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奖学金加分实施细则0319_1_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综合奖学金实施细则”。
奖学金附加奖励分实施细则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给予奖励分(当学期实施),总奖分不得超过2分,记入总分。
1、获全国、市、校、系(院)先进荣誉称号者
获全国先进荣誉称号者奖励分2分
获市先进荣誉称号者奖励分1分
获校先进荣誉称号者奖励分0.3分
获系(院)先进荣誉称号者奖励分0.2分
2、获全国、市、校、系(院)各类竞赛名次者
(第一名为一等奖,二、三名为二等奖,四、五、六名为三等奖)
获全国各类竞赛名次者
一等奖奖分2分二等奖奖分1.5分三等奖奖分1分参加者奖分0.05分 获市各类竞赛名次者
一等奖奖分1分二等奖奖分0.5分三等奖奖分0.3分参加者奖分0.05分 获校各类竞赛、活动名次者(包括运动会、艺术节、社会实践等)
个人: 一等奖奖分0.6分二等奖奖分0.4分三等奖奖分0.2分参加者奖分0.05分 集体: 一等奖奖分0.4分二等奖奖分0.2分三等奖奖分0.1分参加者奖分0.05分 获系各类竞赛名次者:
一等奖奖分0.3分二等奖奖分0.2分三等奖奖分0.1分参加者奖分0.05分
3、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
参加无偿献血者奖分2分参加体检者奖分0.05分
4、在担任的工作中做出成绩者或有贡献者(职务分不得累计)
校、系团总支学生会骨干 奖分0.3分如学期末获得评优者则 奖分0.5分校、系学生会干事 奖分0.05分如学期末获得评优者则 奖分0.3分社团社长:金5星奖分0.4分银5星奖分0.3金4星奖分0.2分银4星奖分0.1分
班长、团支书奖分0.3分(集体获奖则得分0.5)班委奖分0.1分
5、对社会、对集体做了好事得到好评者
在校内对社会、对集体做好事受到表扬者(感谢信)奖分0.4分
在校外对社会、对集体做好事受到表扬者(感谢信)奖分0.8分
6、在组织各类活动中为集体争得荣誉者
获全国各类竞赛名次的组织者
一等奖奖分1分二等奖奖分0.8分三等奖奖分0.6分 获市各类竞赛名次的组织者
一等奖奖分0.8分二等奖奖分0.6分三等奖奖分0.4分 获校各类竞赛名次的组织者
一等奖奖分0.4分二等奖奖分0.3分三等奖奖分0.2分
7、获校、系(院)“文明寝室”者
获校“文明寝室”奖分0.4分/人获系(院)“文明寝室”或受到宿管办表扬(收到表扬通知)奖分0.2分/人
8、获校科技创新及其他校级项目者:
重点项目组长奖分0.5分组员奖分0.3分
一般项目组长奖分0.3分组员奖分0.1分
9、参加院级或校级帮困助学等的: 加0.1分
二、如遇特殊情况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