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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第二实验小学关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市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教育及教师良好形象。现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就做好我区教育系统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取措施,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纠正加重学生负担的不正当做法,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方法与步骤
1、宣传教育
学校要组织广大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第23个教师节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教师职业道德“六要六不准”的规定,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开展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活动,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
2、查纠整治
继续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进行 1
反馈和通报。组织对在职教师擅自校外兼课和有偿补课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学校、教师、社会、学生“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电话:2525136;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案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工作总结
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正确分析师德师风的现状,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的原因,不断吸取经验教训,提出今后的工作对策,切实有效地把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深入开展。
三、主要措施
1、强化师德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福建省中小学老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闽教[1997]人110号)以及省市有关禁止中小学教师擅自校外兼课、有偿补课的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精神,在全校教师中掀起树形象、学榜样、找差距、作贡献热潮,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2、完善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校本管理责任机制和教师践诺制度,将建立和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与加强教
师道德自律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健全和完善校本管理责任制,严禁有偿补课和教师擅自校外兼课。二是配套出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指标体系和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着力引导师德建设方向,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三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要求每位教师备好每一份教案,上好每一节课,提高每一课堂教学质量。四是广大教职员工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践行承诺。五是各学校要组织督查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落实情况,并结合年度考核兑现奖惩。六是教师在校内有组织的补课、辅导可计入工作量,但不得收费,任何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节假日有偿给本校学生补课或上新课。七是对个别师风不正、师德败坏、顶风违纪进行有偿补课,向学生家长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的教师,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情节严重该严肃处理的要严肃处理,以确保教师队伍的纯洁。
3、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严禁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不得默许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收费补课和教师校外兼课,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学校不得借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参与有偿补课。
4、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办班组织有偿补课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通知》(闽教监[2007]9号),在全校范围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补课,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准学校在职教师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严禁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托管;未经学校批准,在职教师不准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
5、严肃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省监察厅、省教育厅《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在职教师违反规定:教师有偿补课和擅自校外兼课,被发现和查实的,要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当事人该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两年内不得晋升晋级,不得评先评优。对屡教不改的,除给予处分外,将予以低聘教师职务一级,直至解聘。
四、工作成效
要通过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和教师擅自校外兼课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使有偿补课和教师擅自校外兼课的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创建行业新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
师队伍,为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区创造良好条件。
城厢区第二实验小学
二0一0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