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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政策导读
文件依据
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的意见》(教师〔2011〕1号)
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31号)
市教育局:《常德市“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常教发〔2011〕21 号)
县教育局:《“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
《意见》解读:
实施原则①:
──全面提升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中小学教师培训要把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与突出提高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岗位教师教育教学的职责要求和专业素质发展需要来组织培训;
实施原则 ②③:
──分层培训与系统培训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全员参训,注重实效的要求,谋划推进教师培训;
──规范管理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以县为主的教师培训管理体制,规范教师培训管理,确保教师培训顺利实施。根据城乡、区域、学校特点,整合教师培训资源,创新教师培训的体制机制。“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
以“国培计划”为引领,“省培计划”为拓展,市、县培训为主体,校本研训为基础,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为主要方式,有目的、有计划地抓好学科专任教师培训、教师专项能力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岗位培训。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和校长(园长)参加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教师五年一周期内培训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但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5学时。
“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 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教师全员岗位培训:五年期间所有教师都要参加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其中校本培训不能少于120学时,学科专业知识集中或远程培训不少于160学时,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不少于80学时。此外,对新教师要开展不少于150学时的岗前培训。
(二)校长培训:新任校长要参加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0学时,在职校长要参加提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学时。此外校长还必须参加不少于80学时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不少于120学时的校本培训。
(三)骨干教师和名优教师培训:“十二五”时期,组织500名骨干教师培训,其中国家级和省级培训100名,市级培训不少于150名,县级培训不少于 250名。认定骨干教师250名,其中市级以上骨干教师80名,县级骨干教师170名。配合支持市里组织30名名优校长和教师到国内外进行高级研修。
(四)学历培训:到2015年,幼儿园教师专科以上学历率达90%,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率达100%,初中教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率达95%,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有明显提高。
(五)教师专项能力培训:
一是把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作为重点
二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三是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四是开展班主任培训
五是短缺学科教师培训和专业不对口教师的专业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方法 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1.进一步改进集中培训模式。配合上级实施和创新置换脱产培训、海外研训,认真组织好短期集中培训和挂职培训。
2.充分发挥远程培训优势。“十二五”期间,全县教师参加远程培训率应达到教师总数的75%以上,其中专任教师应达90%以上。 3.大力提高校本研训实效 4.不断优化培训内容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
1.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县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每1学时计1学分。
教师在五年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360学分的培训,其中校本研训120学分,学科专业脱产培训或远程培训等不少于160学分,教育技术能力培训80学分,新任教师参加适应性培训的学时数不计入周期内的教师培训学时与学分
教师培训学分登记采用全省统一的“湖南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登记证书”进行分项登记(凭专项培训结业证进行登记),同时进行电子数据登记,做到纸质证书与电子数据相对应。
2.完善教师培训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 实行中小学教师培训统一登记制度和信息化管理制度,为运用好培训结果和教师资格证定期登记做好准备。
做到培训结业证书、登记证书和管理平台三统一(以省网平台为准)。 县教育局主管登记工作。
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协助做好登记的有关业务指导,具体负责培训数据的登记和网上查询系统数据的录入与更新。
中小学校负责组织教师参加登记,管理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档案。
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资质的培训单位(基地)所实施的教师培训项目,其受训学时及学分方可登记。
3、全面运用好教师培训结果
教师完成培训学分情况应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应纳入绩效工资考核内容)、职务评聘、特级教师和骨干教师申报、评优晋级和教师资格证定期登记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加强组织领导
为教师培训提供有力保障
1.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主管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教师培训工作。 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含幼儿园)教师全员岗位培训、小学阶段教育管理人员培训、全县所有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指导全县所有学校校本研训。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教师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学校政工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建立教师培训制度,制定教师培训规划,积极开展校本研训,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培训,督促教师完成培训任务。
2.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
“将教师培训经费按教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列入政府预算”、“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等政策 3.强化对教师培训的监管。
建立教师培训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完善教师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将教师培训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岗位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教育局人事股和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强对培训教师的监管与督促,确保培训纪律。
校本培训管理和学分登记
校本培训内容和形式:
听讲座,搞学习。教育法规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宣讲(评),优秀教师事迹,课程专家讲座 等
课堂教学示范与研究。上示范课、比武课、汇报课;听别人的课(校内校外)。 教育教学思考与研究。撰写教研文章,参加集体备课活动,参加课题研究,参加校际教研活动等。 教学基本功训练。校本培训的制度建设
1.建立校本培训工作制度
(1)校本培训规划制度。制定学校校本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2)月集中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教育理论学习、师德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听课评课制度。对校长、教师的听课评课要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4)专题研训制度。提倡教师写教学随笔和教学反思性文章,提高校本培训的实效性。
2.建立校本培训的考核制度
教师每年应至少完成24学分的校本培训学分(年度超额学分不能跨年度抵数)
“①教师个人自查(教师个人根据县里细则打分,打分表后自己提供附件依据装订成册),②学校考核小组审定,③登记学分,④县教师进修学校按5%比例抽查审核,⑤汇总全县数据,⑥教育局审定,⑦进行证书学分登记和进入电子数据库登记”
教师校本培训学分年度认定细则标准
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学分登记表(案例)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学分登记表(案例)
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学分登记表(案例)
论文要“通报”文件或证书复印件,论文纸质稿装档;
教学案例要获奖“通报”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网上登载的需要截图打印纸质件存档;
参加课题研究的要有“立项报告书”第一页及载有研究成员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