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干部人事档案归档”。
第一讲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
归档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一、干部人事档案的价值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意义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历史沿革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修订工作情况
五、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要求
六、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具体措施
一、干部人事档案的价值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和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
(一)干部人事档案的价值:
1、干部人事档案是考察和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
2、干部人事档案是维护干部合法权益的可靠凭证。
3、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和人才资料的信息库。
4、干部人事档案对干部人事工作有规范、检查、监督的作用。
5、干部人事档案是研究组织工作规律的重要资料。
6、干部人事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史料,也是垂训后世的宝贵财富。
(二)干部人事档案发挥价值的五个前提
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及时收集归档,特别是要注意将反映干部最新情况的材料收集归档。
2、对收集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严格进行审核,确保档案材料来源真实可靠、内容真实准确。
3、干部人事档案要进行规范整理,形成有机整体,能够反映出干部的基本面貌和特征。
4、要把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信息服务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和开发利用。
5、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的划分,规范档案的归属和流向,按照“合格、及时、安全、规范”的要求,严格干部人事档案流转。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意义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是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遵照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收集干部的档案材料,集中起来统一管理的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于:
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是组织人事工作政策要求的具体体现。
2、收集工作是干部人事档案各项业务工作的首要基础。
3、收集工作是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面貌的现实需要。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历史沿革
1、建党以来至1956年8月前 2、1956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前
3、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1990年第三次全国干部档案会议召开前4、1990年至2000年 5、2000年至今
(一)建党以来至1956年8月前
适应革命与建国初期的形势要求,党领导下的干部档案工作逐渐产生,党委组织部门或军队政治部门积累保存了反映干部政治身份、政治历史和工作表现的材料。
(二)1956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前
中组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颁布了《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建立了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归档制度;新增了干部任免材料、年终鉴定、学历材料、奖惩材料、工资材料和在政治运动中的表现材料等。
(三)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1990年第三次全国干部档案会议召开前
中组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制定了《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文件;对政治运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清理;组织干部大规模填写《干部履历表》、补写自传,增加了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治丧、干部任免考察、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材料。
(四)1990年至2000年
中组部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修订印发了《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印发了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文件。在材料收集范围上,增加了干部审计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公务员过渡登记表、授予(晋升)军(警)衔登记表等材料。
(五)2000年至今
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改工作;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丰富档案内容,提升档案利用价值;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修订工作。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修订工作情况
1、修订工作的缘起
2、《规定》修订过程
3、《规定》主要修订内容
(一)修订工作缘起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组通字【1996】14号)颁布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新的形势下产生的大量新材料尚未纳入收集归档的范围;二是《规定》对归档材料审核把关的要求不够具体,对收集归档工作的纪律要求不够明确,使得归档材料的质量缺乏可靠的保证;三是《规定》未涉及确保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工作机制,以致不少材料因为职责不明、渠道不畅而不能及时归档。
(二)《规定》修订过程 反复征求意见,最终行成。
(三)《规定》主要修订内容
1、修订的重点:
完善档案内容、健全收集机制、严格审核要求、强化工作纪律。
2、主要修订内容:
(1)调整了收集归档范,优化干部档案内容。
(2)明确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和审核整改职责。
(3)强化收集归档工作纪律。
(三)《规定》主要修订内容 补充了新的收集内容:
根据文件内容和法规性文件制定要求,调整了文件体例和文字表述;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工作实际,允许使用国际标准A4型办公用纸制作干部档案材料。
五、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要求 新的要求:完整、真实、及时、规范
(一)完整
1、要将记载干部本人德、能、勤、绩、廉的各方面材料收集齐全,使干部档案能够反映干部本人的基本面貌。
2、收集到的每份档案材料要齐全。系列材料要系统成套,特别是结论性的材料、主要证据或过程性关键材料,都必须全部收集、有头有尾;单份材料不缺页、无损坏。
3、收集归档的材料数量要适当。凡是正、副本均要求收集的材料,需收集2份,不建副本的只需收集1份,既不要多也不要少。
(二)真实
1、档案材料由法定作者形成,材料文字清楚、所指对象明确,材料内容符合干部的客观实际。档案材料没有涂改造假,没有模凌两可的语言,没有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信息。
2、归档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民族、籍贯等自然情况应当与档案记载一致。
3、必须对档案材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凡经审核确认不真实的材料以及未经组织查证核实的材料,要清出处理。发现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归档材料,应当通知材料形成部门重新制作,或者请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予以标注。
