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点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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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和莱西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新发展理念,转作风、强业务、谋创新,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公共服务,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开启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征程。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抓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

1.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协调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预算安排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积极向青岛市申领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资金、市级创业带动就业资金及市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推动26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

2.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观摩学习苏州、烟台等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运营经验,力争年内建设1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导、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企业入驻产业园,发挥产业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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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助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壮大。

(二)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3.优化促进就业服务。加强就业预警监测,落实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岗位信息发布,利用各类载体及时发布岗位信息,方便市民选岗就业。加强岗位供需对接,开展好促进就业“春风行动”和“岗位政策双下乡”等系列活动,做好与两当县扶贫劳务对接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和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完成对口扶贫地区就业援助。加强就业创业网上服务,扩大网上经办事项数量,推动广大市民足不出户办理就业创业业务。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4.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主动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

5.提升流动人员档案信息服务。按照青岛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建立集业务经办、公共服务、信息监控、数据分析为一体的档案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就业、社保、人才库等相关系统信息的互联共享和流动人员信息的动态更新,提高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信息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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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实施“大众创业”工程

6.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制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实施细则,创建2处镇街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争取建设认定1处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提升我市创业环境档次,吸纳更多的创业者入驻。

7.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加强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者的扶持,根据其创业实体带动就业情况,给予最长3年的全额贴息。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根据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数、经营状况、还贷能力、项目评估等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贷款贴息,解决创业者创业初期资金瓶颈问题。年内实现政策性扶持创业700人。

8.营造创业创新氛围。联合市妇联、团市委等单位组织开展“创业之星”推荐评选活动,宣传优秀创业者创业创新典型事迹,鼓舞和激发广大创业者的创业热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9.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发挥培训资金激励作用,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按照市场需求开展培训,不断加强对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大学生和企业新录用人员等群体的培训。全面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扎实推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先垫后补”工作,探索实施“互联网+创业培训”新模式,推动政策性培训人数不断增长。深入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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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逐步探索构建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相适应的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满足劳动者的培训需求。

10.提高职业技能鉴定水平。配备并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软硬件设备设施,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机考和实作PAD打分系统应用,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场地设置标准、考评工作流程规范实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11.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抓住青岛市举办第十五届职业技能大赛契机,联合市妇联等部门开展我市家庭服务行业专业技能竞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整体技能再上新水平。

(五)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12.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认真落实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活动,指导各镇、街道、社区及时摸清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和就业需求,组织成立帮扶对子,及时提供政策宣传服务、信息对接服务、用工招聘服务和技能培训服务,不断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年内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00人。

13.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以离校未就业实名制数据库为依托,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推荐、见习培训和职业能力培训等有针对性的服务,做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服务不断线,确保离校未就业高— 4 —

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2%。

14.促进贫困人员就业。针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员,引导镇街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开发适合本地贫困人员的扶贫项目,提供“送岗入户”就业服务,力争就业帮扶率达到100%。针对有创业意向的贫困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送进门”服务,提供创业项目2个以上。针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员,提供“短、平、快”等形式的培训帮扶,提高贫困人员的就业技能。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深化社保改革

15.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改革现行的以单个定点医疗机构为付费对象、以“总量控制付费+单病种付费”为主要支付方式的医保支付模式,实行以医共体为付费单位,以医共体服务范围内人头数乘以平均人头费用为包干付费额度,以包干费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为结算原则的医保支付方式,调动医疗机构控费积极性,落实分级诊疗的医改目标,改变居民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现状。

16.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青岛市规定,研究制订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个人保费退费政策及流程,确保合法、合规顺利退费。落实上级关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规定,做好参保人在不同险种之间和区域之间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确保不影响参保人社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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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社保政策

17.落实新增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按照“以点带面、因镇制宜、先易后难、逐镇推行”的推进思路,总结已推行镇街经验,争取镇街支持,用好考核导向,完善推行模板,强化控制手段,争取3月底在姜山镇推行新政策,完成各镇街全面推行任务。

18.落实护理保险政策。做好失能失智老人纳入长期医疗护理工作,按规定及时组织评估、结算待遇,确保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到护理保险待遇。加强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落实定点机构管理和考核办法,促使定点机构秉持“以人为中心”的理念,提供优质医疗护理服务。

19.落实补充医保政策。采取青岛和莱西财政负担一部分、医疗保险基金列支一部分的办法,筹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对特药特材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个人负担医疗费超5万元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比例支付,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

