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伴我成长泰兴市新街镇中心小学四中队主题中队活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小学中队主题活动方案”。
法律伴我成长
——泰兴市新街镇中心小学四(2)中队主题中队活动
设计辅导员:泰兴市新街镇中心小学 李春江
一、主要目的:
运用不同的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让学生从小树立法制观念,做
到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1、快板《争做合格小公民》
2、法律知识小将讲座
3、童谣《法制拍手歌》
4、法律知识问答
5、诗歌朗诵《法律,在我心中》
6、歌曲《小白杨》
7、在倡议书上签名宣誓表决心
三、活动过程:
(一)中队仪式
1、各小队汇报人数
2、全体立正 出旗 奏乐 敬礼 礼毕
3、唱队歌
主持人甲:春风春雨春满园,法制教育谱新篇,知法守法用好法,实现理想走向明天。
主持人乙:我们需要清新的空气,我们需要温暖的阳光,我们需要甘甜的雨露,我们需要健康地成长。主持人甲乙合:“学法、知法、守法——让我们健康成长”主题队会现在开始!主持人甲:社会公德状况是社会风貌的窗口,是一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水平的综合体现。
我们生活中的不文明现象仍举目可见:在公共场所旁若无人地高声谈笑,毫不顾及他人的存在;在大街上随地吐痰;不维护公共秩序;破坏公物;不尊老爱幼,遇到坏人坏事,围观起哄的多,见义勇为者少;公共场所乱贴广告,私搭乱建,阻碍交通;商贩营业场所脏乱差,不讲商业道德等等。
主持人乙:社会就像一部大机器,要使其实现良性运转,前提就是每一个部件乃至每一个螺丝钉都要处在良性的状态。瞧,我们的守法宣传队来了。
(二)快板《争做合格小公民》
小朋友们听我言,我把道德来宣传。基本道德有五条,每个公民要记牢。基本道德二十字,爱国守法讲品质,明礼诚信不能忘,勤俭自强有理想,团结友善懂礼貌,敬业奉献传捷报。道德素质要提高,从我做起赶帮超。有道德呀有文化,遇到坏人不要怕,敢于报告敢揭发,从小立志保国家。日常行为要规范,自觉遵守重实践。
孝顺父母解忧愁,热爱劳动“小帮手”。
勤奋学习有精神,勇于创新“小主人”。
乱涂乱画要禁止,爱护公物“小卫士”。诚实还得守法令,遵纪守法“小标兵”。
尊重他人讲友善,精诚合作“小伙伴”。“五小”行动要参加,争做合格小公民。
主持人甲:是啊,如果人人都争做好公民,那么,违法犯罪的就少了,因为毕竟法制社会要靠每一个人自觉遵守和维护,同样法制意识要靠每一个人从点滴事情培育。
主持人甲: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下面我们来听一个故事,看看这小偷是怎样成为大盗走上犯罪道路的?
(三)法律故事《贪小便宜的后果》、《雅各布的故事》
王小波,新街人,今年16岁,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爸妈的希望,但他从小就有一个贪小便宜的习惯,看见别的同学有比自己好的尺子,铅笔,橡皮就要拿来占为己有。老师向家长讲了这件事,但他父母不以为然,认为孩子现在还小,长大了会懂的。但崔小波随着年龄的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看见人家停放的自行车,电瓶车手就痒痒,非要去撬锁,把车子占为己有。有的车子被他卖掉,有的车子被他骑到别的地方丢弃了,所偷合计人民币6900元。
1、主持人甲:同学们,听了这一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吗?
2、主持人甲:我们还是来听听我们班的法律小博士的说法吧。
3、法律小博士:王小波的偷车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构成盗窃罪。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法院对崔小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律小博士:我还要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我们要用用自己的智慧与坏人作斗争,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难免会与人发生一些矛盾,产生一些积怨,当你因心情压抑急于发泄时,请多一点克制,少一点放纵,多一些理智,少一点冲动。
4、主持人甲:一个花季少年因为自己的贪婪与不守法而失去了宝贵的自由,这是多么可惜呀!小博士,你能不能再为我们的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法律小博士:好的,我就给同学们讲讲犯罪的自我预防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条第×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下面,我再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5、主持人乙:是呀,我们还应懂得,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关爱,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只要人人都学法、知法、守法,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法律伴我同行,我们时刻不忘。请欣赏《法制拍手歌》。
(四)童谣《法制拍手歌》
你拍一,我拍一,遵纪守法排第一; 你拍二,我拍二,团结同学人人爱; 你拍三,我拍三,尊敬师长受人敬; 你拍四,我拍四,认真读书是榜样; 你拍五,我拍五,勤俭节约要发扬; 你拍六,我拍六,赌博喝酒最可耻; 你拍七,我拍七,以强欺弱惹人恨; 你拍八,我拍八,行凶伤人使不得; 你拍九,我拍九,大家都来学法律; 你拍十,我拍十,知法懂法又守法。
主持人乙:作为肩负振兴祖国事业的新一代人,一定要珍惜时光,坚决抵制不良诱惑的侵袭,刻苦学习,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知识丰富,学有所长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学了许多法律方面的知识。接下来让我来考考大家。
(五)法律知识竞赛
A、选择题:
1、看到別人的东西自己很想要时 , 应该要如何处理 ?()
(1)把它带走(2)自行拿来玩(3)向主人借用
2、发现有人偷窃 , 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
(1)假装没看见(2)赶快跑开(3)向师长或警察报告
3、未成年人天天进网吧.()
(1)可以(2)不可以
4、有人偷窃 , 守在外面把风的人 , 有没有犯罪 ?()(1)没有(2)偷盜罪(3)有分赃就犯罪 , 没分赃不犯罪?
