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管理:突出服务 强化监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加强乡镇财政管理”。
乡镇财政管理:突出服务 强化监督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关注“三农”问题,为解决“三农”问题,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一号文件,随着惠农强农政策不断出台,国家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入也不断增大,江西省及时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机构职能,切实加强乡镇财政机构建设,全力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推动了乡镇经济发展,改善了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井冈山市财政局在省财政厅的政策方针和专项业务指导下,对下辖乡镇财政中心所进行了一系列的试点调研和深化改革,井冈山市财政局龙市中心财政所在这一系列的试点调研和深化改革中形成了乡镇财政工作“以服务为中心,一手抓资金安全,一手抓资金效益,两手都要硬”的工作理念。但是,在近年来的乡镇涉农财政资金专项检查中,却发现部分乡镇财政所“服务”的中心地位被弱化、“两手”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软的地方。
以服务为中心,突出服务六特性
突出服务实效性,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为保证国家扶持农村农民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乡镇财政所要认真梳理各惠农项目和资金,理顺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积极主动从快从简地落实好各项政策,千方百计服务农村农民。同时加强与乡政府、国地税、国土、信用联社等部门沟通,强化惠农强农优惠政策协同效应,着力建设党的新农村事业。
突出服务便捷性,提高财政事项办理效率。优化办事流程,推广实施“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直通车服务”等制度,同时,加快乡镇财政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精心建好一个集信息采集、资金发放、政策咨询、补贴查询核对、纳税申报、资金拨付、财务核算和其他有关事项办理于一体的多功能服务大厅。
突出服务广泛性,开展财政政策宣传活动。围绕国家各项惠农强农政策,乡镇财政所要将政策宣传与农村农民紧密结合起来,除了各村宣传报公示,更应采取各村村民大会重点宣传,向农民宣传国家扶持农村农民发展的惠农强农政策,为农民了解财政惠农强农政策及办理流程提供直观明确的途径。同时,建立政策咨询1对1通道,确保政策宣传没有死角。
突出服务针对性,与信用联社密切合作。针对惠农强农补贴资金普遍涉及面广的特点,与信用联社统一制作了“惠农一卡通”农民政府补贴专用存折,通过惠农一卡通软件对农民政府补贴实施收集、整理、录入、审核、统计、造册、公示、核查等基础工作,并由信用联社根据核查后的惠农补贴数据将农民政府补贴一步发放至农民个人存折,实现涉农补贴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
突出服务综合性,净化乡镇财政法治环境。乡镇财政所要将服务与执法结合起来,形成综合服务,杜绝各单位挪用侵占强农惠农资金行为,加大对冒领他人惠农补贴资金行为以及盗用他人惠农补贴账户的审查力度,确保惠农强农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净化乡镇财政法治环境。
突出服务长效性,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确保“服务”这个中心取得实效、长效,市财政局积极响应市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号召,将优化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市财政系统活动开展的有力抓手,同时对基层乡镇财政所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行政效率、办公环境、接听咨询投诉电话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着力改善
乡镇财政所工作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镇财政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推动乡镇财政机关作风的转变和优化。
强化监督 确保资金安全和资金效益乡镇财政所管理的乡镇涉农财政资金是指中央、省、市、县安排的,用于支持乡镇农业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分为工程项目类资金和补贴补助类资金。乡镇涉农财政资金在投入和使用方面,都有着严格的监督与管理要求。
当前部分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资金信息公开的时间与资金到位的时间不同步,公开的内容不全面,群众误解多。如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乡镇涉农财政资金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资金下拨的环节多、程序多,政策落实到乡、到村、到群众则需要较长时间,因而在群众中产生了误解。又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资金的使用规划和计划、分配方案等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没有纳入信息公开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误解。
(二)乡镇涉农财政资金涉及的层级多,管理效率低。纵向层级,从中央到省、到市、到县、到乡镇、到村组、到农户,经过若干层级;横向层级,系统部门多,职能重叠,权力交叉,环节也不少。由于层级多、战线长、时间跨度大,导致了资金的管理效率低下。如家电下乡补贴的发放,发放的程序多,手续较为繁琐,其流程是:在农民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后,要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在家电下乡备案经销网点上录入基础资料,再到乡镇财政所接受初审。由乡镇财政所初审合格后,再上报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市财政局审核无误后,才能将家电补贴款划入农民直补卡上,前后需10天以上的时间。这样的操作流程,无疑影响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又如乡镇涉农财政资金项目缺乏统一管理调度,分配使用上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资金项目的安排随意性大,使一些乡镇攻关跑项目,难免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三)乡镇财政补贴资金分配体制欠公平欠合理。如乡镇涉农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政策中,一般都按分田分地的人口分配,而现实生活中,人口的变化是较大的,往往是以前分田人口多的,现在的人口少了,以前分田人口少的,现在却人口多,而国家的田地政策是长期不变的,因而同样是本地村民,有的可享受到多个人的优惠政策,而有的人却连公共财政的一丝一线“阳光”都享受不到。
(四)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监督法规建设滞后,问责难到位。由于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中存在诸多复杂问题,特别是由行政行为造成的问题。如决策失误,管理不到位等。要问责,说起来容易,落实起来难。又如资金匹配、前期费用等问题。导致基层乡镇政府财力紧张,基层“被迫”拆东墙补西墙保运行,这样的情况,定责容易吗?再如,对一些涉农财政资金的违纪违法的查处,可能影响到上级主管部门,由于担心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方面受到上级“制裁”,地方监督管理部门在问责时,不得不从宽、从轻处理。
