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9关于对吉林省辽源市第四期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重新考核认定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吉林辽源教育局”。
关于对吉林省辽源市第四期中小学市级骨
干教师重新考核认定的通知
各县(区)、局直学校:
根据省、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市2006年认定的第四期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五年任期已满,经研究决定对该批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进行重新考核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考核认定对象
2006年第四期认定的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详见:《辽源市教育局关于第四期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认定的通知》名单(辽教发〔2006〕26号)
二、重新考核认定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工作表现优秀;
2﹒在本区域内或本校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任期内考核合格者。
下列情况之一不在重新考核认定之列:
1﹒已被评选为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的。(此种情况想延续市级骨干教师证书者可一并申请办理)
2﹒在市级骨干教师任期内不参与年度考核者。
3﹒已经调离教育战线的。
三、考核、认定办法
1﹒由骨干教师任职学校和县教师进修学校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把关。考核内容侧重骨干教师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骨干教师作用发挥等方面,要客观、真实反映骨干教师的工作实绩,不弄
虚作假;局直学校要成立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本校需要参加重新认定的骨干教师进行严格、认真的考核。
2﹒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局直学校考核后上报市教师培训部进行考核,经市教育局研究通过后再重新认定并颁发辽源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
3、原有“辽源市第四期骨干教师证书”(有效期2006年9月—2011年9月)作废。
四、申报程序
1﹒符合重新考核认定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
2﹒所在校、县进行初审,报市进行复审,最后经市教育局终审,方可确定重新考核认定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名单,颁发证书。
五、上报材料要求
以县区、局直以校为单位上报材料。上报纸质材料一律用电脑打印加盖公章,同时上报电子文本。“一览表”用Excel文档;“考核表”用Word文档。上报材料有:
1﹒《辽源市第四期中小学骨干教师重新考核认定人选一览表》(附件1);
2﹒《辽源市第四期中小学骨干教师重新考核认定表》(附件2); 以上表格均可在辽源继续教育网(http://sxb.lysyedu.cn)上下载。请各县(区)和局直学校按照通知要求于2012年4月12日前将申报教师的相关材料报送辽源市教师培训部。
六、工作要求
1﹒希望各县区、基层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骨干教师重新考核认定工作,骨干教师的动态管理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骨干教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2﹒骨干教师任职学校要加强对骨干教师日常管理,为骨干教师创造学习锻炼机会,使其发挥带头辐射作用。
3﹒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重新考核认定是骨干教师队伍动态管理的有效形式,也是提高骨干教师素质,促进专业发展,更好发挥带动、辐射、引领作用有效途径。因此,在推荐选拔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位教师都受到教育,激发广大教师奋发向上的热情,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
联系人: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教师培训部
办公室电话:0437——3380164,3380165,邮箱:ly3380165@163.com。
附件1:《辽源市第四期中小学骨干教师重新考核认定人选一览表》
附件2:《辽源市第四期中小学骨干教师重新考核认定表》
附件3:辽源市第四期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人员名单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