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会管理创新实施意见”。
昔发[2011]23号
中共昔阳县委 昔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关于推进全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昔阳县委 昔阳县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社会管理创新 项目建设 实施意见 抄 报:中共晋中市委 晋中市人民政府
中共昔阳县委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印发
共印160份关于推进全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部署,按照社会管理创新系统设计、总体把握、项目化管理的要求,就我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实施项目化管理为基本模式,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化、系统化、整体化和规模化,确保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有序、责任明确、保障到位、服务基层、惠及群众,为建设民富县强、人和政通、山川秀美、人民幸福自豪新昔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开展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要以解决当前社会服务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通过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建设措施,全面加强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和保障体系创新,实现“四个明显提高”,即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明显提高。
三、推进措施
(一)组织领导 全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由县综治委统一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主动承担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成立专门的项目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定人、定岗、定责,采取有力措施,统筹规划部署,集中组织落实,全面推进项目建设。
(二)职责任务 根据中央《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指南》的具体要求和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全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共确定为43项,分为维稳类、民生类、重点人群管理类、基础建设类和组织行业管理类5大类,具体项目和任务见《昔阳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任务》(附件1)。全县按照总体设计、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5大类43项项目分别由县直部门和各乡(镇),以系统组织和属地推进的方式予以全面落实。其中,每一项项目都分别确定了县直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具体任务分解见《昔阳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县直部门任务分解表》(附件2)
(三)推进步骤 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综合性的工作,需要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组织推进。根据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际情况,全县项目建设一年初见成效的要求,实施分步推进,共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2011年11月底。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集中安排部署。县直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成立项目建设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组织协调和动员部署。
2、重点推进。时间为2011年12月初—2012年2月底。各级各部门分别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乡镇和部门实际,实施试点带动、重点推进。县直部门要确定一定范围的试点乡(镇)、村,各乡(镇)要从化解社会矛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两新”组织服务管理、互联网安全监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8个方面确定不少于20项的项目进行集中推进落实,尽快抓出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3、全面实施。时间为2012年3月初—2012年11月底。进一步推进各试点单位和试点项目的开展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问题,全面推开43项项目在各级各部门的建设任务。期间,县、乡两级召开专题现场会进行集中推进。
4、阶段验收。时间为2012年12月初—2013年1月底。全县将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阶段考核验收,总结经验、不足、组织评比、表彰,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以后按年度,半年进行督查,年终进行考核。
(四)工作考核 全县将统一制定具体的项目建设考核办法,主要从组织推进、项目落实和群众评议三个方面,对项目建设整体工作按年度进行百分制考核,并纳入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总体工作的考评范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是全县转型跨越发展的一项硬任务,涉及行业广,参与部门多,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直接抓,把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全县“三网一教育”推进体系,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根据任务分解的具体职责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迅速组织动员,积极部署落实,确保全县形成齐抓共管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合力。
(二)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是基层,惠及的是群众。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结合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宜可行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切实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切实解决好当前社会服务管理薄弱环节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对各项建设任务,属于新建的,要制定规划抓落实;属于完善续建的,要注重规范抓提高;属于县级专项建设的,县直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要集中组织推进;属于多级建设的,县直部门要和各乡(镇)积极沟通,相互配合,避免出现步调不一致、要求不统一的现象。各级各部门尤其要针对本乡镇本部门单位社会管理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性地细化和分解建设项目,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县直各牵头部门、各乡(镇)于11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县综治办,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工作汇报。
(三)条块结合,有序推进。各乡(镇)全面落实与县直部门牵头推进要实施有效对接和配套,形成齐头并进、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县直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到统筹协调;协作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落实。各部门不仅要严格落实任务分解的具体要求,还要针对性地对基层开展项目建设进行行业指导、规范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整体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有序推进。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实际,对社会影响大、惠及群众广、解决问题准的项目予以优先推进,实施重点突破;要分类别、分阶段、分批次、分重点,逐步推进各项项目建设,及时总结经验,推广试点,带动全局;要在现有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敢于创新、敢于突破,抓出成效、抓出特色,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社会管理体系。
