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国土文明创建活动措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市国土局文明创建纪实”。
荆土资发„2011‟27号
荆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奋进国土”文明
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省、市文明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创建文明机关建设”活动的精神,切实提高全系统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升国土资源部门整体形象,更好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市局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奋进国土”文明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为统领,以“奋进国土”为主题,以树立文明新风、创建文明行业为
载体,以全面提高国土资源队伍素质和行业整体工作水平为目标,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已任;坚持文明创建与推进廉政建设,加强党性修养相结合;与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与推进“一创四带,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开展“五个好”、“五带头”活动相结合;与开展“三满意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强化业务建设,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相结合;与优化经济环境,提升服务档次相结合,将文明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常抓不懈,全面部署落实,并取得实效,促进各项工作争一流,将全系统建成“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朝气蓬勃、服务优质、环境优美、人民满意”的文明行业。
二、工作目标
(一)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100%创建2011—2012年度荆州市级文明单位;国土资源所(分局)95%创建2011—2012年度县市区级文明单位。使全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率达95%以上。
(二)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争创2011—2012年度荆州市文明创建工作先进系统。
(三)荆州市国土资源局争创2011—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倡导文明办公,统一文明用语。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采取文明礼仪风采展示等形式,大力普及文明常识、礼仪知识,教育引导国土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形成文明行为习惯。各单位要统一制定一定数
量的提示性、警示性、激励性文明用语,公开上墙,并引导干部职工严格执行。
(二)明确创建主体,加强细胞建设。文明系统的创建,是由全系统每个单位、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构成的,只有每个创建细胞文明了,整个系统才能文明。各单位必须扎实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窗口、文明岗位、文明科室、文明楼栋、文明家庭和党团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岗创建活动,制定文明标准,实行检查评比流动挂牌制度。其中文明科室、文明岗位、文明家庭创建比例要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实行每季度检查,流动挂牌。
(三)宣传国土新风,弘扬先进典型。要着力挖掘宣传国土资源工作和生活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广大国土干部职工中兴起学习先进、争创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形成“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树立一批在理论业务学习、国土资源业务管理、服务经济大局、勤政廉政等方面的先进典型,采取先进事迹报告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四)形成竞争态势,提高服务质量。各单位要按照“八比八看”的要求(比服务环境,看谁的办公生活场所清洁卫生;比服务态度,看谁的服务周到;比服务质量,看谁的办事规范、便民、快捷、效率高;比奉献社会,看谁对经济建设贡献大、办实事多;比单位作风,看谁的作风好,无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比扶贫济困,看谁为群众送温暖多;比服务新农村,看谁为农民办好事多;比单位形象,看谁文明创建活动抓的好),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规范服务秩序,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国土干部队伍
素质和国土部门文明程度。此项工作,城区分局结合绩效考核,县市局结合年终工作责任目标检查一并进行评比。
(五)开展文体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各单位要利用五一、八
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庆期间,本着节俭而开展干部职工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要制定文体活动工作计划,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参与率和效果,以活跃干部职工生活,增强团结协作,提高各基层党组织在干部职工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开展竞赛活动,丰富创建内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的竞赛活动。如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活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演讲比赛、“建文明行业,创和谐国土”征文活动、国土知识竞赛、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等,既引导干部职工增长知识、锻炼能力、陶冶情操,又可充分展示国土资源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七)加强硬件建设,改善环境面貌。文明不文明,首先看环境。各单位要本着逐步投入、适当投入的原则,建设好市民学校、实物存列室、宣传栏、图书室、职工活动之家、党团员活动室等,切实抓好办公和宿舍区环境改善工作,逐步做到净化、绿化、美化、硬化、亮化,为干部职工营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八)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要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全员学习规划和计划,采取“集中上课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书本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开展教育学习培训。要坚持周五下午学习日制度,建立联合办学机制等,做到学习培训内容有重点、资金有保障、人员有考
核;做到全年有计划、每月有部署、单位有记录、人人有笔记、事后有检查,要通过教育学习培训,使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办事能力。
(九)加强制度建设,塑造文明形象。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制度,用制度去管理人和事,促进步调一致,依法行政,从根本上改变工作作风,使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塑造部门文明形象。
(十)服务中心工作,深化创建内涵。各单位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切实为“保增长、保红线”提供用地保障,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通过服务地方中心工作,进一步树立国土部门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从而深化创建内涵,为文明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十一)加强窗口建设,拓宽创建领域。各单位要把加强窗口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作为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要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要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减少办事环节,做到真诚服务、细微服务、高效服务、现场服务、廉洁服务。
(十二)强化业务建设,夯实创建基础。做好业务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的根本。唯有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国土资源管理任务,国土部门才能有为有位,才能为文明创建奠定基石。各单位要坚持创建工作与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相结合;与土地整治,促进发展相结合;与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相结合;与强化土地市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局下达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到
位,千方百计完成上级国土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从而增强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十三)培养先进群体,促进文明创建。市局在已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前提下,各单位要继续按照先进标准,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指导,今年要进一步抓好一批国土资源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达标计划,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促进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十四)完善创建资料,加强档案建设。各单位要按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的要求,建立领导班子建设卷、创建工作建设卷、业务工作绩效卷、思想道德风尚卷、科学文化建设卷、民主管理科学卷、内外环境和谐卷、公益活动积极卷、奖励荣誉卷九个方面的创建档案,做到随时收集、准确分类、规范整理、及时归档、专柜存放。
(十五)落实一票否决,优化创建环境。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三个一票否决,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党风廉政三个方面。严格遵守国土资源部“五条禁令”、“十条措施”和“廉政准则”的五十二个不准,做到单位工作、生活秩序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黄、赌、毒”,无计划外生育等,不断优化文明创建环境。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局赵丽华同志为组长、杨吉忠、陶平、刘学工、谢俊刚、杨卫东、孔卫红等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机关党委等科室负责
人为成员的荆州市国土资源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孝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8271560。各单位要相应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文明创建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要组建工作专班,选派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心的同志具体负责;将年度业务工作目标和创建工作目标一起量化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确保做到创建工作一级带一级,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窗口、每个岗位,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五、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是国土系统建设的一件大事,它涵盖了国土资源的各个领域。各单位要切实转变作风,坚持创建工作的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创建工作,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一)坚持创建申报制。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行申报制、届期制、升级制、汇报制、考核制、淘汰制、一票否决制。每两年为一届,届初由各创建单位向当地文明委自行申报(同时抄报荆州市局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末由当地文明委组织考核验收。被评为县市区文明单位两届以上的,可升级申报荆州市级文明单位。各创建单位要在9月底前将新一轮创建活动的材料报当地文明委建档备案(单位基本概况、新一轮创建规划、创建领导小组名单、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创建工作会议材料等资料),此后随创建活动的推进,随时报送资料,充实建档内容,以此作为确定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申报资格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创建报告制度。各创建单位每半年以书面形式报
告创建工作,遇有重要信息、重要情况随时报告,以便掌握实情,跟踪指导。
(三)坚持创建奖惩制度。对文明单位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被评为荆州市级文明单位的,除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外,由各单位参照《湖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一次性发给单位干部、职工人均一个月标准(基本)工资的奖金。对发生严重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按有关程序给予批评、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级直至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国土资源
文明创建
活动
通知
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1年8月26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