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希宝:青岛药店售奶粉 2次不合格即吊销经营许可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药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欣希宝:青岛药店售奶粉 2次不合格即吊销经营许可
为了规范儿童食品安全,近两年很多地方都已经陆续在药店设立婴幼儿奶粉销售点,山东青岛针对药店售奶粉不合格奶粉情况,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规范,凡是连续出现两次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药店,坚决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
山东青岛算是比较领先的实行药店售奶粉,从去年7月份就开始试运行药店销售奶粉。今年4月16号出台的《青岛市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药店售奶粉制度,规定必须符合6项条件的药店才可申请并获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专项许可。
《青岛市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六项规定包括①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②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被有关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③符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条件规定的区域和经营面积,不占用法定的药品经营区面积;④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⑤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够严格落实;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具有提供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专业指导能力。
婴幼儿配方乳粉虽在药店销售,但严禁占用药品经营区。《意见》提出了严格规范监管的措施,凡出现一次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暂停经营许可一年;连续出现两次的,坚决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同时,市食药局将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逐户进行复查和规范,严禁占用法定的药品经营区面积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
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经营单位,坚决依法注销或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参照药品“飞行检查”方式进行突击性抽检,增加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频次,并根据抽检结果严格依法查处。
从去年7月份至今青岛已经陆续有1297家药店取得了奶粉销售资格。虽说是已经取得奶粉销售资格,但仅有少量药店开始销售奶粉。《意见》中要求药店在销售奶粉时必须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在销售区域或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或专区提示牌,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规格可根据经营者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但均应采取 “绿底+白字(黑体)”式样。
对于出现问题怎么解决?给出的措施是药店先行赔付,一旦发现质量问题,销售药店实行先行赔偿制度,“假一赔十”。药店进货应建立完备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载品名、生产企业、商标、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检测报告、供货商信息等内容,并逐批逐次建立经营档案,保管备查。对发现的包装破损、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立即停止经营、登记造册,并依法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方式予以处置,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的处理措施。
不管怎样,保证食品安全,不仅仅是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儿童食品,需要大家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