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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府办发[2012]
号
关于印发澄塘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镇政府有关部门:
《澄塘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澄塘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12]4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办发[2012]14号)和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等高危行业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的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以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
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煤矿(国地资源管理所牵头、安监站配合)
⑴被兼并重组煤矿需变更相关证照而未按规定变更擅自组织生产的;
⑵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甚至不技改只生产的;
⑶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 ⑷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
⑸水害威胁严重、煤层易自燃发火矿井防治措施不落实,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
⑹“批小建大”、“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的; ⑺矿井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
2、非煤矿山(国地资源管理所牵头、安监站配合)⑴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⑵非法转让采矿权、探矿权的;
⑶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 ⑷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
⑸采掘施工单位未向当地政府部门登记注册或未向作业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
⑹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的。
3、道路交通(派出所牵头、武装部配合)
⑴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⑵非客车违法载人的;
⑶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⑷非法改装车辆上路的4、建筑施工(村镇建设文化站负责实施)⑴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的;
⑵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⑶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消防(联动中心牵头,居委会、派出所配合督导)⑴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有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⑵生产、储存、经营其它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有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⑶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消防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⑷建筑物内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6危险化学品(农技站牵头、安监站配合)
⑴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己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⑵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 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7、烟花爆竹(派出所牵头、工商、安监配合)
⑴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 ⑵违规运输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8、民用爆炸物品(派出所牵头,民爆站、企业办配合)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四、方法步骤
从2012年5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有非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上旬—7月中旬)各牵头部门联系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7月下旬)
各有关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针对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汇总,并将情况于8月底前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为切实加强“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领导小组。由镇长、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黄佳锋兼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冷定华兼任副组长,黄胜华、陶铁如、唐亮、黄维凯、刘启俊、李雄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监站,由安监站站长刘启俊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俊任副主任,全体安监人员为组成人员。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正职负责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有关方面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强化“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对打击不力、非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
(四)、切实做好统筹兼顾。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项目的审查审核,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主题词: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 通知 抄 报:县安委会 澄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