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执行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作人员差旅费规定”。
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执行标准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基本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操作方便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制定标准如下:
一、出差人员的宿费、伙食补助、途中补助、市内交通实行按级别限额包千办法,包干天数以火车票(飞机票)往返月期为准。
二、出差人员的出差包干经费可采取预借的方式,出差返回学院后需持火车票(或飞机票)作为出差的凭证和计算包干天数的依据。结算时对宿费、交通费等票据不再作为财务的报销凭据。
三、因参加会议出差,并由会议单位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的,仍执行包干办法。如果住宿标准高于包干标准,多支部分给予补齐;如果住宿标准低于包干标准,结余部分归己。
四、经批准到外地参加各种短期训练班学习,伙食补助每人每天5元。参加外地党校、干校进修一年以上的,伙食补助每人每天2.4元;参加市内党校进修学习的,吃住在院校的每人每天补助1.2元。
五、经院长同意乘坐飞机出差者,改乘坐长途汽车的,以车票为准实报实销,不在包干经费之列;乘坐出租车的,费用自理。
六、各系领导及负责人,可比照行政级别核定包干经费。院长出差,采取实报实销办法,不执行经费包干办法。
七、招生期间的工作人员出差,按招生经费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