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快速应对职工群体性事件预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陆丰市工会快速应对职工群体性事件预案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及时妥善处置职工群体性事件,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各级工会组织应对职工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及处置。
职工群体性事件,是指十人以上的职工因劳动纠纷或其他原因,而引发的群体上访、越级上访、集体停工、怠工、堵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等突发性事件。
二、总体指导方针
各级工会组织要根据“党政主导、多方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应对’’的指导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配合党政部门,快速应对和处置职工群体性事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市总工会成立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市总工会有关部室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工会应对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工作。
2、协调各镇(场、区)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开展维稳工作。
3、组织研究解决群体性事件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重大处置方案和措施。
(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总工会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维稳办),维稳办设在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维稳办工作职责:
1、按照市总工会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协调指导全市职工队伍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协调指导各镇(场、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对不稳定因素或群体性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
3、对群体性事件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参与调查、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协调处置、跟踪并督促妥善处置。承担全市职工队伍集体上访、停工、怠工等群体性事件的统计和综合分析报告;
4、承担市总工会领导和上级领导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维稳工作。
四、预警机制
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风险进行全面、真实、客观评估和预测,加大情报信息的分析力度和深度。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各级地方工会应当主动争取同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工会的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将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按有关规定上报。
五、分级处置(一)群体性事件的分级。
根据群体性事件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由高到低划分为三个等级:
1、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一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1)一次参与人数达500人以上;
(2)在市级国家机关等地区聚集、堵塞交通、一次参与人数300人以上;
(3)已演变为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或导致同行业的连锁反应;
(4)出现全市范围或跨市或跨行业的连锁反应;(5.)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
(6)视情况需要作为一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群体性事件(二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群体性事件:(1)一次参与人数50人至300人之间;
(2)在市、县级国家机关等地区及其它重要场所聚集、堵塞交通、聚集人数在50人至300人之间;(3)已出现跨县区域的连锁反应;(4)造成人员伤亡的;
(5)危害较严重,事态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6)视情况需要作为二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群体性事件(三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群体性事件:(1)一次参与人数在10人至50人之间;
(2)在县、镇重要场所、重点地区聚集,堵塞交通,人 数在50人以下:
(3)造成人员受伤,但没有造成死亡的;(4)视情况需要作为三级对待的事件。(二)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市总工会在本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先期处置,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汕尾市总工会。市总工会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迅速启动预案,同时把情况上报市维稳办。
2、二级响应
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发生地的镇(场、区)总工会要在本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先期处置,同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市总工会。市总工会接到有关信息后迅速核实情况,视情况启动预案,协助并指导镇(场、区)总工会指挥处置工作,同时把处置情况上报市维稳办和汕尾市总工会。
3、三级响应
较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发生地镇总工会要在本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迅速介入处置,同时要将处置情况报市总工会。
六、信息报告制度
各级工会要健全信息报送系统,建立快速、高效、灵敏 的应急信息网络,发现可能诱发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应 及时向上级工会反映情况。严格执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规 定,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一)信息收集。
市总工会和乡镇工会在企业设置信息联络员,承担劳资关系信息监测与报告的责任。指定专人专项负责与信息联络员之间的沟通,及早发现、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二)报告的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起因、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基本情况;
2、已做的工作、采取的应急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预测;
3、造成的社会影响;
4、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三)报告的形式。
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紧急程度,采用电话报告、传真报告、文字报告等报告形式。(四)报告的时限。
1、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一级),市总工会在接报后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市维稳办和汕尾市总工会。
2、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二级),市总工会在接报后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市维稳办和汕尾市总工会。
3、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三级),乡镇总工会要在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及时上报汕尾市总工会。
4、对正在处理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二级)情况,事件发生地工会组织应随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七、处置措施(一)工作原则。
对已经发生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各级工会应坚持“全程介入、积极作为”的原则,切实履行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职责,深入企业,掌握情况,妥善处理,促成事件圆满解决。
(二)具体措施。
1、快速介入
职工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各级工会应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快速介入,迅速了解事发原因,表明工会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立场,动员组织职工先行恢复生产,减少企业生产经营损失。同时,组织工会援助律师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对堵塞交通、在重要场所聚集、围堵党政机关等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工会应立即通报公安部门,劝导职工返回企业,并将事件控制在企业厂区范围内,避免事态恶化。
对因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而弓l发的群体性事件,工会调查属实的,应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迅速联系劳动保障部门、司法部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对因其他因素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工会应引导职工合 理合法地表达诉求,做好协助或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协商谈 判的准备。
2、协商谈判
(1.)准备工作。工会应深入职工,了解职工需求,帮助职工理清合理合法的诉求,形成有针对性的谈判协商方案。
(2)协商谈判。工会应协助职工代表与企业开展协商谈判。没有职工代表的,工会应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协商谈判。每次协商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工会应坚持平等协商的原则,帮助职工积极争取合理要求。对职工提出的过高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要求,工会应耐心细致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努力促成双方均可以接受的处理方案。
(3)矛盾冷静期限。设置合理的谈判期限,期限内劳资双方不得采取激化矛盾的行为。工会具有代表职工申请延长谈判期限的权利。
妨碍工会处置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
3、善后工作
纠纷解决后,对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市总工会督促其尽快成立企业工会。对已经成立工会的企业,指导其健全工会组织、完善集体协商机制、改进企业管理制度。对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各级工会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