20.落实医保门诊政策。严把门诊大病资格准入关,利用一体化信息系统核实申报病种真实性,严格大病资格初、复审制度,提高门诊大病资格审核准入专业化水平。实行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白血病、器官移植等病种的即时办理。做好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主的门诊慢性病管理,对治疗高血压的五种基本药物实行医— 6 —

保全额报销。

21.完善社商合作制度。加强协议管理,与商保公司签订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协议,明确筹资标准、资金管理、资金拨付、奖惩办法,明晰社商合作的权、责、利。加强监督考核,参照青岛市社保局监督考核办法,实施针对商保公司涉及社商合作的经办服务、人员管理、权限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监督考核,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机制。

22.加强新老农保衔接。做好新老农保衔接后陆续到龄人员待遇重新核发工作,按月核对到龄人员信息,核定老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及时准确发放,做到平稳衔接。处理好同时参加老农保和职工保人员老农保待遇停发问题,借鉴兄弟区市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不因停发老农保待遇引发上访。

(三)加强扩面征缴

23.加强企业社保扩面征缴。以正常参保企业为重点,发挥参保缴费预警制度作用,确保现有参保人员持续稳定参保。以新建扩建企业为重点,加强沟通联系,提供开户和投保一对一服务,争取新增企业职工积极参保。以建筑业农民工、农村合作组织、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强参保宣传发动,引导这些群体踊跃参保,增加参保人群总量。

24.推进居民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将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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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纳入对镇街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范围,发挥好考核的导向、约束作用。实行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老政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年度集中征缴办法,采取加强政策宣传、召开会议部署、深入镇村发动等措施,引导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民及时参保缴费。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日常保费征缴工作,及时通知到龄人员办理一次性补缴,确保应参保人员应保尽保。

25.抓好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征缴。加强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宣传,采取电话、上门、下达书面文书催缴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多方筹措资金,及时足额缴费,以此稳定正常参保,抓好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保。

26.加强外资和民营企业欠费清理。实施欠费预警,按月编发欠费预警信息,提醒各方共同催缴欠费。实行依法促缴,采取下达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协调银行账户划转等办法,促使有能力补缴的企业尽可能补缴欠费。严格强制征缴,采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查封、拍卖企业资产等办法,实现社会保险费应缴尽缴。

(四)提高保障水平

27.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按照青岛市统一部署,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1-4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积极测算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让失地农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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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提高居民医保待遇。调高二档缴费居民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门诊大病报销比例、大病医保超限报销比例、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额、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报销比例等待遇水平。提高2018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将成年居民一档筹资标准由930元提高到1080元,成年居民二档及少年儿童筹资标准由655元提高到870元。

29.落实贫困人口扶贫待遇。申请市政府安排居民医疗保险精准扶贫资金,按照成年居民370元、少年儿童260元标准予以代缴,落实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的政策。协调市财政预算安排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资金,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按照100元/人·年的标准,予以2018年度缴费补贴,并按照规定处理好相关账目。

(五)加强基金监管

30.用好两个平台。启用青岛市基金运行监控指挥平台,实施对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等环节的监管。用好“金保工程”基金监控平台,开展业务数据提取、疑点问题分析筛查等常规监管业务,确保监管到位。

31.加强三个监管。加强养老保险支付监管,用好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领取养老金生存信息比对制度,推广“智慧人社”APP认证方式,组织好多领、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核查、追缴,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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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保险支付安全。加强医疗保险支付监管,创新“集中检查+日常巡查+举报专查+病历抽审”检查手段,建立“专家管理+协议管理”管理模式,提高医保监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工伤职工住院监管,建立医院、人社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微信群,实时传送工伤职工住院照片等情况,避免出现违规住院套取工伤保险基金问题。

32.抓好两个管理。抓好社保基金账户管理,严格执行基金账户管理制度和定期对账制度,按月与财政部门进行基金收支和结余数据核对。抓好社保基金存储管理,按规定储存社保基金账户存款,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六)优化经办模式

33.落实“互联网+社保”行动计划。按照青岛统一部署,推行“互联网+社保”行动计划,扩充网上经办业务范围,推进社会保险业务网上深度办理,对于能即时办结的业务,全程实现网办,非即时办结的业务,实现网上受理,提升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化水平。

34.实行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就近审批。居民医保参保人转诊到青岛市外住院的,由原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联网审批,改为利用系统内网、腾讯通、微信等系统及软件,就近在乡镇卫生院办理,为参保人提供便捷。做好异地就医资金上解结算,及时上解医保基金,通过青岛市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结算异地就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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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优化城乡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服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要求,围绕解决参加多种保险的参保人办理退休时转移接续养老保险涉及多个服务窗口问题,创新转移接续服务模式,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审核,由原来参保人跑窗口,转变为受理后数据跑,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推动人才工作改革创新

