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复习问题版_劳动法期末复习整理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8:01:5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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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劳动法?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有哪些特征?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的法律。对象:

(一)劳动关系

(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

特征:A、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是法律体

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部门。

B、劳动法与工厂立法有密切关系,是由工厂

立法逐步发展而形成的。

C、劳动法不仅调整劳动关系而且还调整与劳

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

2.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

哪些?

《劳动法》 :A、企业、个体户和与之形成劳动

关系的劳动者。

B、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A、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B、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

3.试述劳动法的渊源。是劳动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劳动法的渊源即由我国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劳动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①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劳动的基本法

③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 ④国务院各部委指定的劳动规章 ⑤地方性法规

⑥我国政府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动组织通过的劳动公约和建议书

⑦工会制定的经政府部门认可或工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部委联合公布的有关劳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

4.劳动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劳动就业制度的规定(2)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

(3)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4)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5)工资方面的法规

(6)劳动安全与卫生的各项规程

(7)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办法(8)职业培训的法规(9)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10)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11)有关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12)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5.《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

裁法》颁布、实施的时间? 时间:《劳动法》1994年7月颁布;1995年1月1日实施

《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颁布;2008年1月1日实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颁布;2008年5月1日实施

6.什么是劳动法律关系?它有哪些特点?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特点:①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②它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

为主体的特征;

③它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

7.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是一回事吗?如果

不是一回事,它们有什么区别?(百度)不是。区别:

(1)范畴不同: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2)前提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内容不同: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义务。

8.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法律主体双发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二)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另一方——法人的权利与义务

9.什么是劳动合同?它有哪些特点?与劳务合同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是国家对劳动力市场进行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特点:(1)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2)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到位双方;(3)较强的法定性;

(4)目的主要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5)一种双务有偿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同

(2)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同:

(3)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承担不同:(4)适用的法律不同:(5)争议解决的程序不同:

10.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以劳动期限划分为

主)

①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②无固定期限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约定的工作完成后,合同即行终止。

1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对无固定期限

合同的订立有哪些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只规定该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没有规定其终止日期。

规定:我国《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还明确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还有:“„„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三)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12.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通过平等协商所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具体条款。

(一)必备条款

(二)协商约定条款

(1)法定的协商约定条款 协商约定试用期的规定,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协商约定专业技术培训的规定(2)补充的协商约定条款

13.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与劳动合同的关

系如何?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14.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有哪些主要的规定?

劳务派遣指派遣单位按用人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按其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规定:

(1)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2)明确劳务派遣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A、如果劳务工受到损害的,2个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劳务派遣单位应与劳动者订制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C、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3)规范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的范围:(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4)规定了劳务派遣工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的权利。

15.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有哪些?

用人单位、劳动者

16.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1)法定条款:

A、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 B、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号码

C、劳动合同期限

D、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E、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F、劳动报酬 G、社会保险

H、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I、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约定条款:适用期约定、培训事项约定、保密事项约定、期权激励约定、补充保险与福利待遇约定等

3)禁止条款:担保条款、押金条款、除专项培训服务和竞争限制之外的违约金条款、除法定情形外的合同终止约定条款等

17.什么是试用期?有关试用期的法律规定主要

有哪些?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做出的几项规定: A:试用期的期限做出规定:(1)期限为3月~1年,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2)期限1年~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3年以上的固定期和无固定期限,试用

期不得超过6个月;

B:试用期的次数只能一次; C: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D违法试用要支付赔偿金。

18.订立劳动合同可以采取那些形式?

(1)书面劳动合同:又称要式劳动合同,是指以法定的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

(2)口头劳动合同:又称非要式劳动合同,是指由劳动关系当事人以口头约定的形式产生的劳动合同。

19.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0.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约束力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18条规定: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力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

(1)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1.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原

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履行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合作履行原则

22.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变更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或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一致,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条件:(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或废止;

(2)用人单位转产或调整、改变生产任务;(3)用人单位严重亏损或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4)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5)法律允许的其它情况。程序:(1)提出要求(2)做出答复(3)签订协议

23.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解除

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的解除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完毕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主要内容: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4.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是

什么? 条件: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劳动者患病或者是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解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程序:(1)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其中包括:被裁剪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律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25.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对劳

动合同的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有何不同之处?

劳动合同的终止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已到期或终止的条件出现,立即终止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同之处:

(1)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是法定的。

(2)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常结束,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提前消灭。

(3)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只是一种可能性,法律规定的终止期限则具有现实性。

26.什么是集体合同?它有哪些特征?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集体合同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工会之间就各项具体劳动标准协商谈判而缔结的协议。特征:(1)集体合同时一种劳动协议,不是工会组织与企业之间达成的民事协议,本质反映以劳动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关系,是规定全体职工与企业之间整体性的劳动权利与义务的一种协议,以劳动关系为存在的基础

(2)集体劳动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3)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生效要经过特定程序

27.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何不同?

(1)当事人不同(2)内容不同(3)效力不同

28.集体合同包括那些主要内容?