对加强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公示力度,健全公开机制,消除群众误解。公开是保证一切工作“阳光操作”的必要前提。创新乡镇涉农财政资金公开方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这也是不断深化“服务”这个中心的重要体现。笔者认为,可在乡镇、村一级采取点题公开的形式,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
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推广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整的中央、省、市、县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平台。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实现从中央到乡、到村的自上而下的全节点公开,把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资金流程,分配过程和发放过程全面公开,把资金的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乡镇涉农财政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这样,就能有效规范主管部门的权利动作,降低其工作的随意性。建议减少资金下拨的环节、程序,缩短资金到位的时间,提高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资金的下拨与资金信息公开结合起来,减少政策落实到位的时间差,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对党对政府的误解。
(二)从源头治理,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建议各级政府科学合理决策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尽量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有效打压基层找关系、跑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多给乡镇在项目资金上的自主权。对于涉农财政项目资金的投放。建议减少和取消县乡政府的项目匹配资金,从而减轻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避免乡镇弄虚作假、东拉西扯、截留挪用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现象。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项目,建议通过统一部门审批,避免多部门、多渠道审批和管理,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三)创新分配体制,探索公平机制。针对当前人地矛盾突出现象,建议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惠农资金分配体制,争取让每个农民都享受到党的富民政策,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向每个村民。笔者认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群众意愿的情况下,采取按现有人口分配乡镇财政补助资金的办法是可行的。即经全体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政策的基础上,对乡镇分配到村的按田地分配的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采取以现有人口平均分配的办法。实行这种分配办法后,就可以让没有分到田地的现有人口也享受到党的惠农政策,让全体村民共同享受党的富民政策带来的好处,有效地解决按照田地人口分配中存在的人地矛盾问题。
(四)强化工作问责,促进监督效果。建议国家加强对基层财政资金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的问责办法,为执纪执法部门提供具体政策依据;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主管部门要严格兑现工作目标的责任考核,实现现有的奖惩制度,强化现有制度、纪律的约束力;各级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纪执法,敢于碰硬,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在做到以上的同时,各乡镇财政所还应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高效性为抓手,将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确保对涉农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全程监督。具体可以采取以下三项措施强化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管:
第一要狠抓源头。必须从项目立项入手,项目分配上做到必须、真实、可行;资金分配上做到科学、公正、规范、透明。要不断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的配套制度建设,采用建立项目库、资金数据库、专家评审、报账制等办法,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
第二要狠抓追踪问效,建立分配和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预算单位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争项目争资金上,忽视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行涉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从项目设立、分配、使用及其效果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并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并推行项目验收的一体化检查
制度,从而提高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
第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检查和处理力度,对涉农专项资金的检查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一查到底,对查出的问题和违纪违规行为,不仅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还要在区域内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建议开展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分配的延伸监管工作,对于涉及国家农业资金的非国有经济组织,只要存在乡镇涉农财政资金分配制约关系和涉农项目审批监督制约关系的,必须开展延伸监管。审计、财政部门要从乡镇涉农财政资金分配拨付的源头查起,逐级核查资金使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同时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政府的要求进行监管,也可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查证,填补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监管的“空白”。
综上所述,各级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完善跟踪督查制、检查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制三大制度,严把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关”、“备案关”、“拨付关”、“管理关”、“检查关”,强化监督职能,使乡镇涉农财政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最大最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