(一)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36.制定引才政策。开展莱西市人才引育政策工作调研,制定出台《莱西市引智引才工作站暂行办法》,不断补齐政策短板,提供引智引才工作的政策依据和方法遵循。

37.实施“223”引才计划。组织赴北京、上海、济南等重点高校和我市产业人才需求契合度高的技能院校,开展人才政策推介、校园招聘、产学研合作等招才引智活动,力争年内引进博士、正高职称人才20人,引进硕士、副高职称或高技能人才200人,引进本专科、专业技术人才人才3000人。

38.开展高端人才引进活动。借力社会力量开展引才活动,重点发挥青岛中科创新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丛林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社会机构参与人才引进活动的作用,力争年内引进2-3名“千人计划”、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推动“产业集聚人才”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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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产业”互促发展。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39.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梳理完善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开展好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做好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实现职称评审公开、公平、公正。

40.完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政策。制定并发布文件,调整全市事业单位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合格的人员岗位竞聘时间,将每年8月份组织竞聘,改为每年2月份和8月份分别组织相应空缺岗位的竞聘,维护专业技术人员权益。

41.推荐申报青岛市专家工作站。联合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开展专项调研,甄别符合申报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的单位,按规定进行推荐申报,年内申报不少于8家。

42.创新初中级职称证书管理模式。开发初中级职称证书管理系统,运用开发的系统,对初中级职称证书信息、证书打印等实行信息化管理,杜绝仿冒手写证书、已发证书记录不详细等问题。

(三)提升人才公共服务水平

43.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组织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办理“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不断增强高层次人才在出入境、体育休闲、就医保健等方面的便利性。组织开展镇街、企业人才联— 12 —

络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才工作水平。

44.开展外专服务年活动。组织开展涉及外籍专家和海归人才的专项调研,摸清全市外专底数和相关情况,建立外专人才目录和外专联系制度,开展“莱西市友谊奖”评选表彰工作,不断提升外专人才的归宿感和荣誉感,发挥外籍专家和海归人才技术领先、思路超前、以才引才的优势作用。

四、强化人事管理(一)加强干部管理

45.严格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严格执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政策,重点抓好事业单位人员面试组织,抓住面试重点环节,完善面试管理办法,确保招考公开、公平、公正。

46.加强干部基础信息管理。梳理、完善人社局管理范围内的干部信息,建立完善人员信息小库、干部任免表库和全国版人员信息库3个数据库,确保信息录入准确、更新及时,促进提升干部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47.加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教育培训。重点抓好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理想信念、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新录用人员履职能力。加强市直单位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网络学习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学分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规定,确保网络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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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48.开展争先创优系列活动。根据青岛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好国家、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青岛市“为民服务示范岗”、“职业道德建设标兵(模范)”创建活动,促进提高公务员队伍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强化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49.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依托“莱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系统”,指导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按季度进行考核情况督导,真正考出工作人员实际工作情况。

50.严抓干部调配任免。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切实做好中层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任免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推荐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中层干部备案管理工作,实施中层干部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管理。

51.实施公务员管理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完成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任务,探索开展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推动人事改革走向深入。

(二)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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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抓好收入分配改革任务落实。根据上级部署,推动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认真执行公务员奖金制度,配套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机制。按要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配套工资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试点配套工资制度和人民警察待遇调整政策,确保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53.完善财政补贴、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备案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好对相关差额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的工资总量核定工作。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各单位经费补助,指导各主管部门做好所属单位年度财务状况审核,定期检查各单位工资发放备案专门账户流转情况。健全工资发放备案制度,将各单位所有工资收入发放均纳入工资发放专门账户中流转,各单位账户实际发放额度严格控制在工资总量之内。

54.探索实行系统核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办法。利用“莱西市人力资源E网平台”,研发退休人员待遇核发程序,实现“一体化系统”和“莱西市人力资源E网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减少单位负担和人工计算,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新制度平稳入轨顺利运行。

(三)稳妥做好军转工作

55.维护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加强调查摸底,采取开展走访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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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落实“五包”制度、重点人员回访等措施,掌握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状况,摸清信访隐患。加强教育稳控,采取教育沟通、信访处理、等方式,确保企业军转干部在全国两会、青岛上合组织峰会、“八一”节和国庆节等各重要时期保持稳定。