集体合同的内容是以规定集体合同当事人应承担的义务的方式来体现的:

(1)企业和全体职工共同承担的义务(2)企业单方负担的义务(3)工会单方负担的义务

集体合同的内容基本上包括:

(1)规定适用的企业的劳动报酬标准(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2)规定本企业的工时制度

(7)规定本企业职工培训问题(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规定本企业的休息、休假办法(8)劳动合同管理 33.什么是休息休假?休息时间有哪些种类?(4)规定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各项措施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9)规定劳动纪律问题 时间外自行支配的时间。(5)规定本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福利问题种类:

1、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2、两个工作(10)裁员问题(11)其他有关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29.专项集体合同指的是什么? 专项集体合同指在企业中制订的专为解决某一方面问题的集体合同。30.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条件是什么?(1)制定主体必须合法是指制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资(2)内部劳动规则内容必须合法是指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不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得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还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3)制定程序必须合法是指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31.什么是工作时间?我国目前的工时制度是怎样的?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周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即劳动者每天应工作的时数或每周工作的天数。工时制度:在中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统一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32.我国《劳动法》对延长工作时间有哪些主要规定? 1)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 A、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法定条件(1)必须符合生产需要(2)必须和工会商量(3)必须与劳动者协商 B、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时数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2)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规定 发生以下情况可不必按照以上规定:(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需及时抢修的 日间的休息时间

3、公休假日

4、法定假日

5、年休假

6、探亲假34.什么是工资?它有哪些特征?

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

支付的工资等。特征:第一,工资是职工基于劳动关系所获得的劳动报酬,这是其最基本的特征。第二,工资是用人单位对职工履行劳动义务的物质补偿。用人单位以支付工资的方式获得劳动者让度的劳动力使用权,支付工资是其义务。第三,必须以法定方式支付。工资的支付方式、数额、时间等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国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构成,其中,辅助工资主要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35.什么是最低工资?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意义

是什么?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意义:(1)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有利于使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化

36.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试述建立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意义? 劳动安全卫生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定的总称,包括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劳动卫生规程、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意义:1.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立法,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2、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37.什么是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女职工身体结

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1)配偶一方已经下岗的要,在劳动方面对妇女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2)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者主要内容:(1)对妇女劳动就业方面的保护(3)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4)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2)实行男女同工同酬(5)女职工特殊保护设施和保护措施的规定(3)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工种和工作38.什么是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是指国家为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在劳动方面对未成年工的特殊权益给予的法律保护。主要内容有:(1)最低就业年龄的规定(3)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2)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保护(4)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39.什么是劳动就业?什么是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有哪些特征?从劳动经济学的角度看,劳动就业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生产社会物质财富并进行社会分配的过程;从劳动者个人的角度看,劳动就业是劳动者的谋生手段;从社会价值的角度看,劳动就业是使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两大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过程;从劳动法的角度看,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公民获得有报酬的职业。劳动就业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使自己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实现职业劳动的权利。特征:(1)权利实现要求的特殊性(2)内容的特殊性(3)权利救济手段的特殊性40.什么是就业歧视?谈谈你对就业歧视的理解和认识。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41.我国对下岗和再就业有哪些规定? 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一般不安排下列人员下岗:(4)烈士遗嘱(5)现役军人的配偶(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工42.什么是劳动监督检查?有什么意义? 劳动监督检查是指依法有监督检查权的机构,对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个体组织等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情况进行得行政监察、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检查制度。意义:首先,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是培养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需要;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复杂多样的特征也要求健全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 同时,正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利益主体的需求在法律范围内得到满足便构成了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要素; 最后,依靠健全的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严格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同时保障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利,使各自不同的利益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得以实现各自的追求。43.什么是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44.劳动监督检查工作的方式有哪些?(1)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2)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性监督检查(3)对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4)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大检查(5)实行年检,要求应接受检查的单位每年定期携带有关资料到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机构接受检查45.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拥有哪些职权? 负责对劳动就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职工

福利、职业技能开发及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置的专门

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对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6.劳动行政监督机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有哪些?(1)警告、通报批评(2)责令立即纠正(3)责令停产停业(4)罚款(5)吊销许可证47.什么是劳动争议?主要分为哪些种类? 劳动争议就是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

事人因为劳动问题引起的纠纷。

(1)因为适用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2)因为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产生的争议

48.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近年来新颁布的法律是哪一部法?

(1)协商(2)调解(3)仲裁(4)诉讼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1)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

(2)对于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2007年12月29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49.什么是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劳动法的各类执行主体,及各类用人单位(企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的行政领导人员、劳动者,以及国家专门机构(劳动行政部门等)对于自己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应当承担法律上的后果。

(1)刑事责任(2)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3)民事责任

50.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应承担哪些责任?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法规的法律责任

(3)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有关工资报酬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规范的法律责任

(5)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法律责任(6)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

(7)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8)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规的法律责任(9)用人单位无理阻挠行政监督的法律责

51.劳动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关于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关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订立时双方协商约定的保密事项,如商业秘密等的法律责任

(3)关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52.其他劳动法主体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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