(四)强化保障,全面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保障力度。要加大对项目建设的财政投入保障,县里和乡镇都要列出财政专项预算并逐年增加,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项目要重点予以保障推进,并不断完善财政投入主导与社会配套相结合的投入保障机制。要严格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对组织到位、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乡镇、部门,县委、县政府将予以大力表彰奖励;对因领导不重视、落实不到位、责任不明确,而造成项目建设滞后、影响社会管理创新整体工作,或者发生重大事故、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要强化宣传保障,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宣传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义、目标和社会效果,进一步激发基层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把全县的决策变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提供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附件:
1、昔阳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任务
2、昔阳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县直部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昔阳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任务 按照中央《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指南》和市委《关于推进全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我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共划分为5大类43项,具体项目和任务如下:
一、维稳类项目(9项)
1、“大调解”体系建设项目。(1)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基础保障机制和组织运行机制;(2)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土地纠纷、劳资纠纷和交通事故、消费权益、涉农利益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3)组建相应的专(兼)职调解队伍,建立调解组织、调解人员信息库和基础工作台帐,投入必要的办公设施、交通通讯工具和调解工作经费;(4)设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资金。
2、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建设项目。(1)建立县、乡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强化纠纷排查、重大纠纷调处、组织听证对话、社会舆情研判、稳定风险评估、检查考核、专业调处指导、队伍教育培训等综合功能;(2)依托乡镇(城区社区管委会)综治工作中心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完善联动机制,实现“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3)建立社区(农村)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站,收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纠纷;(4)进一步推进县、乡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中心建设,建立信息资料库。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设项目。(1)在县、乡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出台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2)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程序,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综治维稳工作实绩档案;(3)完善评估程序,建立健全听证、专家论证和社会公示等公众参与制度;(4)建立专业评估队伍、专家信息库,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评估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
4、应急处置管理机制建设项目。(1)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依托反恐部门,整合应急、维稳、处突部门力量,成立反恐应急组织,推动应急中心与公安指挥中心有机结合,建立统一领导的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努力形成应急指挥中心、实战调度中心、情报信息中心和治安防控中心的“四位一体”;(2)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构建应急物资储备供应体系,健全应急预案,重点加强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暴力恐怖袭击案件等的应急处置演练;(3)健全完善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排查、研判、报送、预警、处置制度,健全完善公共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共享、风险评估、应急救援、社会动员、舆论引导和善后工作机制,加强应急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5、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建设项目。(1)健全工作网络,整合协调各类反映社情民意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收集社情民意;(2)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党员群众担任民情信息员,负责将群众反映迫切、比较集中的意见及时梳理上报;(3)建立社情民意网站,畅道社情民意反映渠道;(4)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定期召开民意状况分析会,采取定专题研究、定人收集、定渠道反馈等办法,通过专刊,向党政部门反馈热点、难点问题,反映群众呼声;(5)对社情民意进行汇总分类,综合分析,及时将落实情况予以公示,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6、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制度建设项目。(1)县政法机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中心,整合资源,实现“一站式”接访、“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工作格局,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方便上访群众;(2)建立充实涉法涉诉专项救助资金,完善救助制度,促进息诉罢访;(3)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机制,落实案件终结后的救助、教育稳控责任,明确新的责任主体;(4)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信访事项网上办理。
7、基层平安建设项目。(1)组织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公路、平安铁路、平安市场、平安文化市场、平安景区、平安企业、平安单位、平安边界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2)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深化行业、系统平安建设标准;(3)建立健全平安乡(镇)测评体系。
8、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1)按照“政府组织、公安牵头、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的原则,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构建县、乡、村三级联网的视频监控系统,重点加强以社区、单位和家庭为主体的区域报警联网系统建设;(2)加强乡镇(城区社区管委会)专职巡防队伍建设,建立村(社区)治安巡防队伍,设立巡防室,配备必要的巡防设备,实现治安防控“公共场所全覆盖、监控范围无死角、电子防控联成网、防控打击有实效”的目标。
9、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改造建设项目。(1)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和幼儿园等重点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2)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建设;(3)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建设,解决困难群体的居住、就业、就医、子女就学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建立集整治、管理、建设、服务于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民生类项目(7项)