56.落实2018年度军转干部安置计划。拟定我市《关于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按规定对计划安置到我市军转干部和随调家属档案进行审核,及时组织军转干部参加安置考试和公开选岗,确保完成安置任务。

57.加强异省(地)居住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和服务。探索通过军转干部一体化系统指导居住在异省(地)的军转干部进行网上年审登记,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及时准确掌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现状,切实为军转干部提供方便。加大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对有就业创业意向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加强指导和培训,引导和促进更多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

58.完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救助机制。建立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动态增长机制,及时调整2018年度我市企业军转干部工资和养老金补助标准,按季度为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确保企军干部待遇落实。定期组织针对全体市属和部分困难双管单位企军干部的走访慰问,摸清困难企军干部的家庭情况,开展困难救助,提高解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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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59.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督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适度、合理地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60.提升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服务活动,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劳动合同法》。加强用工指导,督促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2018年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99%,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

61.稳步推进“两个备案”。加强对工资指导线备案和劳动工资备案政策的宣传,针对小微企业、新增企业和疑问较多的企业开展业务指导,提高“两个备案”政策企业知晓度。将企业工资指导线备案率列入对镇街考核意见,建立劳动工资备案和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挂钩机制,压实镇街和企业备案工作责任,提高备案成效。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62.实行劳动保障监察柔性执法。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健康查体”,引导用人单位主动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预防劳动纠纷。坚持将调解贯穿执法全过程,采取告知违法后果、说服教育整改等措施,促进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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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加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落实《青岛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社会诚信情况调查,按照程序和要求确定用人单位诚信等级,实行分级监管、动态调整,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维护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64.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水平。加强对专、兼职监察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察员在政策宣传、纠纷排查和调解处理等方面的能力。扩大劳动保障监察覆盖面,定期采集劳动监察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劳动用工信息,实时进行动态更新,确保入网数据准确、可靠。年内用人单位用工信息适时采集率达到98%以上。

65.加大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书面审查工作力度。科学制定、实施日常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每一位专职监察员巡查用人单位数不少于50户。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情况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情况等专项检查行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创新书面审查工作方式,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查模式,确保通过审查的单位达到980户以上。

66.完善劳动监察案件处理机制。建立实施网上办案模式,通过网络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力争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网上录入率— 18 —

80%以上。建立实施案件办理协调分析会制度,每周召开案件办理协调分析会,对普通案件做到30天结案,对疑难案件由执法人员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案件快速查处,力争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实施监督回访制度,对已办结案件未反馈执法测评表的,电话回访率不低于80%,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

67.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认真落实《莱西市企业欠薪欠费逃逸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年度内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建立完善信息收集制度,主动收集用人单位欠薪欠费方面的线索和情况,及时处置好企业经营者欠薪、欠费逃逸、职工罢工等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蔓延,确保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三)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

68.创新“互联网+仲裁服务”模式。遴选优秀的律师组建服务团队,依托互联网实行24小时无障碍、无间断律师线上法律咨询。建立莱西市仲裁法律服务平台公众号,设置律师在线咨询、以案说法、法律援助等模块,依托公众号提供服务。

69.推行要素式办案改革。针对每一个争议仲裁案件,坚持先行归纳案件主要事实涉及的基本要素,再组织填写案件要素调查表,通过要素归集和调查,帮助庭审人员在庭前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庭审快速查明案件事实,促进提高庭审效率和结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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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加大终局裁决力度。建立完善终局裁决办案制度,加强与市人民法院的对接,在部分案件中实施“一案双分号”,对争议不大的终局裁决事项先行裁决。建立仲裁员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促进合法化、规范化办案,提高终局裁决率。年度仲裁案件终局裁决结案率达到35%以上。

71.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市级调委会、镇街调委会和企业调委会三层工作网络和按区域划分的专业性调解组织层级网络,配齐配强镇街和企业调解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督导考核,不断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成效。

(四)强化信访维权服务

72.提升信访案件办理服务水平。实行信访案件分类办理制度,严格登记备案,加强时限提醒和催促办理,确保信访案件按时办结,办理情况及时回复、上报。建立信访案件办理满意度评价制度,坚持对每一起信访案件实行办结后回访,征求信访人案件处理情况满意度评价。全年初信初访案件结服率达到60%以上。

73.建立工伤结案“回访”制度。定期对已认定工伤的职工进行回访,及时提供伤残鉴定、康复治疗等方面的政策解答服务,不断提高工伤职工满意度,预防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

