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监管办法,履行行业职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践行《监管办法》 履行行业职责----警企共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自省局、市支队2013年5月12日部署开展重点车辆源头监管信息备案工作一年来,我县道路运输企业在县交警大队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管理、落实措施、完善机制”的原则,依托“全省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实行“分色预警、分类管控”的“户籍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四个加强”,抓好“四个环节”,保障“五个跟进”,扎实推进重点车辆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实施《交通安全监管办法》一年来成效显著。
1、截止目前,道路运输企业与县交警大队互相配合。通过监管平台,核实录入重点车辆3030辆,驾驶员2662名。完成检查任务74次,教育10次,通报11次,实现了运输单位监管率100%,工作日登陆“平台”的登陆率100%;重点监管单位监管任务的完成率100%;剧毒化学品通行信息签收的反馈率100%。
2、县交警大队实行“民警监管卡片”制度,搭建了民警与车驾人员交流互动的平台。大队对全县所有货车、客车、接送学生车及驾驶人员,实行民警分包监管,每个民警监管20辆车及驾驶人。《民警监管卡片》,实现了民警与车驾人员随时联系,交流咨询车驾管业务知识、业务办理、法律法规等。同时,车辆年检、驾驶员审验时,车主及驾驶人都必须持有“民警监管卡片”,方可办理,严格落实民警与驾驶人双向责任制。
3、县交警大队加强与县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及道路运
输企业的协调联系,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向县安监、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及各道路运输企业通报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违法记分等情况,共同做好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二、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员在《监管办法》实施中的作用
1、全县12家道路运输企业全部按要求配置交通安全员,建立了信息管理档案,录入了交通安全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库,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了辖区交通运输、教育和安监部门。实现了与交管、企业、交通安全员四位一体对重点车辆驾驶人检查监管目标。
2、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员跟班、就近、便利优势,做好各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及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建立道路运输单位交通安全信息管理档案,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员管理措施,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员源头监管和协助交管部门和交通民警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畅通信息,相互交流,接受监督。
3、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员管理措施,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员源头监管和协助交管部门和交通民警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畅通信息,相互交流,接受监督。
4、加强对交通安全员的日常考核,完善管理台帐;建立信息平台,对交通安全员实行动态化管理,交通管理员做到熟悉本单位使用的车辆安全状况以及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如交通违法信息记录、交通安全出行记录、车辆保养状况等,特别是做好车辆进出站的安全检查,勿忘车前叮嘱,一丝不苟地严把道路交通安全源头关,坚决防止和制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上路行驶。交通安全员全力担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制度等
工作任务,教育员工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切实负责,加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据统计,交通安全员到任后,共组织单位驾驶员进行日常学习教育13次,受教人数达890人次;进行日常检查28次,查处交通安全隐患8处。
三、充分认识领会《交通安全监管办法》的深刻意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履行公安交管部门对属地道路运输单位和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措施,规范监管行为,督促辖区内的道路运输单位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大客车、面包车超速、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货运车辆野蛮驾驶行为违法为重点,加大路面上的检查力度,坚决不让一名禁驾的客运“黑名单”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道路运输企业积极配合,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狠抓落实。实现从事后追究到事前预防的转变。坚决剔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四、立足长远,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1、坚持预防为主,把抓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和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
2、注重阶段性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推动 “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的新机制的有效实施。
3、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进行查处。
4、加大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工作的力度,从治本入手,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使通车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5、抓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从车辆新购、维修、检测、报废等环节进行管控把关,凡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营运市场;对驾驶员要严格培训和考核,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严禁驾车上路。
6、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以宣传《安全监管办法》和2014道路客运安全年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