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298_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的密度、相对密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油品相对密度怎么算”。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的密度、相对密度(比重)
或API比重的液体比重计试验方法
此标准方法的固定编号为D 1298,跟在固定编号后面的数字代表标准最初采用,或者修订、最新修订的年限。括号内的数字代表最新核准的年限。上标ε代表由于最新修订或者核准而带来的编辑上的变化。
此标准经国防部相关机构核准。适用范围
1.1 本试验方法规定了使用玻璃液体比重计,在雷德蒸汽压≤101.325kPa(14.696 psi)下,测定原油、石油产品以及石油和非石油产品液体混合物的密度、相对密度和API比重。
1.2 在参考温度或其他方便的温度下,用比重计测出试验结果,并采用石油计量表,将读数修正到参考温度下的数值。在其他参考温度下的读数仅是比重计的读数,而不是在该温度下的密度。
1.3 用石油计量表,可将密度、相对密度和API比重值,转化为其他参比温度下用其他单位表示的与此相当的值。
1.4 Annex A1中,包含本试验方法所用仪器的检验。
1.5本标准没有对与此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都提出建议。因此,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应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确定适用的管理制度。引用标准 2.1 ASTM标准:
D 97 石油产品倾点试验方法
D 323 石油产品蒸汽压试验方法(雷德法)D 1250 石油计量表使用指南 D 2500 石油浊点试验方法
D 3117馏分燃料蜡出现点的试验方法
D 4057 石油及石油产品手工取样操作规程(API MPMS Chapter 8.1)D 4177 石油及石油产品自动取样操作规程(API MPMS Chapter 8.2)
D 5854 石油及石油产品液体试样混合和处理操作规程(API MPMS Chapter 8.3)E1
ASTM玻璃液体温度计规格 E 100 ASTM液体比重计规格 2.2 API标准 MPMS Chapter 8.1 石油及石油产品手工取样方法(ASTM Practice D 4057)MPMS Chapter 8.2石油及石油产品自动取样方法(ASTM Practice D 4177)MPMS Chapter 8.3石油及石油产品混合和处理方法(ASTM Practice D 5854)
2.3 石油学会标准
IP 389 中间馏分燃料油蜡出现温度(WAT)的差热分析(DTA)和差示扫描量热(DCS)测定法
IP Standard Methods Book,附录A,IP标准温度计规格 2.4 ISO标准
ISO 649-1 实验室玻璃器皿—通用密度比重计—Part 1:规格 3 术语
3.1此标准特指术语的定义:
3.1.1 API比重,n—以60℉时的比重为函数的特殊方程如下:
ºAPI = 141.5/(60℉时的比重)-131.(1)
3.1.1.1 Discuion—没有规定参考温度,定义中包含了60℉。
3.1.2 浊点,n—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冷却试样的过程中,蜡晶体出现使试样变得浑浊的温度,即为浊点。
3.1.3 密度,n—在15℃,101.325kPa下单位体积液体的质量,以kg/m3作为标准单位。3.1.3.1 Discuion—可能有一些产品或一些地方选用其他参考温度(如20℃)。如kg/L或g/mL,很少作为首选单位。
3.1.4 观测值,n—在某温度,而不是参考温度下的观测值。这些值仅仅是液体比重计读数,并不是其他温度下的密度、相对密度或API比重值。