5、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责任。
(1)直接
(2)间接 B、判断题
1.没有经过別人的许可 , 随便取走別人的东西 , 就是偷盗行为。
()2.小学生偷取別人的东西 , 因为年龄小 , 情节轻,不构成犯罪,所以偷同学东西没关系。()3.老师抽屉里的贴纸很漂亮 , 我可以偷偷把他拿去送给自己的好朋友。()4.小华偷了一辆自行车给我, 他有违法行为 , 我没有.()5.王明身强力壮,经常强行向同班同学小芳借钱借物()C:问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何时起施行?(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2、什么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之辍学。)
4、《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招用有哪些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任何组织及个人非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5、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行为违法吗?(这种行为违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
6、发现有人跟踪怎么办?(上学和放学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遇意外时可以互相帮助。不要单独到荒凉、偏僻、灯光昏暗的地方。)
7、每年,因游泳发生意外死亡的事故不在少数,其中大多数是由于溺水后抢救不及时造成死亡。小伙伴溺水后应该怎样救护呢?
(1)要大声呼救成年人前来救人。因同学们力气小,即便是水性好,在水中救人也很困难。
(2)要救人,最好是携带救生圈、木板等漂浮物去救人。要注意,不要被落水的同学把你紧紧的抱住,否则会双双下沉。
(3)也可在岸边用长竹竿或绳子投向落水者,让他抓住,拉上岸,以协助其自救。(4)岸上抢救。让溺水者平躺,头偏向一侧,协助其将口、鼻内的泥沙和水吐出来。假如呼吸很微弱或已经呼吸停止,要马上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在胸部正中进行压挤,帮助心脏恢复跳动。经过2O~3O分钟的抢救,也许会醒过来,眨眨眼睛或出现微弱的喘气。
(5)情况严重的,应在救人开始就拨打“12O”急救电话,请医生来现场救护。不要一救上岸就急着送医院,这样有可能死在路上。
主持人乙:大家的法律知识可真丰富。我们只有懂得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才能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甲:我们只有牢记了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才能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下面请欣赏诗歌朗诵《法律,在我心中》。
(六)诗歌朗诵《法律,在我心中》
法律,生态环境需要你;
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你;
大西北的开发需要你;
祖国的各行各业需要你;
我们的青春成长需要你。
法律,是您,给我们一个和平的世界;
是您,给我们一个安定和兴盛的国家;
是您,给我们美好的生活环境;
是您,给我们一种平淡而安稳的生活。法律,永在我心中!
(七)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倡议书
主持人甲:春雨春风春满园,法制教育谱新篇,知法守法用好法,实现理想走向明天。中队委员会向全体队员发出倡议,有请中队长宣读倡议书:
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鸟儿在空中飞翔,他们是自由的,鱼儿在水中嬉戏,他们是自由的。有的同学说:“我们向往自由,不想受任何条件约束。”同学们,你错了。自由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宁,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法律;为了让我们小学生健康成长,国家颁布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因此,社会的每个公民,包括我们小学生,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同学们,你知道吗?法院的标志是一杆天平秤,代表着公正、公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犯了法,就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只要你遵纪守法,就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担负着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需要我们知法、懂法、守法。我们要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法规,不在马路上玩耍,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同时还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不参与违法块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判别是非的能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努力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学会遵纪守法,学会做人的道理。
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分子,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做一个诚实、勇敢、谦虚的好孩子,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将来为国家做更多的贡献。同学们,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的明天。
新街中小学四年(2)中队委员会
月30
日
主持人乙: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
护意识,法律常识铭记心间。下面请队员们一依次到前面来签名表决
心。
(《小白杨》歌声起,队员们上台签名表决心。)
主持人甲:法制教育——让我们健康成长主题队会到此结束。请辅导员讲话。
(八)辅导员讲话内容:
亲爱的少先队员们,今天,我们集聚在星星火炬的队旗下,聆听了有关于法与德的内容,我想,只要我们每位队员都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学法、知法、守法。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那么,明天,我们就会成为现代社会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九)队仪式:
1、呼号
2、全体立正 退旗 奏乐 敬礼 礼毕
3、主持人乙:我们的活动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