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线口民声热线问题摘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范爱农读书笔记摘抄”。
农口线“民声热线”问题摘录
1、水稻良种补贴发放标准及申报拨付程序。
答:按照粤农[2008]136号《关于印发〈2008年中央水稻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经省农业厅推荐的水稻主导品,以及适合本地种植并审定通过的高产优质品种,全部实行良种补贴,补贴标准是早稻10元/亩;晚稻15元/亩。申报补贴的程序:由各村委会组织申报、登记、造册并通过公示后,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汇总,再报县农业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后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种植户的帐户。
2、怀集县村干部补贴及村办公经费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答:按照《关于印发怀集县落实〈关于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发【2011】2号)精神,我县从2010年1月起逐步提高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2010年对全县(贫困村及非贫困村(下同)(社区)干部补贴标准为人均每月700元,其中省、市、县财政补贴为600元,不足700元部分,由村(社区)自筹解决。
2011年补贴标准为人均每月850元,其中省、市、县财政补贴为750元,不足850元部分,由村(社区)自筹解决。1
2012年补贴标准为人均每月1000元,其中省、市、县财政补贴为900元,不足1000元部分,由村(社区)自筹解决。
同时在此基础上对全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委员会主任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通信补贴。村办公经费部分,2010—2012年一共3年,每村每年安排2万元。
另按照我县《关于印发〈怀集县村(社区)“两委”离任干部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发【2011】3号)精神,从2010年1月起对我县范围内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连续任满10—14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00元;连续任满15—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50元;连续任满20年(含20年)以上,每人每月补助200元。连续任村(社区)干部3年以上(含3年)不满10年,属正常离任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
3、怀集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发放办法?
答:根据粤财农[2007]43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对2010年在我县范围内的常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或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每场进行1万元奖励;对年出栏量200头至500头生猪养殖大户进行财政贷款贴息补助。
(1)规模养殖户奖励资金的兑付方式:①、先由规模养殖场填写关于拨付生猪规模化养殖户奖励申请表与怀集县生猪规模养殖户奖励资金发放申请表。②、各镇(乡)政府农业部门审批后将养殖户申请表与审批表统一交怀集县畜牧兽医局审批后,由县财政局通过银行按照标准直接将资金拨付到养殖户帐户。
(2)养殖大户申请财政贴息的具体程序是:先由养殖大户填写关于拨付生猪养殖大户财政贴息申请表与怀集县生猪养殖大户财政贴息发放审核表。报各镇(乡)政府农业部门审批后将符合财政贴息养殖大户的银行借款合同与贷款付息发票原件统一汇总交怀集县畜牧兽医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通过银行直接将财政贴息资金拨付到养殖户帐户。
4、请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是怎么发放?
答:按粤财农[2007]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各县(市、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计划经省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和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后,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拨付,其中:属移民建房补助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由县财政部门或委托乡镇财政所支付到移民个人帐户;属非直接分配到个人或农户的其它后期扶持基金,如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实行财政报帐制管理。
5、我听养殖能繁母猪有优惠政策,是怎么个政策?
答:一是2011年度每头能繁母猪可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100元;二是养殖户为每头能繁母猪购买保险的,可享受财政补贴48元/头。
6、不是说买农机有得补贴吗,怎么我买了一台小拖拉机耕地机没有补贴?怎么回事?
答:
1、是补贴年度补贴机具及补贴额以省农业厅公布的《广东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为准;
2、是按粤农[2009]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除使用各级财政配套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外,通过其他渠道取得各级财政资金购置农业机械的购机者,不得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申请程序:农户购机前要在县级农机部门确定受理申请的时间内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登记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经审核并报上一级批复,公示无异议后,凭申请表直接向农机供货方进行差额购机并索要补贴机具的销售发
票。
优选条件。申请的补贴资金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优选条件是:
1、农机大户;
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3、购置配套农机具的申请者;
4、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和“平安农机示范户。
补贴数量。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省财政补贴的购机数量为:
1、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
2、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人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
3、个人年度内购置补贴增氧机、投饵机的数量均不超过6台。
你反映的情况我们会记录核实,核实情况后给予回复。
7、2011年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发放标准?
2011年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重叠部分补偿标准为17元/亩,其余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6元/亩,其中损失性补偿金按75%计算,每亩为12元,管护人员经费按18%计算,每亩为2.88元,管理费按4%计算,每亩为0.64元(县级0.24元/亩,镇级0.24元/亩,村级0.16元/亩)省统筹按3%计算,每亩为0.48元.财政部门根据林业部门编制的损失性补偿金明细表(我县界定补偿对象一般到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管护经费明细表,将资金拨付到补偿对象帐户。
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每年的补偿标准都不同,2005—2007年度为8元/亩,2008年度为10元/亩,2009年为12元/亩, 2010年度为14元/亩,损失性补偿金的计算比例为75%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