(三)及时
要随时注意收集需要归档的材料,做到随办、随收、随审、随归。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要求:“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以加强管理,提高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效率;同时,增加了档案材料归档的时限,即“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必须在接收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归入本人档案”。
(四)规范
要保证档案材料收集工作质量,具体包括:
1、归档材料必须是属于同一立卷对象,避免张冠李戴归入他人档案。要注意两类情况:一是同名同姓不同人;二是不同名字但是属于同一个人的材料。
2、归档材料必须是《规定》确定的收集范围内的材料。既要确保把有价值的材料收集归档,又要防止不符合要求、无价值材料混入档案。对无需归档或重复多余的材料,应进行清理。清理出来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可转有关部门保存;组织不需要保存的,可退给本人;不宜退回本人的,应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销毁。错装入其他人档案材料的应剔除。未办理完毕或未经查证核实的材料、无文件作者与时间的材料,应退回材料形成部门处理。
3、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4、归档材料的手续要完备。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归档材料,须有组织印章。审(复)查结论、处分决定等材料应当与本人见面并由本人签字;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由组织注明。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和记录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载体使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或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的公文用纸,左侧留出20—25毫米装订边。归档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荧光笔、水彩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不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记录材料书写。
6、归档材料一般不得使用复制件。但有三个例外:一是各类证书、证件;二是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单;三是补充收集的历史久远的材料。对确需要复制件存档的特殊情况,必须在复制件上注明出处、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出具单位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印章,以确保复制材料的真实、有效。
六、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具体措施
1、学习宣传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强化依法归档意识。
2、把握材料形成规律,掌握收集工作主动权。
3、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确保重要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4、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日常收集工作的规范化。
5、严格工作纪律,维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严肃性。
(一)学习宣传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强化依法归档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有关部门,要建立主动送交干部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及时地将新形成的干部档案材料送交有关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新《规定》要求,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重新制作、补办手续或出具说明。
(二)把握材料形成规律,掌握收集工作主动权
有相当数量的材料形成是有规律的,有时间节点;各项专项工作的开展,一般也都会产生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及时收集。此外,还应根据干部情况的变化,收集可能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三)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确保重要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人事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是干部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各项中心任务开展中,要及时跟上,保证相应的重要档案材料收集齐全。
(四)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日常收集工作的规范化
1、建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网络,疏通收集渠道。要注意向干部个人收集档案材料。
2、建立单位内部档案材料移交机制,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各形成部门参加,明确责任和分工,加强监督和检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规定,规范填写、制作档案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交档案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3、建立健全材料形成部门送交档案材料的制度,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劳动社保、审计、统战等材料形成部门的沟通协调。
4、建立档案材料审核登记制度。材料收来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时,要及时通知材料形成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有责任按规定认真办理。审核无误后,要在材料登记本上或档案管理系统中逐份逐项进行登记。
5、建立定期检查监督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通过建立并严格执行督促检查制度,把主动收集工作和督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避免材料漏晚收。
(五)严格工作纪律,维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严肃性
修订后的《规定》专设了一章规定收集归档工作纪律,主要内容包括:
1、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管档单位的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肃纪律、严格管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有序进行。
2、对收集范围和归档义务的要求,即《规定》所列归档范围之内,以及今后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归档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及时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集中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其它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3、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制作、收集、归档等环节的纪律要求。要求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和干部本人必须维护归档材料的真实性,严禁涂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严禁将虚假材料归入档案。对违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纪律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句感言:
1、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贯穿档案工作的始终;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