10、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项目。(1)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各项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2)以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困难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3)健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大病医疗救助、教育助学、公共租赁住房等社会救助制度;(4)完善优抚、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司法援助、就业援助、公用事业救助等社会救助配套制度;(5)加强低保与扶贫、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新农保政策的衔接平衡,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物价联动机制;(6)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救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7)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11、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1)建立健全以经济适用住房、城区居民棚户区改造为主体,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辅助的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2)积极推进城中村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3)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着力解决城区新就业大学生、企业职工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12、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建设项目。(1)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2)全面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3)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等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有效预防区域性、群体性、灾难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1013、城市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工程建设项目。(1)大力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工程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规划,提高交通系统的总体效率;(2)解决占道停车问题,着力抓好停车站场建设、停车现场管理和停车市场培育,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服务条例和收费标准;(3)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引导和鼓励居民小区、单位大院停车有偿开放,逐步形成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的城市停车格局;(4)坚持公交优先发展,引导市民乘坐公交出行;(5)积极优化交通组织,加快交通事故处理速度,提升道路排障救援水平,实现交通组织科学、管理精细、行为规范;(6)加大路网建设力度,构建立体型、网络型、枢纽型的交通格局。
14、社区管理社会化建设项目。(1)推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形成“一站式”、“一条龙”的服务机制;(2)推进社区平台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活动类、公益类、管理类等社会组织;(3)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建立覆盖全体社区居民的社会服务网络,设立社区社会工作站,培育社工服务机构,通过提升转换、招聘引进和政府购买等途径,在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提供各类社会服务;(4)建立社工队伍激励机制,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有序参与社区管理服务;(5)突出整合社区群防群治力量,规范管理平安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模式的平安社区建设活动。
15、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项目。(1)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划分若干基础网格,将社区、农村内的市场、学校、医院等驻区单位以及楼栋、院落等归入基础网格,建立以“人、地、物、情、事、组织”为核心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将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自治纳入网格;(2)依托城区社区管委会(乡镇)和基层社区、农村,全面整合原有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流动人口、治安巡防、城管等工作力量,组成综合服务管理队伍,与党建、卫生、治安、城管、信访、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重点人群管理等基层工作一并纳入服务平台,明确网格责任人,全面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实现网格社会服务管理力量配置的优化整合;(3)对管理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奖惩,严格落实网格责任,网格管理主体与单位签订责任书,将网格责任具体化;(4)建立健全科学的网格化管理考评体系,促进网格化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16、村庄社区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项目。(1)按照社会管理网格化建设的要求,推进村庄社区建设管理,整合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开展网格化建设;(2)加强村庄社区基层党政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组建农村平安志愿者、综治员、信息员、调解员、治安巡防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加大经费投入,给予必要的工作补贴;(3)规范和增加村庄的社区管理功能,加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管理、环境卫生等服务管理工作;(4)创新村庄社区警务模式,配齐配强警务力量,提高防范控制能力。
三、重点人群管理类项目(10项)
17、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项目。(1)完善县、乡、村(社区)三级服务管理网络,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将流动人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流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服务管理协作机制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3)在工业产业园区、大型企业等流动人口积聚地实行集中居住、集中管理、集中服务模式。
18、流动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1)有效整合信息平台和数据资源,开发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服务管理软件系统,建立集流动人口治安、消防、计生、食品安全、劳动就业、房屋租赁备案、居住证办理、税收征管、人员分类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2)强化信息采集措施,建立和完善信息收集、资料整理、分类录入、信息反馈、跟踪管理、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情况;(3)逐步实行信访、工商、电信、银行等统一联网,共享信息、有效对比,以实现“人证对应、人房对应、人岗对应”。
19、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设项目。(1)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实行“一证通”制度,落实配套政策措施,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就业培训、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2)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服务、同管理;(3)鼓励流动人口参与公益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积极稳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项目。(1)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评估、衔接管理、安置帮教等工作“无缝对接”;(2)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一体化,建立监管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的衔接机制;(3)在县级建设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组织公益劳动等功能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过渡性生活安置问题;(4)制定政府补助过渡安置人员办法,对刑释解教人员在出监所后,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由财政安排资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费;(5)对有效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满一年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财政予以相应的工作经费。
