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城中政发[2006]号
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城中区水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城中区水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行。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城中区水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特大水上安全事故和险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
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
管理条例》、《城中区安全生产重、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水域及渡口发生的下列重大事故或险情:
1、发生碰撞、触损等有倾覆、沉没危险的渡船事故或险情;
2、发生火灾的渡船事故或险情。
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迅速、果断、有效地处置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本预案的应急
救援在城中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
开展工作。
1、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区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安监局局长、公安分局局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财
政局局长、民政局局长、卫生局局长、农林水利局局长、监察局局长、各街道办事处
2、救援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 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事故发生所在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水上派出所负责人、卫生局负责人、民政局负责人、安监局
负责人。
救援工作领导组下设施救打捞组、治安组、救助组、服务组。
⑴施救打捞组:由水上派出所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
对遇险遇难人员、沉船的打捞施助。
⑵治安组:由公安分局组成,负责对责任人控制,维护事故现场秩
序,制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⑶救助组:由卫生局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对伤员的现场救治和转移。
⑷服务组:由民政局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负责遇难者家属生
活安置和后勤保障。
以上各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救援工作领导组指定组长、副组长或
临时增减工作人员。
三、救援工作领导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区境内水域、渡口的事故及险情的信息收集与处理工作;
2、获悉重特大水上事故和险情后迅速向副指挥长、指挥长汇报,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3、根据指挥长、副指挥长指令启动预案;
4、迅速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影响程度等基本情况,制定水上
救援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具体组织指挥现场施救队伍施救、伤员救治及转移、沉船的打
捞施助工作;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要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明工作纪律,杜绝
扯皮推诿,尽职尽责,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1、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投放救生器材救人,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
济损失,并立即报区重特大事故救援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安监、卫生、公安分局等部门、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接到重
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报告后,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
现场,并迅速组织调动现场附近的船只、设施、救援器材采取有效的救
援措施救人;
3、对被救伤员实施就地、就近紧急救护,尽一切可能挽救生命;
冬季应做好防冻保暖工作,对受伤人员应急处理后,迅速转移到取暖处;
4、在事故救援工作中,对不服从命令、不听指挥、擅离职守的部
门和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予以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
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针对辖区内水域、渡口可能发生的重大特大水上交通
事故和险情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
情况随机进行应急处置;
2、各救援成员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
教育工作,增强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制
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3、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水上安全处置预案通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10月28日印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