛;

(四)负责对有科研意向的同学进行论文写作、课题申报的辅导培训,帮助已有科研成果的同学联系指导老师,对作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第三章

权利机构及职权

第七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有:

(一)章程制定和修改;

(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制订讨论工作方针计划;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干部的任期一般为一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第九条

常委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持日常工作,对全体会员负责。

第十条

常委会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执行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干部的任命和免职;

(六)决定本协会各部工作的开展;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进行表彰和奖励活动;

(九)进行批评和处分事项;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须有2/3以上委员参加,其决议经到会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常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在本协会活动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二)担任过院级学生组织干部,热衷于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有一定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三)具有责任心,对协会的各项活动及协会成员认真负责;

(四)在院“挑战杯”等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优先考虑。

第十四条

协会主席为本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委托负责人。

第四章

活动内容 本协会以组织学生参加科技活动为中心,并开展相应的宣传讲座、培训班、科技竞赛等活动,在全院同学中进行科技创新氛围营造,科学精神培养,创新意识加强。其具体活动如下:

(一)大学生科协由下属各部门分工组织活动,并统一由协会领导;

(二)科普系列活动:邀请知名专家作科技讲座,定期播放科技录像,举办科技培训班,举办各类实践活动及操作技能竞赛,进行专业学科学术讲座、科技探讨、专题报告会等活动,引导广大同学熟悉本专业,宣传大学生科协;

(三)由大学生科协组织大学生学术论文及科技作品竞赛,协助举办每年一度的学术、科技节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完成评定等级予以奖励,并选拔优秀作品或成果代表学校参加省市以及全国性竞赛;

(四)协助组织每年一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完成评定等级予以奖励,并选拔优秀创意计划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

第五章

活动经费

第十五条

科协经费主要来源为院团委和教务处专项拨款,各项活动赞助收入,对会员收取适当会费等。

第十六条

经费统一由办公室派专人管理(至少两名以上),开展大型活动时向上级领导申请审批经费后才可使用,定期汇报经费使用情况,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十七条

经费使用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举办科技讲座及展览所需经费;

(二)协会购置必需的各种器材所需经费;

(三)对各种竞赛中的获奖人员、优秀干部、优秀会员给予奖励;

(四)进行科技制作所需经费。

第十八条

经费需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和协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十九条

科协换届之前必须接受教务处和院团委进行财务审计。第二十条

科协的资产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章

会 员

第二十一条

凡承认大学生科协章程,并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入会,由办公室建立会员档案。

第二十二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应当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且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在校学籍的本专科学生;

(二)对科技活动有浓厚的兴趣,有创作经历或具有该方面特长,本人积极向上,刻苦努力;

(三)遵守协会规章制度,承认协会章程,主动申请并志愿加入大学生科协;

第二十三条

凡是申请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的学生按要求均属于本协会会员。

第二十四条

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力;

(三)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课外学术讲座及科技活动的权利;

(四)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学习、考察活动的权力;

(五)入会会员有退会自由的权力。第二十五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为科协的前途和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努力工作;

(二)服从协会的决定,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以及保守协会的科研立项等资料,维护协会的荣誉;

(三)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向广大同学宣传科协与科技活动,让更多同学了解大学生科协,并积极加入到科技活动的行列中来;

第二十六条

对会员未忠实履行会员义务,违反协会有关章程,对协会形象造成损害的情况,协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处分会员,甚至对会员予以开除。

第七章

第二十七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委会表决通过。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常委会通过后一个月内,经教务处和院团委审查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教务处和院团委核准之日起实施。

吉林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

百科名片

目录

科协简介 科协章程展开 科协简介 科协章程展开 编辑本段 科协简介

未来,大学生科协将秉承“传播科学知识,开展科研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培养创新人才”的理念,积极开展学术浓郁、形式多样的校园科技文化活动,为培养研究型人才,建设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奋斗。编辑本段 科协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吉林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下文简称“科协”),是吉林大学广大热爱专业学习,致力于本科生科学研究及本科生创业活动的学生群众性科技组织,是吉林大学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我校促进大学生科研、科普、创业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吉林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是吉林大学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的群众性学生组织。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本着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方针,坚持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地开展活动,以“科教兴国”战略为指导思想,繁荣校园科技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第四条:科协由隶属于校团委的科协常务委员会、常规职能部门与分别隶属于各基层团委的科技类理事协会共同组成。