3.1.5 倾点,n—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原油或石油产品试样在冷却过程中,能够连续流动的最低温度。
3.1.6 相对密度(比重),n—一定温度下一定体积液体的质量,与同体积纯水在相同或不同温度下的质量之比。两个参考温度应明确说明。
3.1.6.1 Disccusion—常用参考温度包括60/60℉、20/20℃和20/4℃。可能能找到废除使用的术语比重。
3.1.7 蜡出现温度(WAT),n—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原油或石油产品在冷却过程中,蜡固体开始形成的温度。试验方法概要
4.1 使试样处于规定温度,将其倒入温度大致相同的液体比重计量筒中,将合适的液体比重计放入已调好温度的试样中,让其静置下来。当温度达到平衡后,读取液体比重计的读数和试样温度。用石油计量表把观察到的液体比重计读数换算为参考温度下的密度。如果需要,在试验过程中,可将液体比重计量筒及内装的试样一起放入恒温浴中,以避免在测定期间温度变动太大。意义和应用
5.1 石油和石油产品的密度、相对密度(比重)或API比重的精确测量,对于密闭输送情况,从测量体积转化为参考温度下的体积或质量或者体积和质量,是必须的。
5.2 此试验方法非常适合测定低粘度透明液体的密度、相对密度(比重)或API比重。如果允许足够长的时间使液体比重计达到平衡,也适用于粘稠液体的测定。如果进行合适的弯月面修正,还可以用于测定不透明液体。
5.3 当用于散装油测量时,通过观测与散装油温度接近的试样的液体比重计读数,体积修正误差会减到最少。
5.4 密度、相对密度(比重)或API比重是影响原油质量和价格的因素。然而,石油的此项性质并不能完全确定石油质量,除非与石油其他性质一起综合考虑。
5.5 密度是汽车、航空和航海燃料质量的重要指示,能影响存储、处理和燃烧。6 仪器
6.1 液体比重计:玻璃制,按照要求在比重计上刻有密度、相对密度、或API比重的单位,应符合E 100或ISO 649-1的技术规格,有关要求见表1。
表1 推荐液体密度计
单位
范围
总范围 600 – 1100 密度,kg/m3(15℃)
600 – 1100 600+101
每个单位 20 50 50 0.020 0.050 0.050 0.050 12
间隔 0.2 0.5 1.0 0.0002 0.0005 0.001 0.0005 0.1
刻度
误差 ±0.2 ±0.3 ±0.6 ±0.0002 ±0.0003 ±0.0006 ±0.0005 ±0.1
弯月面 修正值 +0.3 +0.7 +1.4 +0.0003 +0.0007 +0.0014
6.1.1 使用者应确定本试验所用液体比重计的材料、尺寸、刻度误差能满足要求。如果仪器上带有公认的标准化组织的校准合格证,则仪器应按照合格证进行分类,观察到的读数应按照合格证的规定进行合适的修正。仪器应满足此试验方法的要求,如果仪器没有进过公认的标准化组织认证为合格,则将该仪器划为未认证仪器。
6.2 温度计:测量范围、刻度间隔、最大允许刻度误差见表2,应符合技术规格E 1或IP Appendix A。
6.2.1 可能使用其他替代性的温度测量设备或系统,如果校准系统的总不确定度不大于玻璃液体温度计的总不确定度。6.3 液体比重计量筒:由透明玻璃、塑料(见6.3.1)或金属制成,其内径至少比比重计外径大25mm,其高度应使应使液体比重计在使用中漂浮时,液体比重计底部与量筒底部的间距至少有25mm。
6.3.1 塑料制液体比重计量筒应不褪色、抗油样冲击,且材料不能受试样影响。长时间暴露于阳光下不会变得模糊。
6.4 恒温浴:如果需要,其尺寸大小应能容纳装有试样的液体比重计量筒,使试样完全浸没在恒温浴液体表面以下,在试验期间,温控系统应能保持试验温度在±0.25℃以内。
6.5 搅拌棒:可选,玻璃或塑料制,长约400mm。
表2 推荐的温度计
刻度 ℃ ℃ ℉ 7 取样
7.1 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非挥发性石油和石油产品的取样应按操作规程D 4057(API MPMS Chapter 8.1)和D 4177(API MPMS Chapter 8.2)。