21、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帮教管理机制建设项目。(1)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服务和违法犯罪预防试点,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采取每一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确定一个部门牵头和一个相应行政区重点承办服务管理;(2)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或流失,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服务,拓展业务渠道;(3)依托有关专业力量,强化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4)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分类动态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杜绝辍学生、流失生;(5)实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开展结对帮教等措施,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途径。
22、社区矫正建设项目。(1)在县里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组建司法所人员、社区民警、专(兼)职检察联络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共同组成的社区矫正队伍,配备社区矫正工作专职人员;(2)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贫扶困工作,对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过渡性安置;(3)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费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县财政配套拔付保障机制;(4)根据监狱提供的社区服刑人员的风险等级和矫正意见,实施分级管控措施;(5)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使社区服刑人员从判决生效就进入监控视野;(6)逐步运用指纹识别、语音识别、手机GPS定位等技术加强对各个管理级别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杜绝脱管漏管现象。
23、孤残流浪乞讨少年儿童保护中心建设项目。(1)依托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或社会福利院,建立流浪乞讨少年儿童保护中心;(2)建立完善流浪乞讨少年儿童保护的相关办法;(3)加强对流浪乞讨少年儿童等生活无着落未成年人的救助;(4)加强对孤儿、弃婴的收留抚养、教育管理。
24、违法犯罪艾滋病人收治关押中心建设项目。(1)建立违法犯罪艾滋病人员收治中心,对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刑事拘留、逮捕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艾滋病毒感染者进行集中收治关押;(2)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收治对象、收治程序、管理模式等,推进违法犯罪艾滋病人收治关押规范化。
25、专门(工读)学校建设项目。(1)新建或改建一所满足社会需要的专门(工读)学校,完善办学设施,提升办学质量,使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得到教育和矫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完善专门(工读)学校管理办法,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监管、服务和指导。
26、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救治管控机制建设项目。(1)建立定期排查机制,以基层公安派出所为主,村(居)委会和社区干部密切配合,对管辖区有现实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全面排查摸底,统一建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病情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建立分类处理机制,对排查出的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和风险评估,根据其现实危害性实行分类管理控制;(3)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安排精神病人鉴定和评估专项经费,对困难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提供药物治疗,对需要收治的应及时予以收治;(4)依托精神病院,建立相应规模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中心、安康医院或改、扩建独立专门病区,对狂燥性及无监护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查清原籍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集中治疗,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5)建立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疗信息库,将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列入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增加资金投入;(6)建设慢性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加强社区精神病人的康复和管理。
四、基础建设类项目(9项)
27、基层综治组织建设项目。(1)加强对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的保障力度,进一步推进县级综治办、乡镇(城区社区管委会)综治工作中心、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和农村(社区)综治办、警务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2)深入推进乡镇(城区社区管委会)综治工作中心建设,配备相应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及必要的办公经费,实现一个体系领导、一个平台统揽、一个机制运行、一个窗口服务,通过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服务管理联抓,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3)严格落实县、乡两级综治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和农村(社区)综治员补助经费县级财政保障机制。
28、虚拟社会动态防控网络建设项目。(1)构建虚拟社会防控网络,建立专兼职网评队伍和虚拟人口、虚拟社区、网上重点人员信息库;(2)建立完善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舆论引导应急响应机制、网上舆情监测研判机制、重大案(事)件快速反应机制;(3)以建网安警务室为载体,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实行网上动态管理,实现对网上有害信息的快速封堵或删除,最大限度减少负面报道和恶意炒作;(4)提高网上发现、侦查、控制、处置能力,有效打压网络犯罪,统筹管好网上网下,维护现实社会大局稳定。
29、互联网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1)整合网安管理、网上舆情、网络侦查等各类信息资源与技术系统,建设全网覆盖、功能完备、安全可靠的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对网上治安秩序的有效管控,网上社情民意的实时掌握,网上重要案事件的及时预警,网上重点目标活动的动态设防和涉网违法犯罪线索的快速查证与有效处置;(2)积极推进被动、粗放、防御型网安警务模式向主动、集约、打防控一体化警务模式转变,全面提高网上防范控制、发现处置和侦查打击能力。30、兼职网宣网评队伍建设项目。(1)加强县、乡兼职网络宣传、评论员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正面主导力量,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努力实现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2)明确兼职人员津补贴、队员职责任务、日常管理考核办法等,做到兼职网宣、网评队伍上规模、广覆盖;(3)通过网上互动和网下走访,充分发挥兼职网宣、网评队伍的作用,主动加强与网络管理员、论坛版主、博主群主等网络管理带头人的联系,掌握网上舆论主动权。
