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战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第四章收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初级会计实务第四章”。
同程教育:专注于个性化学历教育完全解决方案---今同程,为明天!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
A.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大多数情况下,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伴
随着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而转移。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④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B.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应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
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
企业对于发出商品,在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
商品”科目。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发出商品”
科目。如果销售该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比如已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
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纳税义务没有发生,则
不需要进行上述处理。“发出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
C.商品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
企业的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并不构成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现金折扣在实际
发生时计人当期的财务费用。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在发生销售折让时(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按应冲减的商品销售
收入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
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冲减的货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销
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应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D.销售退回的处理:
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分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转人“库存商
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②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
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E.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销售方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发出商品,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在此之前预收的款项作为预收账款核
算。
预收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
发出商品时,借记“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F.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处理: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根据合同或协议约
定向受托方计算支付代销手续费,受托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
售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
中国个性化人力资源开发网()电话:010-621***49
同程教育:专注于个性化学历教育完全解决方案---今同程,为明天!售商品收入,同时将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受托方应在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代销手续费,确认劳务收入。
G.销售材料等存货的处理: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还可能发生对外销售不需用的原材料、随同商品对外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等业务。
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也视同商品销售,其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比照商品销售处理。企业销售原
材料、包装物等存货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成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
A.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确认方法可参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B.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
(一)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在资产负债表E1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否可靠估计,依据以下条件进行判断,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交易的结果能
够可靠地估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相关的费用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二)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不能可靠地估计所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即不能同时满足前面所讲的四个条件,则不能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这时企业应正确预计已经收回或将要收回的款项能弥补多少
已经发生的成本。并按以下方法处理:第一,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收
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第二,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反映为损失。其中.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
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使用费收入应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确认:如果合同、协议规定使用费一次性收取,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视同该项资产的销售一次性确认收入;如果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协议规
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果合同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合同规
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第四节 政府补助收入
A.政府补助的概述和特征:
1.政府补助的概念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国际类似组织也在此范围之内。
同程教育:专注于个性化学历教育完全解决方案---今同程,为明天!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特征
(1)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2)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
主要包括:第一,政策条件。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
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报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第二,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
(3)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
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
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B.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也可能为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有
以下形式:
(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比如,财
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
项;拨付给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给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
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3)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
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
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
C.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
益”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D.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
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在发生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未来期问.按应补偿的金额,借
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E.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政府补助的对象常常是综合性项目,既包括设备等长期资产的购置,也包括人工费、购买服务费、管
理费等费用化支出的补偿,这种政府补助与资产收益均相关。
企业取得这类政府补助时,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
理。在实务中,政府常常只补贴整个项目开支的一部分,企业可能确实难以区分某政府补助中哪些与资产
相关、哪些与收益相关,或者对其进行划分不符合重要性原则或成本效益原则。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将
整项政府补助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