7.2 挥发性原油或石油产品取样,更适合按照操作规程D 4177(API MPMS Chapter 8.2),用体积可变的取样器使轻组分的损失减到最少,而轻组分的损失会影响到密度测量的准确度。将样品移出取样器,包括取样后转移试样到冷冻容器,需要特别小心使损失最少。
7.3 样品混合—混合试样是使用于试验的试样尽可能地代表整个试样所必须的步骤,但在混合操作中,应始终注意保持样品的完整性。对含水或沉淀物的挥发性原油和石油产品混合,或含蜡挥发性原油和石油产品加热时,可能会引起轻组分损失。7.3.1-7.3.4给出了一些保持样品完整性的指南。
7.3.1 RVP大于50kPa的挥发性原油和石油产品—为减少轻组分的损失,样品应在原来的密闭容器中混合。
Note 1—在开口容器中混合挥发性试样,会引起轻组分的损失,从而影响所测密度值。7.3.2 含蜡原油—如果石油的倾点高于10℃,或浊点(或WAT)高于15℃,在混合样品前,要加热试样到高于倾点9℃,或高于浊点(或WAT)3℃。只要可能,为减少轻组分损失,样品应在原来的密闭容器中混合。
7.3.3 含蜡馏分油—样品在混合前,应加热到浊点3℃以上。
7.3.4 残渣燃料油—在样品混合前,把它加热到试验温度(见8.1.1和Note 4)。7.4 有关液体试样的混合和处理的其他信息,见操作规程D 5854(API MPMS Chapter 8.3)。试验步骤
范围-1+102-5
ºAPI 5A 5B 5D 11.5.1 换算的严格修正程序,应采用石油计量表中的计算机执行程序,而不是用印刷表格。如果使用印刷表格,需确保知道原来版本的所有勘误情况。这些表中的修正值考虑了液体比重计温度测量范围内碱石灰玻璃的膨胀和收缩,如果需要,可在修正后(11.2-11.4)直接加入到观察的液体比重计读数。
11.5.2 密度由kg/m3换算到g/mL或kg/L,应除以103。
11.5.3 为了把液体比重计读数从一个单位转化到另一单位,可参考使用指南D 1250,用表51(15℃时密度),表21(60/60℉相对密度),表3(API比重)进行换算。报告
12.1 密度以kg/m3表示时,最终结果报告到0.1kg/m3,参考温度下。
12.2 密度以g/mL或kg/L表示时,最终结果报告到0.0001g/mL或0.0001kg/L,参考温度下。
12.3相对密度没有单位,最终结果报告到0.0001,参考温度下。12.4 API最终结果报告到0.1ºAPI。13 精确度和偏差
13.1精确度—此试验方法的精确度,是根据实验室间测试结果统计分析得到的,结果如下:
13.1.1 重复性—同一操作者,同一台仪器,在同样的操作条件下,对同一试样进行试验,所得到的两个试验结果之间的差值,在正常且正确操作下,从长期来说,二十次中只有一次超过表4中的数值。
13.1.2 再现性—在不同实验室,由不同的操作者对相同的试样进行的两次独立的试验结果的差值,在正常且正确操作下,从长期来说,二十次中只有一次超过表4的数值。
13.2 偏差—本试验方法的偏差还没有确定。然而,如果液体比重计和温度计是按照国际标准(如NIST标准)进行校准,绝对测量值应该没有偏差。
表4 精确度值 透明低粘度液体产品
参数 密度
相对密度
API比重 温度范围,℃(℉)
-2 – 24.5(2976)(4276)-2 – 24.5(2978)
单位 kg/m3 g/mL或kg/L
无 无 ºAPI
重复性 0.6 0.0006 0.0006 0.2
重现性 1.5 0.0015 0.0015 0.5
重复性 0.5 0.0005 0.0005 0.1
重现性 1.2 0.0012 0.0012 0.3
ANNEX
(强制性信息)
A1 仪器
A1.1 仪器检定
A1.1.1 液体比重计:或者证明合格或者通过检验。检验或者通过与一台合格的液体比重计进行比较(见6.1.1),或者在规定温度下用合格的参比物质(CRM)。
A1.1.1.1 液体比重计刻度修正可参考基准面刻度线,落在液体比重计干管内。如果刻度线偏出液体比重计干管,该液体比重计不能使用。
A1.1.2 温度计:对每隔六个月进行一次检验,应符合标准规范。或者与按照国际标准的参考温度测量系统进行比较,或者测量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