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9B_企业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8:11:0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9B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企业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国税函[2005]883号 【发布日期】2005-09-14 【生效日期】2005-09-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

(国税函[2005]8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下发之后,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在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的执行时间方面掌握不一。为规范执行政策,现明确如下:?

从国税发〔2003〕70号文下发之日起,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在上述文件下发之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不高于5%的比例自行确定的残值比例,不再进行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9Bword格式文档
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9B.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