31、司法信访救助基金建设项目。(1)以涉法涉诉救助资金、执行救助资金和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等为基础,发展壮大司法信访救助基金,最大限度地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规范管理,明确基金使用范围、司法救助主体和司法救助对象,按基金模式运行,做到专款专用、管用分离、适时救助;(3)有效运作,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赠与赞助,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4)进一步完善司法信访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基金申报、审批、核拨、发放及监管等各项制度。
32、政法综治信息平台建设项目。(1)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各级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2)建立流动人口、境外来华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重性精神病患人员、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口信息库;(3)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的政法综治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共享;(4)推行网上政法综治服务与管理,建立覆盖全面、管理科学、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33、政法综治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1)建立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基地,整合办学力量,加大政法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开展政法干部、综治办主任、综治专干的集中培训;(2)加强对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新闻媒体、律师行业的领导以及业务骨干的政治培训和专题培训,强化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
34、法制宣传教育建设项目。(1)开展“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办专栏、专题节目,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贫困地区赠送报纸、期刊等宣传品,拍摄宣传教育专题片,制作公益广告,举办主题展览,提升政法宣传影响力;(2)重点引导流动人口、社会闲散青少年、特殊群体和广大网民等各类主体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守法习惯,依法表达合理诉求,防范极端事件的发生;(3)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和法制培训,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4)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等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
35、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建设项目。(1)结合实际,县里设立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2)针对全县社会服务管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建立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体系;(3)加强人、财、物保障,率先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昔阳发展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
五、组织行业管理类项目(8项)
36、“两新”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完善境内“两新”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登记注册、分类管理制度,实施登记和备案双轨制,加强对“两新”组织的监督管理;(2)建立健全综合性社会组织工作机制、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机制,扶持社会组织有序发展;(3)推动社会组织在机构、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脱钩,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4)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制度;(5)开展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工作,建立社会组织的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6)建立由民政、业务主管单位和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对敏感类社会组织管理的内部会商机制;(7)严格境外组织准入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做到依法、有序、有效管理;(8)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团组织和综治组织机构。
37、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项目。(1)推进青少年事务、禁毒、安置帮教等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发展壮大城市管理、平安建设、治安防范、应急服务等专业志愿者服务队伍;(2)制定完善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人员选管、教育培训、信息研判、保障救助、考核奖励等工作机制,成立志愿者联合会,推进志愿服务长效机制;(3)规范见义勇为基金会运作,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医疗救助、抚恤安置等工作机制,加大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力度,有效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
38、加强小旅馆管理建设项目。(1)依法加强对小规模旅馆的管理,特别是对无办证条件的小旅馆要强化规范;(2)按照“同等对待、同等要求、同等责任”的原则,安装旅馆业信息系统和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提升信息登记、上传的数量和质量,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实际情况。
39、重点特种行业监督管理建设项目。(1)推进重点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将信息管理系统和监控系统延伸到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旧货市场、典当拍卖、机动车修理、房屋中介、物流、汽车租赁等重点特种行业(场所);(2)将二代身体证读卡器和人证自动比对系统安装到旅馆业、网吧、留宿性休闲场所等特种行业,做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上传;(3)完善危爆物品管理办法,逐步在危爆物品储存仓库安装远程监控报警系统,专用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实现购买、储存、运输、爆破、清退“一条龙”监督管理;(4)积极创新特种行业监督管理模式。40、监管场所改造建设项目。(1)加强看守所、拘留所、戒毒场所监管和安全防范,维护监管改造秩序,保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2)开展文化、法制教育,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心理矫治,提高教育改造质量;(3)加强戒毒场所改造建设和看守所安全管理,看守所民警与在押人员的比例达到1:5;(4)加强看守所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系统、应急警报系统、讯问指挥系统等业务装备建设;(5)加强看守所安全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建设。
41、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项目。(1)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建立分片包干、专岗专警、联勤联动“全警消防”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定期通报、告知制度和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机制,构建联合监管、巡防一体、安全评价“三大体系”;(2)实施社会单位“动态化”管理,实现119指挥中心与社区、单位监控系统互联互通;(3)大力开展“红、橙、黄、绿”四色等级评价,逐步推行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消防保安员派驻制度和公安派出所消防协管员派驻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42、“绿色网吧”建设项目。(1)加强青少年上网阵地建设,建设能够满足青少年上网的“绿色网吧”,净化青少年上网环境;(2)按照属地原则,加大投入,在每个社区(村)建设1所以上的“绿色网吧”,免费供辖区内青少年上网;(3)推广“网吧”视频监控系统和二代身份证刷卡系统安装;(4)严格上网人员实名登记制度;(5)提高网络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组织并壮大专业网管队伍,加大打击非法网站力度,完善网络屏蔽系统,及时有效的拦截有不良信息的网站和有害信息。