第五条:科协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以每年举办的全国“挑战杯”大赛为平台,培养全校同学投身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热情,以提高同学综合素质为中心,围绕学习、生活开展丰富多彩、有特色、有创新的学生活动。

第七条:充分发挥我校的科技优势,建立大学生科研基地,编辑并出版大学生学生学报,鼓励大学生将课堂中学习到的科学文化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开辟我校本科生教育的第二阵地。

第八条:广泛开展科技开发及科技服务活动,发展同兄弟学校的交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有益合作,将本科生科学研究、本科生创业活动引向深入。

第九条:协助各理事协会开展活动,与各理事协会一起为深化我校本科生科学研究、本科生创业活动,浓郁我校学术气氛而努力,并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搭建展示自我风采的舞台。第十条:开展科技活动,介绍全国各地高校学生的科技活动。报道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及科技发展趋势。

第十一条:宣传吉林大学历届著名科学工作者,鼓舞吉林大学学生为科技进步做贡献。宣传国内外知名科学家,树立全社会崇尚科学的风尚。第四章 理事协会

第十二条:凡依照《吉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设立、接受校团委领导、承认本章程的科技类学生社团为科协的当然成员。

第十三条:各理事协会自主管理,科协不干涉各社团换届、纳新及日常工作。各社团在换届后需将社团主要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报科协备案。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科协的各项工作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成员对部长负责,各部长对常务委员会负责,常务委员会对校团委、所有理事协会及全体科协工作人员负责。

第十五条:由校团委老师担任指导教师,代表校团委指导和监督科协的工作。

第十六条:科协常务委员会是科协的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及常务秘书长组成。负责科协的日常事务。

第十七条: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副主席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聘请吉林大学各学科专家组成“吉林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专家指导委员会”。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科协和各理事协会对其工作人员参照学校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应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和社会活动能力。

第二十一条:换届选举时,由校团委在校内发布通知,凡吉林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均可在递交完吉林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干部招聘登记表及竞聘报告后,参加由校团委统一组织的面试。并在名单公示后成为吉林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的工作人员。第七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经费来源:

一、学校拨款;

二、捐赠;

三、资助;

四、其他收入。

第二十三条:建立学术交流、科技普及、项目研发和奖励等专项基金。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理事协会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各自章程。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起草后经科协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并将在以后工作中逐步完善。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吉林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生科技创新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全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 协会是是在校团委监督指导下,组织承办河南财 经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校级学生组织。第三条

协会理念:培养创新型高素质人才

第四条

协会宗旨: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推进学

术兴校,激发广大青年学生适应时代要求,勇于创新,坚持专业性、学术性、与大众性相结合,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五条

协会目的:激发潜能 形成氛围 提高水平, 发挥作为共青团 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为同学们搭建一个锻炼能力,表现自我的平台.第六条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并接受共青团河南财经学院 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七条

不断吸引和挖掘科技创新人才,引导、鼓励和帮助全院广 大学生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和各类创业计划,推动学生性研究、科学创 新活动的广泛开展。

第八条

鼓励跨院系团队和以系院、班级为单位的兴趣小组建立分 会,并纳入本协会日常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

通过专家讲学及导师团学术讲座等方式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条

以“挑战杯”为龙头,以“创业挑战赛”和“科技创新竞 赛”为两翼,打造“学生科技创新标兵”等一系列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创新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科研发明创新实践能力。第十一条 面向社会承办科技创新活动

第十二条 推荐科学创新人才,表彰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团体

第三章 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 导师团为本协会智囊团,对会员进行科学理论指导及实 操作指导。协会邀请各学科领域专家担任作品评审委员委员。

第十四条 校团委老师担任本协会指导教师,对本协会各项工作进行 指导监督。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河南财经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协会最高机关为主

席团,全面负责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各项工作,主持召集各学院科协会议;制定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整体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上报工作总结;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并对各部门干部的工作进行考核;协调、促进和各院系团委及其他单位的关系;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传达有关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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