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_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为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8:46:2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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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勤工俭学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勤工助学工作,规范勤工俭学人员职责,为广大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勤工助学机会,促进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学院相关规定与指示,并结合目前学院勤工助学的具体情况,特拟此通知对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做如下几点规范,希望学院各勤工俭学人员遵照执行。

1、遵守劳动纪律,勤勉踏实,态度端正,认真工作。

2、服从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勤工助学部的统一安排,服从检查人员的工作考核。

3、在正常换岗期间以外,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辞职;有特殊情况,需至少提前2天向学院勤工助学部申请下岗。

4、正确、合理使用卫生工具,并妥善保管,充分发挥各类卫生工具的使用价值。

5、按时出勤,不得迟到,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勤,并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6、遇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勤工俭学人员需服从学院勤工助学部的工作调度。

7、在工作中有拾到物品,请交至检查人员或自行交至学院勤工助学部办公室,不得占为己有,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8、无故缺勤两次以上(含两次)由勤工助学部工作人员责令辞退,并酌情扣除相应工资;检查不合格两次以上(含两次)由勤工助学部工作人员责令改正,并酌情扣除相应工资;检查不合格三次以上(含三次)由勤工助学部工作人员责令辞退,并酌情扣除相应工资。

9、申请勤工助学的同学需经过学院勤工助学部的考核与审查,严禁在职勤工俭学人员中途私自换人或在换岗时冒名顶替等此类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追究当事双方责任,立即取消勤工助学的资格,记入勤工助学黑名单,不发《勤工俭学证明》,酌情扣除相应工资,以及其他相关处分。

10、未尽事宜将由学院勤工助学部工作人员传达通知;具体工作事项请参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勤工助学卫生清洁工作管理细则(试行)》实行。

请学院各勤工人员相互传达、学习,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配合学院勤工助学部的工作,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我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共同为学院广大师生提供一个优质、良好的学习环境与工作空间。

备注:学院勤工助学部办公室设第一教学楼1102室。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会勤工助学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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