2043、心理干预机制建设项目。(1)由政府主导建立心理咨询机构或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规范、发展专业心理服务机构;(2)建立调查摸底、动态监控、心理检测机制,加强心理危机的提前干预;(3)对心理偏执者、吸毒者、残障人士、家庭破裂者、艾滋病患者等心理、精神上有隐患的异常人群进行排查,开展心理风险因素评估,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进行个性心理干预,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潜在危险;(4)对失业下岗职工、失地农民、部分离退休干部、复员转业军人等群体及时进行社会心理调适;(5)政府、社会、学校、家庭联动配合,对重点群体实施心灵综合治理,帮助建立健康市民心态。附件2: 昔阳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县直部门任务分解表 类 序 别 号 1 项 目 牵头部门 协 作 部 门 县人民法院、县综治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委员会等部门 县司法局、信访局、县国安办等部门 大调解体系建设项目 县司法局 2 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建设项目 县综治办 3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设项目 县维稳办 县综治办、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等部门 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等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检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等部门 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 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文广新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妇联等部门 县综治办、县财政局、县编办等部门 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环卫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等部门 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等部门
(一)4 应急处置管理机制建设项目 县政府办公室 维 稳 类 项 目 5 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建设项目 县委办公室 6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制度建设项目 县委政法委 7 基层平安建设项目 8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县综治办 县公安局 9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改造建设项目
(二)县综治办 10 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项目 民 生 类 项 县人社局 11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县住建局 县卫生局、县药监局 县财政局等部门 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委员会、县畜牧中心、县 经贸局等部门 目 12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建设项目 22 类 序 别 号 项 目 工程建设项目 牵头部门 县规划办 协 作 部 门 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县人社局等部门 13 城市道路交通疏堵保畅
(二)民 生 类 项 目 14 社区管理社会化建设项目 县民政局 15 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民县政府办公室 政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信访局、县计生局、县人社局等部门 县综治办、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财县政府办公室 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环卫所等部门 县公安局 县综治办、县财政局等部门 县财政局、县计生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部门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等部门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部门 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民法院、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部门 县财政局、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 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 16 村庄社区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17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项目 18 流动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县公安局 19 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设项目
(三)县公安局 重点人群管理类项 目 20 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项目 县司法局 21 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帮教管理机制建设项目 团县委 22 社区矫正建设项目 23 孤残流浪乞讨少年儿童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县司法局 县民政局 24 违法犯罪艾滋病人收治关押中心建设项目 县公安局 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 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团县委、县财政局等部门 25 专门(工读)学校建设项目 县教育局 26 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救治管控机制建设项目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 23 类 别 序 号 项 目 项目 牵头部门 县综治办 协 作 部 门 县财政局、县编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等部门 县委宣传部、县国安办等部门 27 基层综治组织建设28 虚拟社会动态防控网络建设项目 县公安局 29 互联网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四)基 础 建 设 类 项 目 县公安局 县委宣传部、县国安办等部门 30 兼职网宣网评队伍建设项目 县委宣传部 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部门 31 司法信访救助基金建设项目 县委政法委 县财政局、县人民法院、县信访局等部门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国安办、县财政局等部门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国安办等部门 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国安办、县文广新局等部门 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 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国安办、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团县委等部门 县综治办、团县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等部门 县工商局、县住建局等部门 32 政法综治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县委政法委 33 政法综治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县委政法委 34 法制宣传教育建设项目 县司法局 35 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建设项目 组织管理服36 “两新”务体系建设项目
(五)组 织 行 业 管 理 类 项 目 县委办公室 县综治办 37 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项目 县民政局 38 加强小旅馆管理建设项目 县公安局 39 重点特种行业监督管理建设项目 县公安局 县工商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等部门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武警中队等部门 40 监管场所改造建设项目 县公安局 类 别
(五)组 织 行 业 管 理 类 项 目 序 号 41 项 目 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项目 “绿色网吧”建设项目 心理干预机制建设项目 牵头部门 县消防队 协 作 部 门 县财政局等部门 42 县文广新局 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等部门 43 县卫生局 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老干局、县残联等部门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