六、加强基础工作和自身建设

(一)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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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推进行政职能转变。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时完成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录入等上级交办的任务,确保公共服务网上经办工作顺利推进。及时认领商事主体信息,优化办理许可告知服务,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办理许可,确保监督到位。指导镇街加强社区平台建设,在已经正常运行的社区平台上推行综合柜员制,确保做到人员、网络、服务三到位。

7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准确,执法过程全记录。严格抓好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平台使用频率,依托平台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对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过度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督促行政执法单位、科室,高标准整理行政执法案卷,争创青岛市优秀案卷。

76.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开展好普法月、宪法日宣传、“六进”普法等系列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度。抓好法治建设调研课题、执法案例、普法信息采写、宣传工作,树立好依法行政形象。

(二)加强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

77.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年度重点工作,研究确定全局年度调研计划,逐项明确调研时间、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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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调研责任,抓好调度督导,确保按时完成调研任务,形成调研成果,推动部门工作深入开展。

78.不断加强信息宣传。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局属单位科室考核、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人员奖惩范围,激励干部职工积极采写上报信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月通报制度,每月进行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确保信息宣传工作持续发力,保持信息宣传考核靠前位次。

(三)做好政务管理工作

79.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全局统一编印的规章制度,补充、完善新的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作风的良好机制。再造工作流程,用好并不断修正已经形成的流程,根据需要制作新的流程,力争各项工作均有明确的流程遵循。防控岗位风险,严格按照已经制定的风险防控措施防控岗位风险,不断查找、梳理和防控新的风险,以此促进工作、防止腐败、保护干部。加强内部控制,重点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五个方面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保经办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80.加强政务督查督办。将上级决策部署、决议决定和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局党委会议决定事项等列入调度督查范围,实行按计划立项督查和临时性工作督查相结合办法,争取做到督查事项及时转办、定期催办、限时办结、按时反馈,实现督办事项快接、快转、— 22 —

快办、快查、快落实。

8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性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审查备案两到位,严禁公开涉密信息。按周更新人社局网页,主页模块周更新不少于4条,确保在国家、省、青岛、莱西四级网站普查中不出现问题。及时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确保15日内办结。按季度统计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抓好党建工作

82.严抓党建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三单一表”制度,局党委及党委书记、局属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分别制定年度抓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一览表,定期进行对照检查,确保按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完成列举的任务、履行确定的责任。

83.实施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提升工程。加强对党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完善党建工作常规常抓工作机制,严格实施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和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不断提升各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力争将局属8个党支部全部建成过硬党支部。

84.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情况的督查、指导,建立完善档案留存上报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开展。

85.加强“灯塔-党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用。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灯塔党建信息报送、十九大精神竞赛答题等工作,— 23 —

确保及时完成各级组织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

86.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规定动作,创新开展自选动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相关经验在莱西党政信息阵地发表和推广。

87.严格发展党员。研究制定2018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指导相关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规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培养和发展党员,确保党委、支部两级该开的会议一次不少,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和写实一丝不苟。

88.抓好党费收缴。严格执行 “两账一簿一据一账户”制度(党费现金日记账、收支明细账、党费收缴登记簿、党费收据、党费收缴专用账户),做到规范收缴党费,专户存储党费。及时、集中将收缴的党费汇款给市委组织部,确保党费应收尽收。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89.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落实的通知》,组织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分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清单,定期督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90.加强干部教育监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建立— 24 —

完善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和“一案双查”制度,组织干部职工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实施针对工作人员的奖惩办法,提升教育管理成效。

91.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纠正“四风”情况自查。定期对部门内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推动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行动少落实差”、“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等突出问题。

92.加强部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监管。严格抓好对财经纪律和规范预算编制执行情况、预算经费及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的自查、迎检和整改工作,确保将青岛和莱西两级财政部门要求落到实处。定期开展部门经费内审检查,及时查找和解决本部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控制使用、财务制度执行和经费支出事前备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控和压缩行政事业运行成本。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93.打造特色办公文化。张贴悬挂刊板,在机关办公楼各楼层公共区域空白墙壁上,张贴或悬挂有关管理制度或者名人名言(字画),努力打造舒适、美观的办公环境。加强卫生管理,制定实施卫生督查通报制度,推动建立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电子屏幕,利用局机关一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政格言以及月份重点工作,营造廉政氛围,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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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开展“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明服务用语和服务行为规范,加强文明服务宣传,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服务学习研讨,作出文明服务承诺,推动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95.做好文明单位复核和申报工作。组织好人社局省级文明单位以及局属单位各级别文明单位复核,按规定上报复核报告,完善复核档案,确保复核过关。组织好局属各单位文明单位升级申报,树立争创文明单位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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